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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合約埋雷 樓市下行後的精裝修博弈

2018年以來,武漢樓市因裝修“貨不對板、價格虛高”引發過大規模輿論紛爭。

2019年1月22日,一份落款為“武漢市房產交易中心”,內容關乎“部分精裝修建案可以辦理退房解約”的檔案更將業主和開發商的關係推向了對立面。

不過,武漢仍有一些相關部門和官員表示對上述檔案“不知情”“不清楚”。

武漢市青山區房管局李科長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我們沒收到過這個‘檔案’。”“市政府已經在調查這個檔案了。”“我認為檔案出得有問題。”不過他後來又改口道:“市房管局下發的檔案應該去問市裡,我本人不負責解釋這個檔案。”

當記者向武漢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核實這份檔案的真實性時,一位工作人員表示,檔案已下發到各個區,內容是真實的。當記者進一步詢問相關細節以及操作方式何時頒布,對方表示,細則不清楚,房管局隻負責注銷合約,其他內容和開發商自行協商解決。

購房者:捆綁裝修貨不對板,不收!

2017年7月,小王(化名)得知綠地國際理想城四期即將開盤,連建案還沒有取得預售證都沒在意,趕緊交了十萬元認籌金,以保證有資格去搶房。

據小王回憶,當時因為周邊二手房價格比新房貴很多,很多人都盯著新房,買中一套相當於賺了差價,就算交了房款後一個月才能簽合約,大家都願意。

兩天后,他看到置業顧問發來的預售證,得知這套房的備案價是毛坯價格為9000元/平方米。但購房者要按全裝修款價購買,也就是11000元/平方米,因此需要簽“雙合約”。

“疑慮肯定是有的,但怕買不到房,又看到是大開發商,就還是簽了(兩份合約)。”小王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2018年12月1日,小王終於目睹了樣板間真容——門和窗並不是此前許諾的品牌,地板五金品質看起來也不高,廚衛的設計更是不盡合理,這裝修能值2000元/平方米?

很快的,眾多按捺不住的業主們聚集在一起“圍攻”售樓部。“要麽退回裝修款(自己裝修),要麽(開發商)給裝修更新,要麽不承擔合約違約金退房。”

但“免責退房”等細節檔案尚未明確,大多業主並不打算退房。“退房要先解押,還要違約金,銀行利息也付了不少了。”

有業主向記者直言,檔案中的“退房”其實對他們意義不大,但如果政府出面了,就希望能對開發商施壓,“裝修貨不對板,我們不收!”

開發商:退房可以,退裝修不可能!

“退‘全裝修’我們不接受!”海倫國際行銷經理的回應同樣強硬。

當著眾位業主,他表示,不退裝修但可以退房,前提是按照合約執行,這是集團的最終決定。“如果業主對裝修不滿意,公司會積極改進。”

該經理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退房”檔案他們業內很多人並未見過,但無論是真是假,對他們其實都沒有實際影響,因為集團方面很明確——退房可以,退裝修不可能。

此外,記者還採訪了武漢當地6家位列“可退房建案名錄”中的開發商,其幾乎眾口一詞:“退房可以,退裝修不可能。”

一家武漢銷售TOP10的房企相關負責人表示:“武漢不是第一個出現這種情況的城市,集團對這種事態度很顯然,買賣過程中雙方都自願簽署了合約/協定,有明確的約束和要求,裝修款是不可能退的,退房可以按流程處理。”

武漢某年銷上千套的品牌房企也透露,現在就看從裝修上拉一點利潤出來,公司不可能“賠了夫人又折兵”做賠本買賣,退精裝修的錢不可行。

“武漢新房限價,我們利潤壓得很薄,加之去年中一二手房價差在10.5%全國第一,大家都在搶,也沒見過誰因裝修猶豫的,因為基本是買到就是賺到。現在又想‘賺’裝修款,開發商也很難接受。”

官方:默認毛坯價、裝修價“雙合約”

一方面,購房者認為開發企業“備案的就是毛坯”,並堅定了自己維權成功的信心;另一方面,開發商則堅持全裝修交付沒有貓膩,合約總價分為毛坯部分和裝修部分。

購房者和開發商互不買账,武漢維權的建案幾乎都陷入了僵局。

面對業主和房企的各執一詞,主管部門只能“攤手”——由於《檔案》細則尚不明確,武漢多個層級部門也無法給出詳細答覆。

關於“雙合約”,主管部門是否默許這種操作?《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購房人章先生與武漢市房管局的一段通話錄音中聽出了端倪。

“綠地光谷項目107地塊(即綠地國際理想城備案名稱)交付標準是全裝修房。你們應該簽了兩個合約,備案毛坯價格是決定全裝修的定價。武漢市裝修標準為:毛坯房單價1萬以下的裝修不得高於2000元,10000元~15000元的不得高於2500元。”

此外,武漢市房管局在也在城市留言板中多次回復購房者:“目前,我市要求開發企業提交的預售方案應包括預售房屋的毛坯價格、房屋的交付標準等主要內容。海倫國際預售方案備案交付標準為全裝修,項目毛坯均價為9000元/平方米,按裝修指導價,該項目裝修價不超過2000元/平方米。”

即官方基本默認了允許毛坯價和裝修價的雙合約,但對裝修價格上限有具體規定。

律師:協商更新工程品質最可行

“房價在2017年正是上升期,大家都心知肚明——‘買到就是賺到’,開發商也知道大家都是這個想法,才敢這麽操作。”武漢某律師事務所尤律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但針對業主們“要求退還裝修款”的訴求,他直言:“幾乎是不可能的。”

在尤律師看來,“開發商的委託裝修合約,模糊了收費標準,‘委託代收’的款項也並非承諾全部適用於裝修材料及人工費,而是包含了品牌宣傳費、服務費等七八項其他費用。並且,委託裝修合約簽署日期為2017年11月,而現在為期一年的訴訟期已過。”

對於裝修合約是否涉嫌“捆綁”“強迫”,尤律師認為,“在可選擇的條件下,購房人選擇了這個‘條款’,只要合約本身不違反法律法規,那麽兩個合約之間的約定就是合法的。”

他建議,大家還是要選擇更具有操作性的解決方案。在目前雙合約暫不可能解除的情況下,與開發商協商提高工程品質,是最合理的方式。

“一是敦促開發商重新規範材料品牌、型號,公開品質標準;二是重新打造樣板間,並按規定進行‘封樣’;三是協商定期舉行工地開放日,邀請業主代表監督工程品質,最終保證新房交付與樣板間品質保持一致。”尤律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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