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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租房相關的法律問題!

在工作初期或者買房之前,不少的年輕人或者家庭都會選擇租房居住。在租房之前我們都要和房東簽訂房屋租賃合約,很多人在簽訂合約的時候都是草草的掃一眼就直接簽署了,還有的人雖然仔仔細細看了合約但是也不知道究竟什麽方面是自己應該重點關注的……我們租房子前應該重點了解哪些問題?房屋租賃合約中需要約定明確哪些事項?租客有哪些權利和義務?快來看看吧!

不想發生租房糾紛,租房前的你必須弄清楚這些事情:

1、和你簽合約的“房東”到底是誰?

在簽訂房屋租賃合約之前一定要弄明白房子的主人到底是誰,是否具備處分房屋的權利。最便捷的方法就是直接讓對方提供房產證身份證,這樣就可以迅速地了解房屋的所有權信息、抵押信息和房東信息是否真實。對方如果是“二房東”的話,還必須看看他和大房東簽訂的合約中是否約定了他有轉租的權利,防止事後真正的房主作為物權人讓你卷鋪蓋走人!

2、租金和押金的相關事項

在整個房屋租賃的過程中,對租金的約定可謂是重中之重。租金是一次性付清還是按月付?按月付的話是幾號付?除了租金,房東一般都會要求租客在入住之前交納一筆押金,退房時房屋內的設施和物品沒有損壞再做退還。這時你必須和房東交涉清楚這筆押金在什麽情況下需要被扣?租賃期滿後這筆押金怎麽退還?雖然和房東交涉這些瑣碎的問題很麻煩,但是還是強烈建議大家在事前就弄清楚這些問題並落實在合約上

3、誰來承擔因房屋產生的相關費用?

大家都知道在房屋的使用過程中會產生很多的費用,如果事前不對這些費用的承擔做出約定,日後產生糾紛會非常讓人頭疼。除了基本的水費、電費、網費,大家不要忘記約定物業費的承擔,還有在供暖之前簽合約的北方朋友們千萬不要忘記約定供暖費由誰來承擔。

知道了租房子的一些注意事項,那麽租客住進房子後有哪些權利和義務呢?快來了解了解!

租客的權利

租客可以在合約約定的期限內取得房屋的使用權,如果在此期間房主選擇賣房,租客可以主張優先購買;不主張購買的在租賃合約期間仍有權居住在本房屋內;房屋在承租期間拆遷的話,承租人還有獲得安置的權利;主張出租人承擔房屋修繕義務、設施維修義務。除此之外,租客還可以主張法律規定或者合約約定的其他權利

租客的義務

租客應該按照合約的約定按期繳納房租,拖欠租金的要承擔合約約定的違約後果;還應該合理地使用承租的房屋,不能擅自拆、改、換房屋的主體結構及附屬設施,確實需要變動的一定要征得房主的同意;租客還應當提供真實有效證件,如實填報有關表格,配合相關管理部門的管理。除此之外,租客還應當承擔法律規定或者合約約定的其他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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