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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996,生病ICU”?違規超時加班將受罰

在“狼性文化”風行多年的國內互聯網行業,“996工作製”早已不是新鮮事。每天上午9點上班,晚上9點下班,每周工作6天——這就是許多IT人的日常狀態。

因為長期超負荷工作,部分互聯網從業者精神和身體健康狀況堪憂。

近日,一個名為“996.ICU”的項目走紅網絡,程序員們自嘲“工作996,生病ICU”,以此聯合抵製互聯網公司的“996工作製”,至記者發稿時該項目已獲約20萬人次關注支持,其影響力甚至還擴散至其他行業。

然而記者採訪發現,儘管業內對於超時加班反對之聲強烈,迫於種種無奈,在現實中難有應對之策。

調查

超時加班成常態

如果沒有特殊情況,每天早上7點20分,供職於某知名互聯網公司的90後程序員大麥會按掉手機上的第一次鬧鈴,直到半小時後第三個鬧鈴響起,他才會起床。

這樣做的原因是:“太困了,鬧鈴多響幾次感覺上好像多睡了兩覺。”

從睜眼到出門最多只需要15分鐘,路上步行加地鐵約45分鐘,如果運氣好,他能趕上公司9點前供應的免費早餐。至於下班時間,那就是“看情況吧,硬要算的話,大概平均9點半能走人?”

大麥自稱是“標準的碼農”,而這個“標準”,包含著這樣一個認知:“哪有碼農不加班的。”

事實上,他所在的公司並沒有嚴格規定上下班時間,HR雲公社(id:zjzc625)工作時間更像是一種約定俗成,或是“自覺”。

“你一定要按8小時工作製上班,理論上也可以,只要臉皮夠厚,也不care績效。”從業4年來,他不乏因為趕項目連續一段時間從上午熬到深夜、翌日凌晨甚至通宵的經歷。

而在採訪中,他卻很少主動說到“加班”這個詞——當加班成了家常便飯,反而模糊了“加班”的概念。

“記得前年有段時間,我們連續兩周多每天工作14個小時以上全程精神高度集中。

有次凌晨計程車回家的路上突然感覺腦袋裡有兩根神經突突突跳得很厲害,頭痛劇烈,意識都有點不清楚了,當時馬上聯想到程序員猝死這類的事,挺害怕的,還好回去倒頭睡了一大覺後沒什麽問題。”大麥回憶道。

此前,某互聯網計程車平台發布過一份報告,數據統計了各大知名互聯網公司員工的平均下班時間——

其中最晚的一家是23:16

排在前8名的平均下班時間均在晚上9點以後

現狀

不想接受又無法逃離

據2018年一項調查顯示——

45%的中國白領每周加班時間逾10小時

超時加班已成為某些企業具有強製性的內部制度或受推崇的“企業文化”

自2016年9月起,HR雲公社(id:zjzc625)多家互聯網公司陸續被曝出實行“996工作製”,甚至有公司公然提倡這一明顯違反勞動法的工作制度。

對此,曾有員工正面質疑,卻屢屢得到管理者的“強勢回應”——

“幾年後回看,這次絕對是好事”

“不會強製要求,但要全情投入”

“不認同公司制度的人,要麽適應,要麽努力幫助公司提升改進。”

“企業之所以這麽強硬,是因為知道我們根本無從反抗。”去年剛跳槽到某電商平台的小吳如是說。

他告訴記者,很多互聯網公司雖然不會明說,但早已是事實上的“996工作製”,如果無法接受只有辭職一條路——正好公司也順便淘汰了這類“沒有激情”的員工。

而更大的問題是,辭職後只要還在這一行,就依然逃不出這個加班“魔咒”。

知名自媒體人“一棵青木”也表示——

“中國互聯網企業996已經形成一種制度和氛圍,幾乎所有的大企業都在這麽做,大家都是依據這個工作時長開出的薪水,如果不這麽做,你對外報出的薪水就很低,優秀人才就不願意來。

