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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克納:經典從未消逝,它甚至不曾過去

在《巴黎評論》採訪的諸多作家眼中,威廉·福克納都是當之無愧的“作家中的作家”。但是,福克納作品出了名的晦澀難讀。在接受《巴黎評論》訪談時,記者問他:

《巴黎評論》有人說,他們看不懂你的作品,看了兩三遍還是不懂。你說,他們該怎麽看好呢?

福克納看四遍。

真的是大家風范啊……

不過,對他們這一批“現代派”小說家而言,寫作的目的已經不再是“讓讀者看懂”或“為真實而表達”。寫作者的藝術追求與“真實”的關係其實非常微妙:

《巴黎評論》你的作品有多少是以個人經歷為素材的呢?

福克納我說不上。沒有計算過。因為“多少”這並不重要。做一個作家需要三個條件:經驗、觀察、想象。有了其中兩項,有時只要有了其中一項,就可以彌補另外一兩項的不足。對我來說,往往一個想法、一個回憶、腦海裡的一個畫面,就是一部小說的萌芽。寫小說就無非是圍繞這個特定場面設計情節,或解釋何故而致如此,或敘述其造成的後果如何。作家就是要盡量以感人的手法,在可信的動人場面裡創造出可信的人物來。作家對自己所熟悉的環境,顯然也勢必會加以利用。依我看,人表達思想感情的手段,以音樂為最便,因為從人類的經歷和歷史來看,音樂的出現最早。可是我的所長則是文字,所以我就一定要囉囉唆唆地用文字來設法表達純音樂簡單明了就能表達清楚的意思。也就是說,儘管音樂可以表現得更明白、更簡潔,可是我卻寧可使用文字。我覺得,看比聽強,無聲勝於有聲,用文字創造的形象就是無聲的。文中驚雷、文中仙樂,都只能在無聲中領會。

這種“無聲之聲”既是福克納的追求,也是很多評論家非常感興趣的議題。很多讀者都把福克納的作品和巴洛克風格——特別是巴洛克音樂——聯繫在一起。後者華麗的織體、精確的對位法的確與福克納的很多小說頗有共通之處。

在福克納的小說中,最能體現出這種音樂性的大概就是《喧嘩與騷動》了。如果我們能明白福克納的創作過程,一定會對這本小說中的四重唱有更深刻的理解。

福克納《喧嘩與騷動》我先後寫了五遍,總想把這個故事說個清楚,把我心底裡的構思擺脫掉,要不擺脫掉的話我的苦惱就不會有個完。這場悲劇的主人公,凱蒂母女倆,是兩個迷途彷徨的婦女。迪爾西是我自己最喜愛的人物之一,因為她勇敢、大膽、豪爽、溫厚、誠實。她比我自己可要勇敢得多,誠實得多,也豪爽得多。

《巴黎評論》《喧嘩與騷動》是怎麽開始寫的呢?

福克納開始,只是我腦海裡有個畫面。當時我並不懂得這個畫面是很有些象徵意味的。畫面上是梨樹枝葉中一個小姑娘的褲子,屁股上盡是泥,小姑娘是爬在樹上,在從窗子裡偷看她奶奶的喪禮,把看到的情形講給樹下的幾個弟弟聽。我先交代明白他們是些什麽人,在那裡做些什麽事,小姑娘的褲子又是怎麽會沾上泥的,等到把這些交代清楚,我一看,一個短篇可絕對容不下那麽許多內容,要寫非寫成一部書不可。後來我又意識到弄髒的褲子倒很有象徵意味,於是便把那個人物形象改成一個沒爹沒娘的小姑娘,因為家裡從來沒有人疼愛她、體貼她、同情她,她就攀著落水管往下爬,逃出了她唯一的棲身之所。

我先從一個白癡孩子的角度來講這個故事,因為我覺得這個故事由一個隻知其然,而不能知其所以然的人說出來,可以更加動人。可是寫完以後,我覺得我還是沒有把故事講清楚。我於是又寫了一遍,從另外一個兄弟的角度來講,講的還是同一個故事。還是不能滿意。我就再寫第三遍,從第三個兄弟的角度來寫。還是不理想。我就把這三部分串在一起,還有什麽欠缺之處就索性用我自己的口吻來加以補充。然而總還覺得不夠完美。一直到書出版了十五年以後,我還把這個故事最後寫了一遍,作為附錄附在另一本書的後邊,這樣才算了卻一件心事,不再擱在心上。我對這本書最有感情。總是擻不開、忘不了,儘管用足了功夫寫,總是寫不好。我真想重新再來寫一遍,不過恐怕也還是寫不好。

