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眾人都啃“唐僧肉”不算違法 但要尊重“公版書”的道德權威

我國現在一年出版五十多萬種圖書,其中一半是重印書。而重印書中,又有相當大的比重是再版的“公版書”。近日,《人民日報》刊登了《公版書,這塊“唐僧肉”如何吃》一文,接著《中華讀書報》又發表了《“公版書”的版本問題》長篇報導,顯示“公版書”的出版問題正受到人們的關注。

我國現在一年出版五十多萬種圖書,其中一半是重印書。而重印書中,又有相當大的比重是再版的“公版書”。近日,《人民日報》刊登了《公版書,這塊“唐僧肉”如何吃》一文,接著《中華讀書報》又發表了《“公版書”的版本問題》長篇報導,顯示“公版書”的出版問題正受到人們的關注。

“公版書”再版,是傳承文化的一種正常出版現象,當然可以修訂、充實、重印。但因為它過了版權保護期,不受專有出版權的約束,所以成了眾人都想吃的“唐僧肉”。早些年,由於有書號數量的限制,重版“公版書”還有所節製,但進入市場經濟後,特別是書號基本放開以來,搶出“公版書”現象,幾乎瀕臨泛濫的地步。據媒體已公開的報導,當前濫出“公版書”的亂象,主要是:出版門檻低,無專業知識的濫出專業書;不嚴肅或不懂選版本,造成選本雜亂;注釋、校訂或翻譯的質量不過關,玷汙原著,誤導讀者;爭先上市,編校差錯驚人;市場上“劣幣驅逐良幣”;等等。除了上述所指的這些通病之外,我還要特別譴責那些對“公版書”的抄襲剽竊和傍名惡搞行為。如有些人靠剪輯拚湊出所謂新版本;有些人濫用“公版書”貶低前人,抬高自己;有些人刻意顛覆名著史實,以翻案奇論標新立異;有的不僅是吃“唐僧肉”,甚至糟踏“唐僧肉”,搞什麽“水煮這個”,“歪說那個”; 還有什麽“標題黨”,拿名著的書名開涮,借以吸引眼球。這些令人憎惡的濫用“公版書”現象,雖僅局部存在,且近一兩年已有所糾正,但無視前人知識成果,認為使用“公版書”不擔責的這種偏見,至今遠未消除,必須引起社會的重視。

我是搞翻譯出版的,僅就外國名著“公版書”的版本選擇來看,應當選什麽,怎麽選,無疑必須嚴肅對待,認真比較,確保質量。對此,我想提出如下建議。

再版“公版書”要首選有公信力的版本。從翻譯書來講,版本有公信力,是指:公認作品好,譯者有一定知名度,譯本經過多年評介,在市場受到好評。外國文學名著,經過國內外長期歷史積澱,大多是經典著作,通常選作品沒問題,差別主要在選譯者之上。選知名譯者的譯作,這沒有錯,但有些名家早期譯本,受當時歷史條件限制,其譯本也難免存在不同瑕疵。而有些後來的譯本,又確實青出於藍,並得到廣泛認可,所以要善於比較。譬如,德國名著《少年維特的煩惱》,譯界大多認為,後譯的楊武能譯本,要比先譯的郭沫若譯本好。著名的《莎士比亞戲劇》,已有梁實秋、朱生豪、方平等多種譯本,但在我國大陸,人們讀莎劇,演莎劇,仍然首選朱生豪譯本。楊絳的《堂吉訶德》譯本,儘管有人說它有誤譯漏譯,但市場上仍數她這個譯本最暢銷,人文社累計已銷出幾十萬冊。由此可見,譯本公信力的大小,有多麽的重要。

過了版權保護期,“公版書”在法律上已不享有專有的權利,眾人都啃“唐僧肉”不算違法。但是要倡導尊重“公版書”的道德權威。因為“公版書”畢竟是前人的知識成果,是作者智力的投入和創造。一個文明的社會,對歷史的文化遺產,應該秉持尊重和敬仰的態度。這是傳承文化的需要,也可以視為道德規範的要求。四書五經、唐詩宋詞,不見有人對它亂改濫印,這不是法律的效力,是傳統道德的一種約束力。再拿《聖經》來說,至今海外出過好多種現代版的《聖經》,但中文教徒們至今依然隻認同和使用1911年版的“和合本”《聖經》。這些都可視為是版本的道德權威。為此,希望出版“公版書”的出版社,不要只想到免費“唐僧肉”好賺錢,還應考慮對前人不敬的道德成本。你做了,當然沒人來追究你,但你是傳承文化的出版人,有些事,即使未違法,但於理也別去做。書店和電商在進書時,理應也該考慮一下上述這個道理。

除出版社、書店、網購書商及讀者,除要重視和研判“公版書”不同版本的內容和質量以外,更要求相關部門加強對“公版書”重版的管理。力求做到:每年對各社上報的“公版書”選題出版計劃,務必嚴加審核,對缺乏公信力、屬於濫出的,應予扣減書號。媒體和評論界也有必要鼓勵一些人,對重印書包括“公版書”,開展評論,褒優責劣。現在隻對出版的新書舉辦圖書獎,建議中國版協下屬的政治、科技、少兒、美術、古籍、文藝、教育等專業出版委員會,在適當時候也酌情組織一下本專業“公版書”的質量評比,逐步建立不同形式的獎懲機制。有些網站也可以舉辦真實的同類公版書質量和聲譽排行榜,借以引導市場銷售,加快改變“劣幣驅逐良幣”的反常現象。

原載於《編輯學刊》2018年第5期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