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遊戲成癮被歸為精神疾病 是兩件壞事夾著一件好事

       據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WHO)已將“遊戲成癮”列入最新修訂的預覽版疾病名錄,供各國安排培訓及制定使用計劃,可以說從此“遊戲成癮”已經成為被判定為一種疾病。


       一個壞消息,一個好消息。


       壞消息是遊戲成癮,或者換一個接地氣的說法——“網癮”,被WHO拍板為精神疾病,值此關於“網癮不是病”的爭論可休矣;好消息是WHO對遊戲成癮的症狀定義十分嚴格,嚴格到你看完這個定義,會發現不管在生活中還是螢幕上都幾乎沒有見過這樣的人,有了這個定義,99%所謂沉迷遊戲的人都不會被確診為網癮,這是一個好消息。

       但是,在這個好消息中可能還隱藏著一個壞消息,那就是如何解讀這份依據的問題。


遊戲成癮被歸為精神疾病 是兩件壞事夾著一件好事

∧聯合國對於遊戲成癮的定義


       有句老話,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一項沒有標明具體數字和額度的規定頒布後,往往下遊的執行者會本著“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原則自主判斷。

       比如上個月有這樣一條新聞,說的是八項規定頒布後,十堰的一位局長,按當地習俗給別人隨了500元份子,這好像沒什麽。結果第二天這位局長就被免職了。隨便搜一搜,各地類似的新聞有很多,隨禮不能超50,紅白事只能擺幾桌,甚至有公務員自掏腰包辦酒席都要被通報批評。

       這也許說明了一些問題,不只是矯枉過正,而是這種沒有具體數字和額度的規定都是有彈性的。

       這時我們再回頭看WHO對“遊戲成癮”的定義,情況可能就不那麽樂觀了。因為在這份定義中,除了“12個月以上”是一個詳細表述的數值外,其他症狀的表述看起來都是有彈性的。什麽情況下算“對遊戲失去控制力”?什麽情況下算“萬事以遊戲為先”?什麽情況下才算對家庭、社交、工作造成了“重大損害”?也許這時最不想讓人見到的詞語就是“自行判斷”。


       我想起10年前看過的一檔央視節目,《戰網癮》。這是一檔以臨沂四院的戒網癮中心為背景的紀錄片。其中有一幕是一個約莫二十歲的女孩被她媽媽舅舅等一乾人押到醫院來的場景。女孩向媽媽哭訴為什麽把自己帶到這來,從她的言語神態來看,不像是精神有問題,也沒有太過於歇斯底裡。她媽媽也哭了,說只有這個辦法才能救你。聽到這句話我以為這是協和醫院的重症治療科,但不是,這是臨沂四院的戒網癮中心。

       一個看起來不太像是精神病人的人被送到了醫院,她說自己只是玩玩遊戲、看看小說,她應該擁有閑暇作樂的自由,有支配自己時間的自由;

       一個看起來像是精神病人家屬的人在哭訴親人的遭遇,說網癮就像毒品一樣害了他的親人,這個女孩,她無法學習、工作,整日泡在網咖。

       該相信誰的話,這很難說。可即便她們說的都是真的,臨沂四院的戒網癮中心又是憑借什麽依據來確診了這個女孩的網癮呢?

遊戲成癮被歸為精神疾病 是兩件壞事夾著一件好事
∧令人乍舌的戒網癮機構


       在這部紀錄片中還提到了一個有趣的數據,我國有2億網民(2008年),網癮的發作率是10%,也就是說當時至少有2000萬中國人都患上了網癮。這份報告中的網癮與WHO的“遊戲成癮”的概念不太一樣,但兩者應該是包含的關係。央視不會憑空捏造出這樣一個數據,所以這裡面還是有一個判斷標準的,只是這個標準應該與WHO出具的標準有較大的落差。

       這是讓人擔心的地方,WHO對遊戲成癮的定義之嚴格是令人欣慰的,但到了執行層面,恐怕又回歸了自主判斷,變成那些老生常談的話題。你所謂的“閑暇作樂”在我眼中是“對家庭和工作造成了巨大損害”;你的學習成績下降,在我眼中是“萬事以遊戲為先”;你去網咖刷夜,在我眼中就是“對遊戲失去了控制力”。至於12個月以上的期間界定,誰又會知道12個月以前你在做什麽呢?