到最後,互聯網公司已經把加班當成了常態,甚至公然宣稱不加班的互聯網公司不是好公司,不加班的程序員不是好程序員。”

這幾天火起來的“996.ICU”項目,被稱為是匿名互聯網從業者對各大互聯網公司的“996”工作制度和加班文化發起的一次成功的公開反抗。

小吳也表示自己和同事們都有關注這一項目,而他們大多數人所做的,是在網站頁面下方默默加上一顆星,除此之外卻並沒有過多討論。

“工作這麽多年,一直都在這種加班的氛圍裡,都有點麻木了。但願這次在輿論的推動下相關部門會有好的政策出來,改善各行業的超時加班狀況。”

觀點

996工作製系違法

不應把加班和奮鬥等同起來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近來反對“996工作製”之聲不斷,卻也有部分觀點認為,互聯網行業普遍高薪,多加班也理所應當。

996工作強度下

需拿到當前工資2.275倍才不吃虧

對此,身份認證為“架構師,軟體開發專家”的網友沈世鈞曾為“996工作製”算了一筆账——

按照勞動法規定,996的工作強度下,只有拿到當前工資的2.275倍,你才在經濟账上不吃虧。

在他的觀察中:“早些年的時候,一提起966,狼性精神,無論是老闆還是員工,都是一片叫好。人們甚至把這種既不人道,也不理性的做法冠以‘奮鬥’的美名。HR雲公社(id:zjzc625)

而目前,至少從輿論上看,所謂的996已經沒有了生存的土壤,這對整個社會來說,是一個看得見的進步。”

同時他也呼籲廣大從業者——

不要把加班和奮鬥等同起來,積極爭取八小時工作製,並在此基礎上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創新水準,然後在這種良性競爭中,脫穎而出。

以“996”為代表的超時加班

明顯違法

上海江三角律師事務所主任、上海市律協勞動法研究會主任陸敬波也指出——

根據現行法律,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如果因生產經營需要,一般情形下可在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每日延長一小時,即使是特殊情況,在保證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情況下,每日延長不超過3小時,且以每月36小時為限。

以“996”為代表的超時加班,明顯違法。

而“超時加班”現象要得到真正有效的遏製,除了從業者通過曝光、舉報等形式勇敢說“不”;還要通過多種渠道引導企業重視員工合法權益,改變管理模式等。

呼籲

加強監管和處罰力度

相關專家也指出,我國對於加班的法律規定與執行監管嚴重不足,2004年頒布的《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

對於超時加班的罰款僅為按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已與當今現實嚴重脫節。

要從根源上解決“超時加班”問題,須逐步完善法制建設,強化勞動基準立法,加強對超時加班的監管與處罰力度,加大法制宣傳,讓勞動者有勇氣、有底氣積極維護自身權益。

評論

美化加班之聲可以休矣

儘管世界各地勞動者爭取到八小時工作製已有將近一個世紀的時間

儘管違反勞動法的“996工作製”長期透支從業者的身心健康

儘管在現代管理理念中靠延長員工工作時間獲取效益的模式早已落伍

可在當下,我們卻還是會常常聽到各種讚美、鼓吹加班文化的論調。

誠然,企業創始、攻堅階段需要員工更多的支持和付出,加班加點無法絕對避免。甚至在特定情況下,企業與員工休戚與共,能創造更高的價值。

但這不是某些企業把員工無償加班當常態、無限度榨取員工價值的理由,至於為超時加班披上“拚搏”、“追求夢想”等美麗外衣的做法,深究下去更是“套路滿滿”。

這種不合時宜的美化加班之聲可以休矣!

長期以來,超時加班在各個行業屢見不鮮,但由於其形式隱蔽、難以舉證、監管力度不夠等原因,始終缺乏有效應對。

而此次“996.ICU”項目的爆紅,是一個契機,望相關政府部門、工會組織及社會各界真正重視起來,通力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文/郭翼飛 來源勞動報 僅供學習交流之用,版權屬原作者;歡迎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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