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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解惑——承租樓房的酒店經營者拆遷真的沒有補償嗎?

承租樓房的酒店經營者拆遷真的沒有補償嗎?

“律師您好,我是陝西人,在2018年的時候租了我們市裡王某的一棟樓房準備經營酒店來著,我和王某簽訂了7年的租賃合約。前段時間我剛剛裝修完,各種證件剛申請完畢,正式投入經營才半年來著,結果沒多久酒店外牆就被貼了通知說要對酒店附近的地塊進行徵收,我去找了徵收方,徵收方說我屬於承租人,在拆遷過程中沒有任何補償,律師您說我真的沒有補償嗎……”

首先,被徵收的酒店經營者應當明確,其作為承租人是可以獲得相應補償的。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的相關規定可知,市縣級人民政府在實施房屋徵收項目時,需要給予被徵收人相應的補償,主要包括:(1)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2)由於房屋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補償;(3)因房屋徵收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4)補助和獎勵。由該規定可知,即便文章開頭的當事人屬於樓房的承租人,其在徵收過程中還是可以獲得相應合理的徵收補償。雖然樓房本身的補償並不屬於酒店承租人,但是其他的補償,酒店經營者可以進行爭取。同時,對於酒店而言,其房屋價值可能並不在於房屋建築的本身,對於裝修的投入也是一筆不小的資金。根據當事人的描述可知,該棟樓房剛剛裝修完成投入使用,當事人可以要求徵收方對其裝修樓房這一添附行為進行補償。此外,在評估前後酒店經營者對自己的裝修添附的價值數額應當擁有一個自己的定位,明確此價值的重要性。但這一補償需要酒店經營者提供裝修前後房屋情況的照片或視頻作為佐證,大家在裝修前後切不可忘記拍照作為憑證。

此外,酒店承租人若想要在拆遷過程中獲得補償需要由相應的條件限制,主要包括:(1)酒店房屋屬於合法建築;(2)酒店經營證件是齊全的,且具有合法的納稅憑證;(3)租賃合約未到期。而本案的當事人根據上述描述可知符合相關的信息。因此,酒店經營者可以申請相應的補償。

由上述的描述可知,對於租用樓房進行酒店經營的當事人,在遭遇拆遷時可以爭取相關合理的補償。在此,小編為遭遇與本案當事人同種情形的大家提一些建議,即雙方簽訂租賃合約時,一定要就拆遷問題在合約中進行約定,約定的內容主要包括拆遷補償款的利益分配問題以及違約賠償問題。同時,酒店承租人應當在拆遷的初期,在房屋所有權人未與徵收方簽訂補償協議時就應當先行向徵收部門主張自己的權益,並積極參與到雙方的談判過程中,給徵收雙方施加壓力,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此外,小編在這裡提醒大家,對於酒店承租人能否獲得補償的問題涉及的專業問題極多,大家一定要積極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進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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