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清代文官退休後能享受哪些待遇,為何說三品是個坎?

中國古代認為,男子年屆七十,精力和智力都已明顯衰退。古代的經驗是“古人以四十為強仕之始,以五十為服官政之年,以七十為致仕之期。”,所以“大夫七十而致仕”是商、周以來的傳統做法,唐、宋、明等朝代基本都是相沿不改。

清代的情況有所不同,文官的休致雖然基本上沿襲了歷代的標準,但也呈現出降低的趨勢。在七十歲以前,也可以乞休。嘉慶五年時,嘉慶帝下旨將六十五歲以上的官員列入“老班”,這就意味著年過六十五歲便可乞休。

不過需要指出的是,清朝三品以上官員的休致與三品以下官員並不相同,這也是一個明顯的分界線。從實際情況來看,三品以上官員的休致更為寬鬆,只要是身體條件允許,一般都能連續任職,以至於很多官員卒於任上。

當然上面所說的都是官員正常休致,並不包括因疾病、處分而提前休致的官員。通俗一點講就是正常退休。那麽清代正常退休的官員都能享受到哪些待遇呢?

清代文官休致後的待遇,主要包括品銜、俸祿和封贈,朝廷主要根據原有品級決定每位休致文官的待遇。

一,品銜

文官休致的本意是向朝廷交還其現任職務,品銜一般仍予保留。按清代法律規定,絕大多數文官是以原品休致的:“內外三品以下官員老病告休,均準原品休致。”京察(京官考核)、大計(地方官考核)中因老疾被勒休的官員,其處分是“罷其職而存其銜”。

但是也有些官員是降品休致的。如乾隆五十五年定製,官員老疾而不自請乞休,將該官員降頂戴二級休致。有的官員因勞績顯著,在休致時還可以加銜進級,但這屬於皇帝特恩,並非常製。如雍正時大臣陳元龍,雍正七年授文淵閣大學士兼禮部尚書。十一年以老乞休,加太子太傅致仕。

文官休致後繼續持有相應的品銜,這是中國古代歷朝文官制度中的一個普遍規定。這種規定的目的,是使官員休致後繼續保持官的身份,從而擁有相應的榮譽和社會地位。

二,俸祿

按照休致的本意,官員休致後即意味著不再享有朝廷的俸祿,清朝的法律也是這樣規定的。但是實際上,許多官員休致後仍有相應的俸祿,這種俸祿的性質,是皇帝對官員的再次恩賜。

清朝文官休致後享有的俸祿,有全俸、半俸,也有無俸的。一般而言,凡是被勒休的官員都不再享有俸祿。三品以上大臣為朝廷勤務多年,他們若年老求退,一般均能享有全俸:“凡大臣引年求退,以原官致仕者,俱準給與全俸。”不過,在京三品以上官員休致,不再享受恩俸;地方三品以上官員也不領養廉銀。

可以看出,官員休致是否拿全俸也是以三品為限的。此外還有一種情況,如果大臣在職期間蒙賜爵位,因爵俸優於職俸,所以休致後食爵俸。如嘉慶十一年,大學士保寧乞休,予食公俸。嘉慶十九年,大學士威勤伯勒保再乞致仕,命食伯俸。

三,封贈

什麽是封贈呢?清朝品官凡十八等,與之對應的都有相應的階稱,命婦(妻子或母親)也依九品而各有稱號。比如說正一品的大學士,其階稱為“光祿大夫”,命婦為“一品夫人”,可以封贈三代。再如正二品的侍郎,其階稱為“資政大夫”,命婦為“夫人”,可以封贈二代。

封贈作為為官的一項重要權利,迎合和滿足了他們光宗耀祖的傳統心裡訴求,反映了宗法思想對清朝文官的影響。不過,休致官員並非都有封贈,主要還得看是不是“食俸”,即正常休致,享受全俸和半俸的官員才有這個待遇。

整體而言,清代文官休致後的待遇要比明代好得多,但是儘管如此,官員們仍不滿足。尤其對於他們個人而言,休致前後的待遇差別極大。這就引發了一些問題,許多官員為謀後計,在職時就盡可能地積聚錢財,還有許多官員戀職不肯退休,這也帶來了很大的負面影響。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