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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不可怕,就怕加班變文化

撰文 | 西木1984

最近,有關“996”工作製的討論刷了一波又一波,因為它指向了我們大家都比較敏感的一個詞——加班。

從目前的情況看,批判996工作製的絕大部分還只是媒體人,作為當事人的程序員似乎並沒有站出來,反倒是被指責的企業主們,倒是有不少紛紛表態,不過大多是理直氣壯地表示支持“996”,這又引來了一波批評。

在很多人眼裡,這種公然將“加班”當作文化且沾沾自喜的做法,簡直就是資本家醜惡的嘴臉,更是對法律的藐視。

雖然我對此也是憤慨萬分,但冷靜下來想想,其實這就是現實,而且是無法改變的現實,在“從善如流”的大勢面前,我們別無選擇,法律也無可奈何。因此,在此背景下,與其去否定整個加班,不如將矛頭指向那些“無良”的加班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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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不可怕,可怕的是加班成文化。

所謂文化,指的就是群體的共同選擇或價值取向。在一家部門裡,如果大多數人都選擇加班,就會逐漸形成一種氛圍,迫使你必須加班,否則就成異類,就會被貼上工作不努力的標簽。

更可怕的是,在“文化”的掩蓋下,加班與道德掛上鉤,隻講奉獻不講回報,成了企業壓榨員工、領導使喚員工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圖/圖蟲創意

在我看來,現階段,加班是不可避免的。首先,我們的社會經濟水準還無法支撐令人欽羨的“北歐”生活,對絕大多數企業而言,管理水準不高,生產效率低下,還需要通過“壓榨”員工的剩餘價值來獲取經濟效益;

其次,社會輿論褒獎,攀扯奉獻榮譽感,加上管理層的肯定和宣傳,加班文化自然盛行,而員工個人往往處於弱勢,沒有與雇主討價還價的底氣,維權即可能丟飯碗,哪怕法律規定了休息休假的權利,現實中卻被束之高閣。

或許,在大多數人概念裡,私企或者外企才是加班的重災區。但這裡其實存在一個誤解,我的理解是,加不加班其實與企業是什麽性質關係不大,而是看企業的市場化程度,以及競爭程度。

總體來講,市場化程度越低,競爭越不激烈的企業,其加班的可能性越小;反之,由於競爭所帶來的壓力,加班必然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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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關於加班,需要認清的一點是,它是自下而上的剛需,還是自上而下的壓迫?如果是前者,我稱之為“良性加班”,如果是後者,我稱之為“惡性加班”。

從這個角度說,“996”工作製本身不可惡,只要相應的報酬到位,且雙方自願的前提下,可將其視為一種追求高薪和進步的選擇;真正可惡的是那些“隻讓馬兒跑,不給馬兒吃草”的“道德君子”。

圖/圖蟲創意

我曾在某家大型互聯網公司待過一年,對它的加班文化有過最為直觀的感受。必須要承認的是,公司的加班文化很厲害,996的現象也很普遍,但憑良心講,並沒有現在很多人批判的那麽“罪大惡極”,甚至可以說絕大部分人都是甘之如飴。

以前,不是常有人說公司員工的工作激情就像每天打了雞血一樣,別人下班回家,他們下班回公司。這在很大程度上都是自覺、自發的行為。

這裡頭原因其實有很多,首先就是KPI考核追著你,讓你不得不加班。由於分工細化、考核到人、到點,很多事情現在不做,將來也得做,自己不做,就沒有人做,在事情做不完的情況下,只好加班做。至於事情做完的原因,一方面與業務增速快,工作量有關,另一方面則與公司大了之後,低效率工作所致。

以我為例,白天的時間基本都花在了內部的溝通協調上,尤其是各種各樣的碰頭會,業務會,你都得參加。因此,真正屬於你要完成的工作,便只好放在晚上做。還有很多時候,留下來加班其實不是做事,而是學習。實際上,公司有很多學習分享會,時間基本都在晚上,如果你想更上一層,這些自然也不能落下。

