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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營利民校可試點市場化改革

  江蘇省物價局5月24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對近期頒布的省物價局、省教育廳、省人社廳關於推進民辦教育收費改革的指導意見進行解讀。《意見》明確,對非營利性民辦幼稚園及非營利性民辦中小學收費,有條件的地區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選擇部分學校進行市場化改革試點。為防止民辦學校收費標準多頻次、大幅度波動,原則上要求收費水準2-3年保持平穩。

  民辦學校怎麽收費?分類分級管理

  根據指導意見,江蘇民辦學校將如何收費呢?江蘇省物價局收費管理處處長劉璐介紹,依據民辦學校辦學性質不同,其收費分別實行市場調節價和政府指導價管理。非營利性民辦幼稚園及非營利性民辦學歷教育(不含民辦中等職業學校)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除此以外,其他民辦學校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

  民辦學校收費依據分類分級管理的原則。其中,營利性民辦(學歷及非學歷)教育、非營利性民辦非學歷教育(不含非營利性民辦幼稚園)、民辦中等職業教育的收費標準由民辦學校自主確定。非營利性民辦教育機構的收費標準由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其中幼稚園、中小學的定價權在設區市、縣(市)價格主管部門,普通高等學校的定價權在省級價格主管部門。2017年9月1日前經批準設立的民辦學校在未完成分類登記前視同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管理。

  民辦教育逐步走向市場,鼓勵試點

  《意見》明確,鼓勵通過試點穩妥推進市場化改革。對非營利性民辦幼稚園及非營利性民辦中小學收費,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選擇部分學校進行市場化改革試點。劉璐說:“具體要看當地學段教育的水準、發展程度,結合民辦教育發展中的問題和困難,有條件、有前提地進行試點。” 同時,他也表示,非營利性民辦普通高等學校收費的市場化改革將由省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省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擇機試點。

  自主定價“任性漲”?調價周期不低於2-3年

  越來越多的民辦學校今後實現了收費自主定價後,是否就可“任性漲價”?《意見》為此明確,民辦學校調整收費標準應當有序進行,防止多頻次、大幅度調整,原則上要求2-3年保持平穩。劉璐還指出,民辦學校取得的合法收入,應當主要用於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嚴禁違規轉移及使用資金。揚子晚報記者 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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