雖然福克納謙虛地認為,《喧嘩與騷動》只是自己“寫不好”的結果。可是從效果上看,這本書中複雜的多視角敘述、非常契合人物身份的語言、他們偏頗的立場等等,無一不是對某種更高級“真實”的精確再現。畢竟,沒有人能看到一切,人就是注定偏頗的生物。在巴洛克式的複調中,作為作者的福克納獲得了從更高層面駕馭人、駕馭他們片面性的能力。

《巴黎評論》你塑造班吉這個人物時,心裡懷著什麽樣的感情呢?

福克納塑造班吉這個人物時,我只能對人類感到悲哀,感到可憐。對班吉那是談不上有什麽感情的,因為這個人物本身並沒有感情。對於這個人物本身我只有一個想法,就是有些擔心,不知我把他塑造得是否可信。他不過是個作開場白的演員,好比伊麗莎白時代戲劇裡的掘墓人一樣。他完成了任務就下場了。班吉談不上好也談不上歹,因為他根本就不懂得好歹。

《巴黎評論》班吉能有愛的感受嗎?

福克納班吉的理智不健全,他連自私都不懂。他是一頭動物。他不是感受不到溫情與愛意,不過就是感受到了也講不出名堂來。他發覺凱蒂變了樣以後,正是因為溫情與愛意受到了威脅,所以才咆哮如雷。他失去了凱蒂,可是因為他是個白癡,所以連凱蒂已經失蹤了都沒能理會。他只知道出了什麽問題,隻落得剩下一片空虛,使他感到傷心。他要設法填補這片空虛。他除了凱蒂丟棄的一隻拖鞋以外什麽也沒有。這隻拖鞋就寄托著他的溫情與愛意,當然這幾個字他是說不上來的,他只知道這說不出的東西已經沒有了。他之所以弄得肮裡肮髒,一是因為他腦子不管用,二是因為他覺得肮髒也無所謂。他分不出好歹,也辨不出肮髒和乾淨。這隻拖鞋給了他安慰,其實他已經記不得拖鞋本來是誰的,也記不得自己因何而傷心了。這時假如凱蒂重新出現的話,他恐怕也認不得她了。

在這些卑微的角色背後,福克納暗藏著宏大的人道主義關懷。正是因為他強烈的悲憫心,他才會如此關注這些小人物的扭曲和悲劇。寫作本身,就是一種關切,無論對方是什麽樣的人。

在1955年的美國南部,曾發生過一起惡性案件。14歲的黑人少年梯爾去密西西比州的叔父家中做客,不幸被兩名白人暴徒綁架,打死後沉於密西西比河中。三日後屍體浮起,使此案引發了巨大震動。福克納對此案痛心疾首:

《巴黎評論》在埃米特·梯爾被殺害時,你對報界發表過一個聲明。你還有什麽話需要在這裡補充嗎?

福克納沒有了。我只想再重複一下我說過的話:如果我們美國人將來還想存在下去,那就只能這樣:我們願意,而且也堅決主張,我們要首先做個美國人,我們要作為一個統一而完整的陣線出現在世界上,不管是白皮膚的美國人,還是黑皮膚的美國人,哪怕就是紫皮膚的、青皮膚的、綠皮膚的,也全都一樣。在我家鄉密西西比,兩個成年白人對一個飽受折磨的黑人小孩犯下了這樣一件令人可悲可歎的罪過,這恐怕就是為了要向我們表示,我們有一個配不配存在下去的問題。因為,假如說我們美國的文化已經病入膏肓,到了對孩子都要殺害的地步(不管此中有什麽理由,也不管孩子是什麽膚色),那我們根本就不配存在下去,而且恐怕也不會存在下去。

福克納曾經說過:“經典從未消逝,它甚至不曾過去。”他的偉大思想與人格因為他的經典作品而長存。為了紀念這位大作家,九久讀書人推出了一套九本“福克納作品精選系列”,選用李文俊、陶潔、藍仁哲等著名翻譯家的權威譯本以饗讀者。

讓我們用閱讀延續福克納的光輝吧。

(文中引用的福克納訪談由王義國、蔡慧翻譯,收錄於即將出版的《巴黎評論·作家訪談5》。)

“福克納作品精選系列”

[美國] 威廉·福克納 著

李文俊 等譯

99讀書人·上海文藝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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