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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雞」上癮?今日起「遊戲成癮」被WHO正式列入精神疾病

作者 | 趙亞楠

來源 | 搜狐健康

新時代不會打兩把遊戲都不好意思說自己是年輕人,「組團通關」更成為一種新的社交手段,很多人估計想不到,打遊戲有一天也會涉及精神疾病。

在世界衛生組織(WHO)最新發布的第11版《國際疾病分類》(ICD-11)中,將「遊戲成癮」列為精神疾病。相關規定自今日(2018年6月19日)起生效。即日起,WHO將通知世界各國政府,將遊戲成癮納入醫療體系。這意味著遊戲成癮將被列入「物質使用和成癮行為障礙」。該類障礙還包括合成毒品、酒精、煙草、咖啡因、非法藥物等。

這意味遊戲成癮將正式成為心理疾患的一種,醫院可以按照「遊戲成癮」收治患者,作為正式的診斷結果來進行對待,進而開處藥方、提供治療方案。

三種表現判斷是否遊戲成癮?

在ICD中,世界衛生組織對「遊戲成癮」的描述是,持續或過於頻繁地玩網路遊戲或電視遊戲,其特徵包括有三個:

1. 對玩遊戲的控制能力受損(比如開始時間、頻率、持續時間、場合等)。

2. 遊戲高於一切,其他興趣以及日常活動,都須讓位於遊戲。

3. 即使導致了負面影響,遊戲行為仍在繼續和更新。

世界衛生組織對診斷「遊戲成癮」的條件也非常嚴格,當事人的相關行為必須足夠嚴重,而且已經造成個人、家庭、社會、教育、工作或其他重要方面的重大損害,至少需要12個月才能確診。但也表明,如果癥狀嚴重,確診前的觀察期也可縮短。

世衛組織還指出,並不是所有熱愛玩影片遊戲或網遊的人都會成癮。「研究表明,在參與數字或影片遊戲活動的人中,只有一小部分人受遊戲成癮影響。不過,參與遊戲的人應該警惕他們花在遊戲活動上的時間,特別是當他們因此而無暇顧及其它日常活動時,並警惕遊戲行為模式引發的身心健康和社交功能的任何變化。」

「蓋棺定論」背後的爭議

雖然從今日起,WHO中遊戲成癮的相關規定已經開始生效,但該規定在學術界仍面臨著很大爭論。

除了遊戲產業行業的抗議,在WHO年初剛宣布該提案時,就有24名國外精神疾病領域學者聯名發表了反對意見。他們認為該提綱背後的研究基礎過於薄弱,現有的標準對遊戲成癮的癥狀和評估缺乏共識。擔心因此造成社會恐慌,甚至可能導致醫學界過早地應用診斷治療大量假陽性病例,對兒童和青少年造成嚴重影響。

同樣作為國際上精神疾病的診斷權威標準,美國精神疾病協會(APA)發布的《精神障礙與統計手冊》(DSM)的態度相當嚴謹。

在DSM第五版(DSM-5)中, 雖然引入了「互聯網遊戲成癮的」概念,列了9條診斷標準,但是並沒有把遊戲成癮列為正式診斷,而是把它列在了附錄的「尚需要進一步研究和觀察的精神障礙」中。APA認為,目前缺乏足夠的臨床實證研究來確定統一的遊戲成癮診斷標準,玩遊戲到何種程度應列為成癮也缺乏共識,因此建議應進一步研究。

該規定會在中國實施嗎?

ICD11正式公布後,世界衛生組織會向全世界推廣,但並不會要求各個國家必須採納,各個國家會根據自己的情況決定什麼時候採納,據了解,中國馬上採納的可能性不太大,因為是整個系統的更新。目前包括精神科在內,所有的內科外科等醫學專業目前都採用的是《國際疾病分類》ICD10,外科系統可能還要更早一點,用的ICD9。

雖然沒有遊戲成癮的明確標準,我國早已頒布了網路成癮的診斷標準。早在2008年11月,由北京軍區總醫院制定的我國首個《網路成癮臨床診斷標準》通過專家論證,玩遊戲成癮被正式納入「精神疾病」診斷範疇。DSM-5很大程度借鑒了該標準。

該標準的制定者北京軍區總醫院醫學成癮科主任陶然在接受《新華網》採訪時表示:對青少年網癮主要採取醫學、心理、教育、軍訓及社會體驗等「五位一體」的治療模式。其中,52%的網癮患者是不用藥的。單純性網癮不用藥物治療,只有當患者伴發抑鬱、焦慮、強迫癥狀時才用藥。此外,當網路成癮與品行障礙(如偷竊、打架鬥毆)、人格障礙(如偏執)、多動注意力缺陷(即多動症)等精神疾病共病時,也需藥物治療。這些精神疾病不得到醫治,網癮癥狀難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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