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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前需要做哪些功課?先把這5個問題搞清楚!

作為普通的購房者,尤其是首次購房的新手,買房之前,除了最重要的首付款、還貸能力評估、裝修等預算問題,還要考慮需求、貸款等問題,買房路上的會遇到的問題和選擇很多,因此購房者要防患於未然,多做功課,多問細節,一起了解一下買房前需要搞懂的那些問題吧!

01

政策問題

一城一策,目前每個城市的樓市政策都不一樣,要時刻關注樓市新聞,積極了解自己所在城市的貸款政策、限購政策等,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煩,還可以很快確定自己購房的資格和範圍。

例如現在北京的限購政策:

本地戶籍:限購兩套。北京市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擁有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無住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80%。

??非本地戶籍:限購一套。外地戶籍需在北京持續繳納了五年(60個月)的社保、公積金和相關稅收有資格購買一套。另如果你以前在外地或者老家有過購房貸款記錄,不管還清與否,首付將不低於80%。

02

預算問題

資金多少決定買什麽房子,在購房之前要先對自己的資金情況有所了解,要了解清楚買房時所需要支付的全部費用,做好規劃。目前其實除了首付款之外,還要把每月的還款、房屋的各項稅費、物業費用,以及交房之後的裝修家電等費用考慮進去。

很多人在買房時東拚西湊的湊夠了首付款,可沒想到在最後簽訂購房合約時還需支付這樣那樣的各項雜費。雖然金額不多,然而對於已經把所有錢花在首付款上的各位購房者來說無疑也是一筆巨款。

其次就是貸款,現在買房一般都不會選擇一次性支付完房款,因為房款數額較大,一次性支付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貸款買房的人就比較多了。在選擇貸款年限時,因為現在貸款利率較高,為減少利息支出有些人選擇較短的貸款年限,然而這樣做導致的後果就是每個月可支配的支出少而又少,嚴重影響日後的生活。

03

訂金問題

定金和訂金聽起來一致,看起來似乎也差不多,實際上兩者是不同的。如果是訂金,商家沒有按照規定及時交房的話,錢是可以拿回來的。但如果是定金,那麽交了錢後不想要房子了,錢是不能拿回來的,付款前一定要弄明白。

購預售屋一般要交付訂金,對於訂金的交付法律是有明文規定的,如開發商提出“無理”要求,你可依法拒之,或在事後訴至法院,由法院認定合約無效,讓法院幫你把多付的錢要回來。《擔保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訂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訂金應抵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訂金;接受訂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訂金。訂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訂金合約中應約定交付訂金的期限。訂金合約從實際交付訂金之日起生效,訂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出合約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04

產權證問題

現在我們購房的新房大多是預售屋,在預售屋糾紛中,很多是關於房屋產權證的發放期限的。開發商解釋產權證的發放進度為何一再拖延時,一常用借口是有關部門不給辦。其實,根據《城市房屋權理辦法》規定,登記機構是指房地產行政主管機構,登記機構在對申請人的申請進行審查後,凡權屬清楚、產權來源資料齊全的,登記機構應在受理登記之日起兩個月內核準登記並頒發房屋產權證。

也就是說,造成房屋產權證遲遲辦不下來的原因很可能在於開發商,比如開發手續不健全、欠繳出讓金等,一旦出現這些情況,購房人就要提高警惕。最直接的辦法就是買房時一定要對開發商進行考察,確認開發商資質合格,建案五證齊全,如果貪圖便宜或者優惠,那麽以後很有可能會面臨維權,造成財產損失乃至影響到生活。

05

廣告問題

房地產商為了能夠吸引眼球、提高銷售量,經常在廣告上誇大其詞,因此買房的時候切記不能輕信廣告,而應該以實際為主,實地考察,了解情況。

比如距離問題,一般只會告訴你車程多遠,那麽一定是在不堵車交通順暢的情況下,而不是高峰期的數據,對於距離和車程的問題,看房的時候一定要在心裡打個折扣,還有承諾的建案的周邊配套,一定要問清楚具體建成時間,最好多上網上查詢確認,以免入住以後影響生活。

還有一些用詞考究的產品介紹,會用一些浮誇的詞來描述建築材質,精裝修標準,這時候購房者要學會篩選資訊,例如精裝修標準,只需了解精裝修的標準是2000還是3000。因此購房者在買房時要保持清醒的頭腦,不要盲目聽信他人或媒體的一些吹捧。

內容來源:聊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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