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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20家保險公司推網紅健康險 監管部門多次提示續保風險

  ■本報記者 蘇向杲

  6月13日,銀保監會發布的風險提示,近期,有消費者反映通過互聯網購買的短期健康險產品到期後不予續保的問題。消費者對此類產品要謹防宣傳誤導,明確短期健康險不含有保證續保條款等方面情況。

  今年以來,監管層多次下發風險提示均與各保險公司紛紛推出該類產品有關。《證券日報》記者不完全統計顯示,目前共有超過20家保險公司推出了“網紅”短期健康險(醫療險為主),包括了中國人壽中國平安中國太保、中國太平、中國人保等多家上市保險公司。

  眾安健康險事業部產品總監談騰躍表示,未來健康險將是中國保險業最具活力的業務,中端醫療險又是整個健康險領域發展最快、活力最大的一個業務條線。“2018年中端醫療險市場規模將達到200億元,2020年會進一步擴容,達到800億元。”

  能否續保是核心問題

  由於保費低、保障高、產品設計標準化、網上銷售等特性,短期醫療險等健康險一經推出,便在網絡熱賣,瞬間成為“網紅”。

  從目前市面上銷售的“百萬醫療險”來看,通常只需要花數百元就可以買到數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的醫療保險,保險的杠杆比非常高。如果以100萬元保額、30歲有社保的男性消費者為例計算,投保一份保障時間為一年的“百萬醫療險”產品也僅需300元左右。

  正是因為諸多優點,這類產品對於消費者頗有吸引力,特別是對於經濟實力並不那麽雄厚的20多歲年輕群體來說,社保之外再配置一款“百萬醫療險”作為補充,能解決相當一部分的疾病費用問題。

  不過,“百萬醫療險”雖然性價比很高,但並非沒有缺陷,最主要的缺陷是續保問題。對於保險期限僅為一年的醫療險來說,有無保證續保條款,差別很大。因為許多醫療費高昂的大病,其治療時間都超過一年,在確診後需要定期複診、理療等。

  但目前基本上所有的短期醫療險都不能保證續保。由於《健康保險管理辦法》規定,財險公司的短期健康保險是不能含有保障續保條款的,所以目前市場上在售的同類產品都不保證續保。

  監管部門多次提示相關風險

  由於消費者普遍關注短期健康險能否續保,因此這一關鍵問題也受到監管的注意。

  銀保監會指出,目前網銷短期健康保險的合約中雖然對續保做出了相應的約定,滿足條件的消費者在保險期間屆滿時,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繼續投保,但這並不等同於保證續保。保證續保條款是指,在前一保險期間屆滿後,投保人提出續保申請,保險公司必須按照約定費率和原條款繼續承保的合約約定。對於非保證續保的產品,保險公司可能會出現停售、調整費率或推出替代的新產品等情況,屆時保險消費者將會面臨不能續保的風險。

  短期健康保險不含有保證續保條款。“消費者在購買保險,期間在一年及以內的互聯網短期健康保險產品時,應注意此類產品不含有保證續保條款。根據《健康保險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健康保險按照保險期限分為長期健康保險和短期健康保險。長期健康保險是指,保險期間超過一年或者保險期間雖不超過一年但含有保證續保條款的健康保險。短期健康保險是指,保險期間在一年及一年以內且不含有保證續保條款的健康保險。”銀保監會提到。

  實際上,《證券日報》記者發現,在4月份,天津保監局下發《加大對“百萬醫療”類短期醫療險監管力度》,就市面上各類“百萬醫療險”的續保問題、核賠依據、落地服務等核心問題提出三大要求。

  一是在銷售環節,闡明產品屬性。必須向投保人明示產品本質是短期醫療險,保險期間為1年,厘清“連續投保”和“保證續保”的區別,提示不可抗辯條款適用規則;必須明示產品存在停售或更新換代等“類停售”風險,可能導致全部或發生過賠付的投保人不能連續投保。

  二是在核賠環節,明確核賠細則。通過內涵描述及外延列舉等方式,對理賠依據的“近因原則”給予全面具體界定,增加製式規則,減少人工核議,最大限度減少理賠灰色地帶。

  三是在理賠環節,提高專業能力。做好落地服務,配足專業人員,提高勘查全面性和精準度,做到應調盡調、應賠盡賠、杜絕濫賠,既要維護被保險人合法權利,又要避免騙保騙賠。

  銀保監會昨日的風險提示要求保險公司在銷售過程中應當遵循最大誠信原則,向投保人闡明產品屬性,說明所購產品為短期健康保險產品,提示消費者可能面臨的無法續保風險,嚴禁以“保證續保”概念對消費者進行誤導宣傳。消費者在購買短期健康保險產品時也應謹防此類誤導。

責任編輯:謝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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