但有一點必須承認,這裡面沒有強迫,公司只是在福利上有所引導。比如,加班就會有豐厚的加班工資,或者可以累積的假日補償;又或者加班的人就可以享受公司提供的免費晚餐,甚至夜宵,此外下班回家會有班車送,計程車回家費用可以報銷等等。這一整套的設計,就會將你推向加班,而且往往還心甘情願。

深圳阪田,華為生產中心,班車停靠區(圖/圖蟲創意)

我最早接觸到的就是華為的這種加班文化,當初還一度還羨慕不已。大概是2004年的時候,那會我才大二,有一次去深圳玩,住在了我鄰居姐姐的家裡,她當時就在深圳的華為總部上班。

記得那幾天,她沒有早於晚上10點到家的,後來忍不住問起,這其實是她的常態。我就好奇地問,工作真這麽忙嗎?她笑笑說,反正回家也沒事,在公司加班不僅有飯吃,回來還有班車。

所以,有相當一部分人自願留下加班,為的就是蹭這一點福利。這事實上就是我所理解的良性加班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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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麽,惡性的加班又是怎麽樣的呢?當然就是那種強迫加班,沒有規範,隻憑領導喜好,而且又隻講奉獻不講回報的。這種情況反倒存在於國企多一些。我先後待過兩家國企都是如此。

前一個是資源型加壟斷型的企業,幾乎沒有什麽市場的競爭,按理加班應該會少,但就因為大領導喜歡加班,在官僚氣息濃厚的央企,上有所好,下必效焉,就算不想效,那也不得不陪著。而後一家則是競爭比較充分的文化部門,部門雖然有明確的上班時間,早8點30分,晚5點,但實際往往是白加黑、五加二。

現在的很多國企大多是從事業轉製而來,雖然經營市場化了,但管理卻還帶有濃濃的行政化、官僚化。一些國企的領導,根本沒有現代企業的管理理念,而有著強烈的集體主義意識。他們強調的是所謂的奉獻精神,即一種沒有任何報酬的加班付出,不光沒錢補償,也沒有調休的規定,更沒有額外的加班福利了。

在他們眼裡,這種奉獻就是理所當然的,是每個員工應該具備的覺悟——你這是在為國家出力。此外,一些國企領導,對公域與私域的認識不夠,往往把員工當作是企業、甚至是個人的依附,即便是下班時間,也是要求呼之則來揮之則去,這種無邊界的使用員工的時間,也造成了大量的加班。

圖/圖蟲創意

我在這家文化部門的最初幾年裡,幾乎天天加班,稿子來了,要求一個月甚至半個月完成,這種將原先3個月的工作量壓縮成這麽短的時間,除非不管質量,否則就必須沒日沒夜的加班看。

由於實行的是項目製考核,一本書往往就是一個項目,那麽對於在趕項目過程中產生的加班都不計加班。更可怕的是,領導往往還覺得你做的不夠多,還經常提出讓你利用節假日加班的要求。但沒有加班工資,沒有調休。

事實上,在眾人眼裡最不可能有加班的企業,由於對加班的概念模糊,沒有明確的規範,反倒成了加班的重災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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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歷史來看,這種“加班文化”算是“中體西用”的典範。我們的文化中向來就有提倡勤勞的價值觀,尤其是對無償奉獻和鞠躬盡瘁頗為迷戀。後來,又從日本嫁接過來他們的企業加班文化,古老的道德律令與現代的管理產生化學反應,就形成了現在的中國式的加班文化。

應該說,這既是歷史的選擇,更是現實的需要。因此,在可預見的未來,這種加班文化是不可能得到糾正的,對於大多數人來說,能做的大概也只有磨礪自己,爭取跳到一個有著良性加班文化的公司吧。

起碼,在不得不選的情況下,被迫的姿勢能夠更加舒服一些,也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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