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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淶源反殺案”細節首次公布!激活沉睡的正當防衛條款

3月12日,北京,晴空萬裡。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報告中有一段文字,吸引了代表委員的目光——

媒體披露“昆山反殺案”後,指導江蘇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提出案件定性意見,支持警察機關撤案,並作為正當防衛典型案例公開發布;指導福州市檢察機關認定趙宇見義勇為致不法侵害人重傷屬正當防衛,依法不負刑事責任,昭示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這一段短短的文字,竟讓現場爆發出兩次熱烈的掌聲!

報告中還有一段文字,也讓大家印象深刻——

“針對校園暴力發布案例,明確成年人遇到未成年人欺凌弱小,製止無效,可以對正在施暴者進行正當防衛,不應視而不見、路過不管。”

校園欺凌常常釀成慘劇,未成年“熊孩子”欺凌弱小,成年人管還是不管?最高檢發布指導案例,為製止暴力的成年人撐腰!

正如最高檢檢委會副部級專委、第一檢察廳廳長張志傑所說,“正當防衛既可以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可以是為了保護他人的合法權益。”

2018年以來,從“昆山反殺案”到“趙宇見義勇為案”再到“淶源反殺案”,與“正當防衛”相關的多個熱點案件,不斷觸動公眾神經,引發了空前的討論。

3月12日,最高檢辦公廳主任王松苗在央視出鏡解讀最高檢工作報告時提到,這三個案子最終被檢察機關認定為正當防衛,釋放出一個強烈的信號:就是要運用法治手段,讓正當防衛“挺直腰杆”,該出手時就出手,不向違法讓半步。

飛來橫禍,能不能勇敢自衛?

2018年8月27日晚21時35分,於海明絕不會想到一次輕微剮蹭,7秒內“搶刀——連續捅刺——砍擊瀏海龍5刀”的接連反轉劇情,讓命運拐了個彎。

監控視頻被曝光後,“昆山反殺案”一時成為全網焦點,各方輿論撲面而來。“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是否需要賠償死者?”“是否會被判刑?”這些問題引發全民大討論。

為於海明打抱不平的同時,所有人都在等一個權威說法。

案發後,江蘇省昆山市檢察機關連夜提前介入,和警察機關一起對案件作出準確定性。2018年9月1日,昆山市警察局發布通報稱,於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依法撤銷該案。檢察機關對警察機關的決定予以認可。

正當防衛,不是“以暴製暴”,而是“以正對不正”,讓拐彎的命運重回軌道。

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明確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司法實踐通常稱這種正當防衛為“特殊防衛”。

檢察機關認為,於海明所做出的搶刀反擊行為,屬於情急下的正常反應,不能苛求他精準控制捅刺的力量和部位。雖然造成不法侵害人的死亡,但符合特殊防衛要求,依法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該案入選最高檢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成為明確正當防衛界限標準的典型案例。

有人說,於海明太幸運了。可這僅僅是一次幸運嗎?此案雖是個案,但反映的卻是新時代人民群眾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的普遍訴求。正義如約而至,這次“幸運”,讓人民群眾感受到了公平正義的同時,也為推進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邁出了堅實一步。

路見不平,能不能拔刀相助?

鄰居在喊“救命”,你該怎麽選擇?

趙宇沒有猶豫,在聽到女鄰居呼救時,果斷出手相助。讓這個黑龍江小夥兒沒想到的是,一夜之間,他成為了轟動全國的“救人反被拘案”當事人。更令他沒想到的是,見義勇為被定性為故意傷害。

警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後,當地檢察院先後作出不批準逮捕的決定、相對不起訴決定。而趙宇希望法律能還自己一個徹底的清白,“不希望因為我有汙點影響孩子今後的生活”。

法律可以懲治邪惡,同樣也能保護善良。

在最高檢指導下,福建省檢察院指令福州市檢察院對該案進行了審查。2019年3月1日,檢察機關對趙宇作出了絕對不起訴決定,認定趙宇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依法不負刑事責任。

——“都是不起訴決定,為什麽要糾正?”網友心生疑問。

——以防衛過當對趙宇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存在適用法律錯誤。最高檢第一時間作出這樣的回應。

至此,趙宇在獲得法律意義上的完全自由之後,終於也重獲心理上的自由。

為何認定趙宇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檢察機關認為,趙宇在製止李華毆打他人的過程中,與李華發生扭打是一個完整、連續的過程,整個過程均以製止不法侵害為目的。不管是從防衛行為上,還是從行為目的上看,趙宇的防衛行為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作為一名退伍軍人,下次遇到這樣的事情,我還是會出手的。但我會更注重分寸。”案發後,趙宇接受媒體採訪時依然堅定。

這份堅定沒有被辜負。“平民英雄”保護別人的同時,也被法律保護著。懲惡揚善,弘揚正氣,檢察機關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及時對錯誤的司法結論作出糾正,向社會釋放正能量,也進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凶徒入侵住宅,能不能無限防衛?

