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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突襲心慌慌?這些支持賠付的保險了解一下

這些天,大家的朋友圈很可能都被新型冠狀病毒引發的肺炎刷了屏。

而仍在持續更新的緊急通報和新增病例,多少也讓人有些不安。

在積極關注防治的同時,與疫情相關的醫療保險保障也成為了很多小夥伴關心的話題。

那麽,面對新型冠狀病毒的潛在威脅,不同的保險究竟可以起到怎樣不同的保障及賠付作用呢?

報銷型醫療險就醫治療可賠付

報銷型醫療保險可為被保險人提供因疾病或者意外治療產生的醫療費用報銷。常見的報銷型醫療保險主要包含門診醫療保險、門急診醫療保險和住院醫療保險。

在通常情況下,如被保險人因新型冠狀病毒引發肺炎等疾病就診或住院治療,由此產生的醫療費用均可按對應報銷型醫療險的保障條款,在扣除免賠額後按約定比例進行報銷。

比如,以當前熱銷的百萬醫療險為例,假設被保險人不幸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就診並住院治療,則按照目前大部分百萬醫療險的保障條款,被保險人一般可在扣除1萬元免賠額後獲得住院治療期間以及住院前後7天內門急診醫療費用的賠付。

重疾險按具體條款酌情賠付

重疾險是以重大疾病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疾病保險,保障範圍通常覆蓋惡性腫瘤、心肌梗死、腦溢血等特定重大疾病。在通常情況下,被保險人一旦罹患保險條款中列出的某種疾病並達到合約約定的賠付標準,即可獲得合約約定的大額理賠補償。

在重疾險到底賠不賠新型冠狀病毒這個問題上,最主要的判斷依據取決於新型冠狀病毒引發的疾病是否屬於對應重大疾病保險的具體責任範圍。如果按照現有信息來看,新型冠狀病毒引發的嚴重肺炎一般不包含在普通重疾險的保障及賠付範圍內。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被保險人購買的是帶有身故賠付責任的重疾險,則無論被保險人因新型冠狀病毒引發的肺炎或其他原因身故,保險公司都有按約進行賠付的責任。

壽險因病身故可賠付

壽險也稱“生命保險”,顧名思義就是一種以被保險人生死為保險對象的保險。壽險對於被保險人身故的賠付標準較為寬泛,一般被列入免賠責任的只有故意殺害、傷害、吸食毒品、酒駕或2年內自殺等極少數特殊情況。

除此之外,無論被保險人是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醫治無效病亡或遭遇其他意外傷害死亡等,受益人均可獲得保險合約約定的固定賠償金。

區分完不同保險對疾病不同的賠償責任之後,在這裡也要特別提醒大家的是,保險說到底只能起到轉嫁財務風險的作用,抵禦新型冠狀病毒等健康威脅,最重要的還是注重日常的科學預防同時積極保持健康的生活狀態。

最後還要囉嗦一句:

大部分健康險的保費通常都與被保險人的年齡成正比,投保越晚,就意味著需要為同樣的保障支出更高的保費。

另一方面,如果身體的健康狀況隨年齡上升逐步出現亞健康、甚至出現某些慢性疾病,那麽此時再申請投保可能就會面臨保險公司的加費或是添加除外責任,最可惜的甚至還可能會被拒保。

因此,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健康險的規劃也是宜早不宜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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