       從定義上來看,遊戲成癮入病對區分輕度沉迷遊戲者有積極意義,即那些不符合症狀定義的人(大多數人)不能被視為病人看待,也不能以治療為名將他們送醫或限制自由;但模糊的症狀定義卻很容易被人鑽漏洞,家長委員會和戒網癮機構會拿著WHO的名號為自己掛上一面金字令牌,他們會告訴你,“連WHO都將你這種情況認定為疾病”,但他們不會告訴你這項疾病具體的定義是什麽。

遊戲成癮被歸為精神疾病 是兩件壞事夾著一件好事

       關於“遊戲成癮”這個說法,也是令很多玩家心有不甘的一件事。能稱之為癮的活動有很多,為什麽偏偏拿遊戲出來說事呢?值得注意的是,電子遊戲並不是只有在中國才被視為余毒,今年3月,川普總統在白宮接待了美國家長同盟委員會,他們以損害青少年心理健康為名要求禁止暴力遊戲的銷售並對遊戲行業采取更多限制,川普對此也持不可置否的態度,這個場景是不是有些似曾相識?

       如果一個人打網球上癮,天天都打,像上班一樣早出晚歸的打,誰也不會覺得那是一種病態,反而會得到表揚;可如果你坐在家裡不動,天天對著螢幕,像上班一樣打遊戲,那估計很快就被抬到心理醫生那去了。對於很多人來說,兩個同樣都是消磨時間的方法,又有何不同呢?

       這會有一部分代溝的原因,因為對電子遊戲的否定大多來自於年長的人。對未知事物的不理解和不願理解,慢慢地轉化為傲慢和恐懼。英國派使團向乾隆皇帝進獻工藝精良的火槍,卻被嘲弄為把玩之物,以至於後來火槍成為各國軍隊標配時,清朝人還在用大刀和弓箭;《網癮之戒》中也有這麽一位家長,一問三不知,可唯獨在談到讓孩子沉迷的那個東西時激動的咒罵道“它像魔獸一樣奪走了我的兒子,我恨死它了。”

       這又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作為新興事物存在的電子遊戲在一些老樣子眼中是一種原罪,無關它本身是否具有正面意義。一旦這樣的東西讓人沉迷,或消耗了太多的時間,就會被打上消極的標簽。在這個基礎之上,“是否按照標準來執行”就成為了一個偽命題,每個診斷者心中都有自己的標準,只要越過了這個標準,就成為了一種不好的癮。

遊戲成癮被歸為精神疾病 是兩件壞事夾著一件好事
∧宅男又算不算精神疾病呢?


       其實對於網癮我本人也是深有體會的,因為我表弟就是一個網癮患者,即便按WHO那近乎嚴苛的裁定方法,他的症狀大概也可以算是個網癮患者。我已經兩三年沒見過他了,只在與舅姨的聊天中了解近況,甭管多喜慶的話題,只要聊到他,氣氛就變得沉重。大學畢業四年,沒工作,每天憋在臥室裡打LOL,不出門,不跟人說話。我以為能憑自己在遊戲行業的身份跟他套個近乎,結果連我都不搭理,我還給他充了500Q幣。

       舅姨總掛在嘴邊的一句話就是“你說這孩子可怎麽辦啊”,每次她這麽說,我心說這不還是你的鍋嗎。以前也是,多大了還孩子孩子的叫著,不給人留面子,這下好了,他也不給你面子。我總是心裡說完這段話,張嘴補一句“等他自己想開就好了”。

       不過他們家的經濟條件還不錯,不至於跟戒網癮中心這樣的地方扯上關係。舅姨讓我去勸勸他,趕緊出來找工作,我說這個事沒法勸,“總之您不用太擔心,畢竟他腦袋瓜子聰明,又能畫畫又能拉手風琴,學習成績也好,上的重點大學,西方有一句諺語叫“有路可行之人才會迷路”,人家不想按照您的想法走,沒準是因為自己早已經規劃好了未來的路,不用擔心。”舅姨覺得我說的好,還把我說的那句諺語分享到了朋友圈裡。

       我後來想了想有點後怕,因為那句話好像不是西方的諺語,是黑魂裡的卡露拉說的,當時一激動就脫口而出了,希望她不要發現。


      關於遊戲成癮(網癮),大家身邊有沒有值得一聊的經歷?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