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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證協發布兩項文件 科創板網下投資者不得“串通報價”

5月31日,記者自中國證券業協會(簡稱中證協)獲悉,為進一步規範對承銷商、網下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發行相關行為,加強行業自律,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監管規定,中證協發布《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承銷業務規範》(簡稱《科創板承銷業務規範》)《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簡稱《科創板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發布當日實施。

據悉,兩項文件主要針對科創板承銷商和科創板網下投資者,對相關方的行為進行自律規範。與現行首發承銷業務規範相比,新規的條數更多,規則更細。

業內人士認為,兩項規則的頒布有利於規範機構行為,由於主機板、創業板的新股發行定價制度限制,新股發行被視為穩賺不賠,承銷業務並不受機構重視。科創板落地後,市場化定價的制度設計對於券商承銷的能力要求更高,規範機構行為,有利於防範利益輸送,虛報高價等違規行為的發生,有利於市場健康發展。

承銷商需嚴守信披要求

研報不得預測股票交易價格

具體來看,《科創板承銷業務規範》主要從規範詢價、定價、配售等方面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在內部控制方面,新規要求承銷商構建分工合理、權責明確、相互製衡、有效監督的投行類業務內部控制體系。

在推介和銷售等環節,新規增加戰略投資者路演推介環節,明確戰略投資者一對一路演推介時間、路演推介內容及紀律要求,加強對公開路演、現場路演的自律管理,同時引入律師事前培訓環節。

比如,新規要求“主承銷商不得阻止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報價或勸誘投資者報高價;不得口頭、書面向投資者或路演參與方透露未公開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財務數據、經營狀況、重要合約等重大經營信息及可能影響投資者決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在發行定價、簿記建檔環節。新規要求承銷商在發行承銷工作中切實防範道德風險,加強現場工作人員的行為規範。比如,簿記場所應當與其他業務區域保持相對獨立,詢價期間,簿記場所應當全程錄音錄像。

此外,新規也對研報提出了專業規範,新規提高對報告的內容、風險因素分析、估值方法和估值結論的要求,建立健全投資價值研究報告的綜合評價體系,值得一提的是,新規要求,投研報告不得對股票二級市場交易價格作出預測。

新規還加強了對科創板承銷商的自律規範。明確承銷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後報送要求,比如,中證協可以采取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等方式加強對承銷商詢價、定價、配售行為的自律管理。新規加大了自律懲戒處罰力度,完善與證監會行政處罰的銜接。

北京一家大型券商投研人士認為,新規對於研報撰寫有更加細致的要求,總體上要求投研人員審慎、合理地進行價值判斷。比如,研報應當分別提供兩種估值方法作為參考,此外要求合理給出上市股票的整體市值區間,明確不得預測市場交易價格等。

明確網下投資者參與門檻及負面行為清單

《科創板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主要從四個方面加強科創板網下投資者自律管理。

具體來看,一是明確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冊為科創板網下投資者的具體條件。要求參與科創板新股網下詢價的投資者具有一定的專業能力和經驗,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產品總規模最近兩個季度均為10億元(含)以上,且近三年管理的產品中至少有一只存續期兩年(含)以上的產品;申請注冊的私募基金產品規模應為6000萬元(含)以上、已完成備案,且委託第三方託管人獨立託管基金資產。

其次,網下投資者行為規範方面。對網下投資者詢價前準備、報價原則、擬申購數量上限等操作環節做出具體要求,並明確了網下投資者負面行為清單。

新規明確,在科創板首發股票初步詢價環節,參與詢價的網下投資者可以為其管理的不同配售對象账戶分別填報一個報價,每個報價應當包含配售對象信息、每股價格和該價格對應的擬申購股數。同一網下投資者全部報價中的不同擬申購價格不超過3個,且最高價格與最低價格的差額不得超過最低價格的20%。

三是強化證券公司推薦責任。新規要求證券公司應對其推薦的科創板網下投資者及配售對象審慎核查,充分發揮“看門人”作用。新規明確:“證券公司存在推薦不符合條件的機構或產品注冊為科創板網下投資者或配售對象、未及時跟蹤所推薦的投資者情況並主動報告等未認真履行推薦責任情形的,協會按照相關自律規則對證券公司采取自律措施。”

四是新規加強了對網下投資者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加大違規成本,形成不敢違、不能違、不願違的長效防範機制。網下投資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如果出現“協商報價”“串通報價”等違反該細則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定情形、情節嚴重的,協會將該網下投資者列入首發股票網下投資者黑名單十二個月。被列入黑名單期間,該網下投資者所管理的配售對象均不得參與科創板及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首發股票網下詢價。情節嚴重的還將移交有權機關處理。

中證協相關負責人表示,科創板網下投資者作為價格形成過程中的重要角色,在參與科創板新股網下詢價中要自覺遵守相關自律規則要求,堅守價值投資、理性投資的底線,充分發揮專業的價格發現能力,遵循獨立、客觀、誠信原則合理報價,促進市場機制有效發揮,切實維護科創板新股發行秩序。

科創板受理113家企業

6家即將上會

5月31日,上交所新增受理華夏天信智能物聯股份有限公司的科創板上市申請。至此,科創板受理企業數量增加至113家。其中,15家處於“已受理”狀態,94家處於“已問詢”狀態,4家處於“中止”狀態。

審核被中止的4家企業分別為九號智能、利元亨、瑞聯新材、科前生物。其中九號智能被中止的原因為需要增加一期審計;利元亨、瑞聯新材、科前生物被中止的原因則是因為審計機構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5月31日新增虹軟科技、中國通號兩家企業公布第三輪問詢及回復。目前,科創板受理企業已經進入問詢回復的密集披露期。截至5月31日晚間,共有8家企業披露了第三輪問詢及回復內容,包括微芯生物、睿創微納、華興源創、瀚川智能、中微公司、瀾起科技、虹軟科技、中國通號。還有56家企業披露了第二輪問詢及回復內容(含已被中止審核的瑞聯新材)。

下周,科創板即將迎來第一批“上會”企業。5月27日,上交所發布科創板上市委2019年第1次審議會議公告,宣布將於6月5日下午1時召開第1次上市委審議會議,審議微芯生物、安集科技、天準科技3家企業的發行上市申請。緊接著,第2次上市委審核會議將於6月11日下午1時召開,審議福光股份、華興源創、睿創微納的發行上市申請。

兩批“上會”的6家企業中,有3家經歷了三輪問詢回復,另外3家隻經歷兩輪問詢回復。目前,這6家企業均已在上交所官網披露了招股說明書上會稿。

根據科創板上市審核相關規則,上市委形成同意或者不同意發行上市的審議意見後,上交所結合上市委員會的審議意見,出具同意發行上市的審核意見或者作出終止發行上市審核的決定。上交所審核通過的,向證監會報送同意發行上市的審核意見、相關審核資料和發行人的發行上市申請文件。

按照目前的審核進度,6月5日首次上市委審核會議之後,還需經過證監會注冊環節、詢價環節;同時,可能需要等到一批企業“過會”後才可開板,因此市場預計,科創板開板時間可能要到7月份。

新京報記者 王全浩 顧志娟 編輯 王宇 校對 付春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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