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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萬沒想到!買的是公寓到手竟變辦公用房 合約更是離譜

最近,南京的楊小姐有些鬱悶。去年,她在南京江北買了一套公寓預售屋,今年8月,到了收房時,她才發現這套公寓當初說好的精裝修沒有兌現,如今房子還是毛坯房。

而且更讓她不能接受的是,就連房子的性質也由住宅變成了辦公用房。

業主簽訂空白合約 “住宅”竟然變“辦公房”

去年10月,楊小姐看中了位於南京江北的毅達匯創中心的房子。當時,銷售跟她說,該建案裡部分樓棟是4.8米挑高複式公寓,精裝修交付。楊小姐提供了當時的宣傳資料,上面標注了"公寓"字樣,明確說明部分房屋不可從事辦公、對外經營等非居住用途

投訴人 楊小姐:他們一共有5棟房子,5號樓是他們辦公房,1號樓應該是作為商業配套,2號樓、3號樓就是作為公寓來賣的,當時銷售是這麽跟我說的。

楊小姐說,當時銷售人員讓她簽的是一套空白合約,上面並沒有標明房屋性質。一個多月後,完整的合約才送到她手中。當時,她發現合約中房屋性質赫然寫著:辦公。

投訴人 楊小姐:我當時問辦公是什麽意思,銷售人員說酒店式公寓就是辦公性質

楊小姐將信將疑,一直等到了今年8月,建案臨近交付,房子卻依然是毛坯狀態。而且,業主群裡又有人討論起公寓和辦公用房的區別,大家擔心這會不會影響今後的使用。

投訴人 楊小姐:我們一直是把它當成公寓來買的,我知道公寓不是住宅,但是我也沒想到,公寓是公寓的性質,辦公是辦公的性質,這完全是不一樣的。

售樓處:房屋性質是“辦公” 業主需重簽裝修合約

帶著業主的疑問,8月14日上午,記者來到江北毅達匯創中心售樓處,售樓處的工作人員明確說,業主們購買的房屋性質就是辦公用房,且無法更改

記者:一開始跟我們講的是公寓,後來怎麽又變辦公了呢?

毅達匯創中心售樓處工作人員:它的性質一直是辦公,當時合約簽的也是辦公,可辦公可住人,因為這批地當時政策出來的時候,已經報批了,我們2016年拿地報批了。

工作人員透露,最近這幾天正在給業主集中辦理延期貨付和補償手續。現場,也有不少業主陸續前來簽約。

毅達匯創中心售樓處工作人員:預計要延期三到四個月,延期就按照合約來,有延期賠償。

記者:本來應該是精裝修,他們看了說是毛坯。

毅達匯創中心售樓處工作人員:因為房子還沒弄好,前期有段時間停工,這邊環境管控,然後外部道路施工土方進不去,這邊就施工了一段時間,耽誤了工期,裝修就還沒搞,前幾天才完成封頂。

律師:簽訂補充裝修合約 開發商有轉嫁責任之嫌

滿心歡喜買的房子,卻變成了這副模樣,擱誰都得鬧心。那麽,開發商這樣的行為將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呢?

記者注意到,售樓處前台還有一大疊開發商提供的裝修合約。合約上,甲方是空白,留給業主填寫,而乙方是湖北沁科住宅科技有限公司。合約第二條顯示:裝修材料及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向甲方收取裝修費用。而承諾精裝修交付的開發商,南京匯景摩柏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裝修合約上卻變成了丙方——見證方,不直接參與裝修事項。從這份合約附帶的裝修標準上,可以看到,廚房、衛生間等住宅用途的裝修事項一一在列。

對於開發商補充裝修合約的做法,律師張駿認為,讓業主和第三方裝修公司簽訂合約,開發商此舉有轉嫁風險之嫌

江蘇鍾山明鏡律師事務所律師 張駿:如果另行簽訂房屋裝修的委託協議,委託方的主體就會發生變更,如果房屋的性質發生變化,裝修有可能被認定為違建,風險有可能會轉嫁。

律師指出,開發商將辦公房當作公寓銷售,涉嫌虛假宣傳。而購房人當時先簽空白合約,再由開發商補上完整合約的做法,也是一個漏洞,購房人可能會因此承擔"未盡到充分審查義務"的責任。

江蘇鍾山明鏡律師事務所律師 張駿:如果像他們所說有空白部分,這個風險是非常巨大的,那代表著你放棄了對這部分的追索權,或者說你把這部分權利完全移交給對方,讓對方任意行使。

現在,包括楊小姐在內的一些業主,希望開發商能夠正面回應並解釋相關問題。售樓處的工作人員表示,接下來會統一安排時間,讓雙方見面商談。

掛羊頭賣狗肉的事,早晚都要穿幫

很明顯,開發商先用空白合約故意隱瞞房屋屬性,隨後補簽裝修合約轉嫁責任風險,把自己撇得乾淨。可是,掛羊頭賣狗肉的事,早晚都要穿幫。

另一方面,買房是大事,消費者購房時,一定要注意開發商的預售許可證上的房屋屬性等其他重要信息,千萬別被開發商的宣傳單頁和樣板間所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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