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人民日報談兒童票限高:擴內需重任當前 服務業別傲嬌

  從“兒童票”如何界定說開去(民生·民聲)

  人民日報 李心萍

  服務業應當以更大的誠意、更好的表現,打消人們的顧慮,讓消費潛力更充分地釋放

  日前,上海市某遊樂園對兒童購票“限高”的新聞引發輿論關注。一位10歲小女孩由於身高超過了1.4米的“兒童票身高上限”,被遊樂園要求購買成人票。孩子家長認為,以身高定票價既不公平也不合理,要求對方以年齡界定兒童票。園方則表示,兒童一般沒有身份證,其實際年齡不容易快速直觀地認定,若按年齡銷售兒童票,需要驗票工作人員一一查驗核對兒童的戶口簿或學生證明等身份證件,影響人群快速通行,造成擁堵甚至安全隱患。

  以身高定票價有錯嗎?似乎也並沒有錯,目前鐵路部門、航空公司、公交集團、公園等,都按身高出售兒童票。不過,既然是“兒童票”,標準就應該符合現階段我國兒童生長髮育的實際。隨著生活水準的提高,大多數孩子營養狀況良好,根據最新的《兒童身高體重標準表》,我國6歲兒童身高範圍約為1.1—1.2米,11歲兒童約為1.3至1.5米。很多行業已經據此對兒童票身高標準做了調整,如鐵路將購票標準從1.1—1.4米提高到1.2—1.5米。一些執行政府指導價的景區還采取了“身高與年齡雙軌制”的定票機制,對不超過6周歲或身高不超過1.2米的兒童實行免票;對6周歲至18周歲(含18周歲)未成年人、全日製大學本科及以下學歷學生實行半票,盡可能把優惠少年兒童的福利落到實處。

  遊樂園不同於那些具有公共服務屬性的部門,作為純商業機構,它可以自行決定是否銷售兒童票。但既然肯出售兒童票,就是表明了認可兒童福利的態度。若家長們帶著孩子到了大門口,卻在園方脫離實際的身高要求之下,不得不給孩子購買成人票,當然一百個不樂意不服氣。這也有損遊樂園自身的商業信譽,按照他們的邏輯,“兒童半票”豈不成了“矮個子半票”?

  當然,園方防止人流擁堵引發安全隱患的初衷是好的,只是方法過於簡單。其實,遊樂園門票不少都是網上預訂或團購的,完全可以提前告知遊客驗票時持兒童票者須出示身份證件。此外,不少遊樂園的廣告宣傳力度也很大,在推介遊樂項目的同時,順帶講一下“驗票須知”也非難事。兒童票與成人票相差幾百元,家長們算得清這筆账,多半不會嫌麻煩。

  怎麽方便怎麽來,哪管消費者有怨言,這是一些服務型企業的老毛病了。以往,此類問題在壟斷行業比較明顯,隨著改革深入,“頑疾”正慢慢好轉。近年來,隨著居民消費更新,在一些新興消費領域,先行者越做越大,後來者尚未對之構成競爭壓力,以至於幾家大企業佔據絕對的市場優勢,價格缺乏彈性,服務滿是惰性,儘管被爆出這樣那樣“店大欺客”的新聞,依舊客源不斷、財源滾滾,也就更加不把消費者的訴求放在眼裡。

  遊樂園兒童票到底該“限高”還是該“限齡”,放在優化消費環境、挖掘消費潛力的大背景下,還是需要做一番深入思考。

  首先,有關部門應當對消費領域的一些“標準”“概念”進行明確統一的界定。比如兒童票到底按什麽標準出售?不同行業是否有必要進一步細分?類似需要完善的細節有很多:飯店“加收服務費”的告知該寫在什麽地方、字號多大?服裝退貨時“包裝須完整”涵蓋哪些要素?等等。市場管理者多一些“較真”,不僅可以減少“解釋權在商家”導致的消費糾紛,也能培養消費者的守規矩意識,提高買賣雙方默契程度,理順消費流程,提升消費體驗。

  其次,商家在面對合約釋義分歧時,應秉承“消費者利益最大化”的經營理念。以兒童票“限高”這件事為例,若遊客確實是兒童,也確實“超高”了,商家表述前後有矛盾,按哪個標準執行?若商家愛惜商業信譽,就應毫不猶豫地選擇尊重消費者感受,而不該“我的規矩我說了算”,擺出一副油鹽不進的面孔。

  另外,消費者面對不公平交易要有質疑精神、維權意識。是非不說不清,道理不辯不明。輿論關注也好、對簿公堂也罷,最終目的不僅是維護自身權益,也是為了推動社會治理的完善。

  再多說一句,擴大內需重任當前,作為服務業,還需少些“傲嬌”,多些實誠,盡快清理和消除那些霸王條款、歧視性規定甚至行業潛規則,以更大的誠意、更好的表現,打消人們的顧慮,讓消費潛力更充分地釋放。

責任編輯:孫劍嵩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