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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窺小微ABS受捧背後銀行的轉型路

小微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金字塔基”,但它們所獲得的金融服務難與其重要地位匹配。尤其一直以來小微企業幾乎與直接融資市場絕緣,僅靠傳統信貸一條腿走路,是其融資舉步維艱的重要原因。當然,以小微企業自身的信用評級絕無可能達到發債要求。所以,引導它們參與直接融資市場,資產證券化(ABS)應是最具可操作性的現實路徑之一。

2018年6月25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發改委、財政部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提及多條鼓勵小微企業證券化的意見,如:將小微企業貸款基礎資產由單戶授信100萬元及以下放寬至500萬元及以下;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發行小微企業貸款資產支持證券盤活的小微企業存量貸款,在考核小微企業貸款投放時可還原計算;將金融機構持有小微企業金融債券和小微企業貸款資產證券化產品情況納入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內容。

這一政策快速得到了市場響應:2018年10月至今,泰隆銀行、寧波銀行、招商銀行、華夏銀行、浙商銀行相繼發行了7單微小企業貸款ABS,發行金額合計173億。

細窺上述小微ABS乃至整個資產證券化業務的提速和擴容,可以洞見其背後的多贏:宏觀層面,信貸ABS可以擴大社會融資規模,同時引導社會資金投入對小微領域的支持;小微企業可借道於此拓寬資金來源、降低融資成本;而商業銀行則通過資產證券化對信貸資產做減法,來緩釋表內業務風險、提升自身流動性管理,從而以更穩健的經營方式,實現從資產持有型向交易服務的迭代轉型。

中小銀行逆襲搶跑

縱觀前述各家機構小微信貸ABS的展業情況,一個有趣的現象是,股份行、城商行乃至民營銀行等中小銀行,先於國有大行們,成了最先站上起跑線的人。

原因不難理解。在“一二五”的監管政策背景下,國有大行們小微信貸額度充沛且佔盡低資金成本優勢,可以說相比“糧草彈藥”,它們缺少的反倒是優質小微客戶。而中小銀行則深耕小微多年,不缺優質客群,且手握大量小微企業信貸資產,在經營資源相對有限的大環境下,有足夠的內生動力,將持有資產推向直融市場。

以浙商銀行這家連續發行過兩期小微ABS的股份行為例。首先,該行自2006年起即在小微金融精耕細作,截至今年6月末,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餘額逾1500億元,不良率僅為1.06%,規模佔比及資產質量水準在18家全國性商業銀行中均居前茅,為其開展小微ABS業務提供了堅實的基礎資產基底。其次,該行在2008就發行了首單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浙元2008-1中小企業貸款資產支持證券,是市場上較早開展證券化業務的銀行;其後該行還曾以對公貸款、信貸資產流轉、商票等基礎資產,嘗試過多類型ABS業務,經驗豐富。

再者,從該行這兩期小微ABS最終發行的利率看,旭越2018-1的價格比招行的同類產品低25bp,旭越2019-1對比建行同一天發行的小額分散類資產僅高出5bp,可見通過發行“破產隔離”屬性的ABS產品,能降低自身融資成本、縮小與大行的信用利差,“逆襲”的意義不言而喻。

資產證券化方興未艾

事實上,不僅小微ABS,近年來國內資產證券化市場發展迅速。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萌芽於上世紀90年代,但帷幕正式拉開已時至2005年《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的頒布。2008年受金融危機影響,試點工作一度停滯。直到2012年才得以重啟。2014年底,銀監會將業務審批製改為備案製,並取消了額度限制,至此資產證券化產品發行規模和產品種類雙雙“井噴”。

據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等日前聯合發布的《2018資產證券化發展報告》顯示,2018年我國資產證券化市場規模繼續保持快速增長態勢,全年共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2.01兆元,同比增長36%;年末市場存量為3.09兆元,同比增長47%。

在總量擴張的同時,資產證券化業務的結構也進一步優化,產品領域創新也不斷。

萬得數據顯示,2018年建行作為發起機構的信貸資產證券化發行數量和金額均居市場第一,信貸資產種類涵蓋個人住房貸款、企業貸款、不良貸款等。

招行專注零售資產證券化市場,覆蓋信用卡、房貸、車貸、消費貸各類零售資產。其“和享2016年第一期個人消費貸款資產支持證券”為發國內首單採用循環購買且完全出表的信用卡账單分期證券化產品。

同期貨易商協會主管的企業ABN市場也迎來了快速增長,萬得數據顯示,2018年全年ABN發行量超過1200億元,增幅超過100%,浙商銀行、興業銀行和中國銀行開展業務量排名前三。2019年上半年ABN發行量已超過去年全年,業務量排名前三位的銀行則分別是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和浙商銀行。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從2015年以來每年持續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的浙商銀行,在去年運用“應收款鏈平台+證券化”模式、以應收账款為基礎資產發行的國內首單區塊鏈應收款ABN“浙商鏈融”。截至6月末,該產品已累計發行8期,金額合計46.36億元;而這背後,則是該行近年在公司業務領域通過推廣池化融資平台+應收款鏈平台,盤活企業账上的閑置積壓資金,提升企業財務資源配置效率和流動性的頗豐建樹。

市場“井噴”也與多重利好政策密不可分。2018年以來,銀保監會、證監會及交易商協會等先後發布七大利好政策,鼓勵商業銀行積極運用資產證券化、信貸資產轉讓等方式,盤活存量資產,提高資金配置和使用效率,極大地支持和規範資產證券化市場發展。

轉型之路:從資產持有到交易服務

之所以近年來資產證券化業務備受政策提倡、機構追捧,是因為在當前政策和經濟環境下,它對商業銀行的整體穩健經營和轉型發展意義重大。

在資產證券化產品發行過程中,商業銀行可以多重身份廣泛參與其中。

首先,商業銀行作為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發起機構,提供了較為龐大的基礎資產規模(約佔全市場資產證券化規模一半)。隨著“資管新規”正式落地,商業銀行非標資產配置規模將逐步下降,表外業務規模下降。選擇標準化途徑包裝表內資產進行轉出,無疑是商業銀行下一步經營的重要選擇。借道資產證券化進行存量信貸資產出表,能讓商業銀行加快資產周轉、騰出信貸規模、優化信貸結構、重塑資產負債表,從而進一步釋放銀行“產能”,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以工具創新來貫徹“敢貸、願貸、能貸”。

其次,商業銀行也可以作為投資機構與服務機構,參與各類ABS產品的發行和交易。商業銀行積極參與銀行間市場與交易所市場的各類ABS產品投資,可促進兩市場互聯互通、完善ABS產品估值與定價機制、提高市場流動性。此外,管理基礎扎實、業務經驗豐富的部分商業銀行還具備全方位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的潛力,未來或將在擔任ABS的承銷商、管理人、投資人等全方位服務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多元化的角色有利於其進行服務轉型,提高中間業務收入。

近年來,包括前述建行、招行、興業、浙商在內的多家國有大行、股份行以及部分領先城商行均在其經營理念中提及向“交易銀行”轉型。

通過證券化的方式把信貸資產推向直接融資市場進行交易,無疑是向“交易銀行”轉型的重要方式。“轉化風控技術和基礎資產運營能力,獲取經營資源和融資條件,進而釋放銀行生產力”的業務本質,和交易銀行風險權重值較小、風險資產佔用較低、智力服務附加值高的屬性高度契合。可以預見,在現代商業銀行從資產持有向交易服務轉型、從而實現穩健經營和可持續發展的道路上,資產證券化業務或是重要引擎;顯然越來越多的商業銀行,正努力將自身發展的“增速換檔”與之進行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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