被女孩拒絕,就要殺女孩全家——“淶源反殺案”裡面的情節,讓家有女兒的父母們捏了一把汗。

2018年7月11日23時,追求王家女兒被拒絕的王磊,帶著兩把水果刀等凶器闖進了王新元夫婦家中。王新元夫婦被刺傷後,為了保護女兒王某,在打鬥過程中致王磊死亡。

有人持刀私闖民宅,死神就在眼前,在心理極度恐懼的情況下,王家夫婦倆選擇用無限制的反擊防衛,保護自己的孩子。

該案被移送審查起訴後,淶源縣檢察院兩次退回補充偵查。

2019年3月3日,河北省保定市檢察機關認定王新元、趙印芝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對夫婦倆不起訴。案發235天后,一家人再度相聚。

檢察機關認為,王磊攜帶凶器夜晚闖入他人住宅實施傷害的行為,屬於刑法規定的暴力侵害行為。本案中王新元、趙印芝、王某某的行為屬於特殊防衛,對王磊的暴力侵害行為可以采取無限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面對不法侵害,如何保護自己和家人?在實現公平正義的同時,檢察機關也為公眾自衛行為提供了指南,讓老百姓對法治中國、平安中國更加充滿信心。

檢察機關激活“正當防衛”沉睡條款

正當防衛法條耳熟能詳,可正當防衛的認定卻並不容易。正當防衛的界限標準究竟如何認定?

一個案例勝過一打文件!

2018年12月,最高檢發布了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闡釋正當防衛的界限和把握標準,進一步明確對正當防衛權的保護,積極解決正當防衛適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為司法辦案提供參考。

公正與否,百姓評價。公正司法就是要做到讓正義“不委屈也可以求全”。

兩會期間,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紛紛為檢察機關辦理的正當防衛案件點讚。

全國人大代表裡讚:在辦理“昆山反殺案”“淶源反殺案”“福州趙宇見義勇為案”中,檢察機關做得非常好、做得非常棒!體現出一種強烈的社會擔當。

全國人大代表周光權:這三起案件之所以會引爆朋友圈,就是因為檢察機關在司法實務上做到了敢於擔當,超越了固有思維模式,切實鼓勵公民依法行使正當防衛權,讓正義“不委屈也可以求全”,並最終有效維護法治秩序。

全國人大代表孫憲忠:這三起案件的司法判定向社會傳遞了正能量,順應了人民群眾保護合法權益的意願。檢察機關在保護公民權利方面作出了貢獻。

全國人大代表車捷:一系列正當防衛案件,都表明公檢法系統在執法司法過程中越來越注意,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不僅要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而且要引導人民群眾應該弘揚什麽、摒棄什麽。

全國政協委員李正國:在遇到未成年人被侵害時,作為成年人不能袖手旁觀。最高檢在發布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中的陳某案時,強調了成年人的這項責任,既符合法律規定,又起到了正面引導作用,可以說在遇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這件事上,給所有成年人上了一堂普法課,具有很強的引領意義。

檢察機關辦理的系列正當防衛案件,更贏得了網友點讚。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檢察機關以辦案為中心,為老百姓提供優質檢察產品,將正當防衛的相關司法難題徹底厘清。

既立足司法尺度,又考慮特殊情形;

既守護公平正義,又促進法治進步;

既符合“天理、國法、人情”,

又實現“三個效果”的有機統一;

檢察機關依法保障

人民群眾的正當防衛權利,

讓老百姓在追求美好生活的道路上,

更有尊嚴,更有安全感。

(文字:李春薇 史紹丹 張伯晉 視頻策劃:王亮 徐謙 編導:王海瑞 後期:向德勝 孫文冰 攝影:程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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