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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參保看過來:中斷繳費人員注意 社保喊你繳費啦


隨著社會的發展,養老保險政策深入人心,大多數人都參保並選擇了連續繳費,然而有一部分人卻因為種種原因,選擇了中斷繳費,想在退休前一次性補繳。過去這種做法似乎可行,然而隨著各項政策的逐步實施,中斷繳費人員必須要按年連續繳費,否則將產生一系列的問題。

市社保局提醒廣大中斷繳費人員注意:2018年前欠費的應儘快補繳。

以個人身份參保續保的人員, 2018年1月1日前有中斷繳費的,繼續按照《關於促進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連續參保繳費有關政策的通知》(吉人社辦字〔2013〕22號)規定執行。

1中斷繳費時間超過3年的,申請補繳養老保險費時,按8%記入個人帳戶部分以欠費各年度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12%劃入社會統籌部分以本人申請補繳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2符合《關於促進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持續參保繳費的補充通知》(吉人社辦字〔2014〕57號)規定條件人員,仍可按中斷繳費期間當地使用的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80%和100%為基數補繳養老保險費。特別提醒臨近退休5年內人員注意:在規定時間內,個人繳費到帳時間越早,個人帳戶產生的利息越多,將來的養老金水準也越高。符合領取社保補貼的人員按年繳費還可以減少繳費成本。

2018年後不再允許跨年繳費,各類以個人身份參保繳費人員,應當按照年度連續繳費。因個人原因自行中斷的繳費年限,不能以事後追補繳的方式進行補繳。

1如由於個人就業和家庭收入等原因造成當年無力繳費,個人仍有連續繳費意願的,可以在當年繳費期結束前向市社保局提交書面緩繳申請,可以暫緩繳費。2已經申請緩繳養老保險費人員,在緩繳期未結束(包括緩繳到期和提前繳費兩種情況)前,不能再次申請緩繳。3緩繳期結束,參保人仍未繳納的,視為個人違約並自願放棄該繳費年度的繳費權益。對中斷的緩繳年限,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再受理補繳業務,計算基本養老金時不計為繳費年限。

特別提醒繳費年限可能滿20年人員注意:2015年1月1日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1995年7月以後實際繳費年限累計超20年的,養老金才能加發。如果2018年後不按年繳費,又不申請緩繳的,視為放棄補繳,欠繳的繳費年限不再計算,加發政策可能不再享受。

補繳超過3年人員辦理跨省轉移需符合條件,根據人社部規〔2016〕5號檔案規定,對符合國家規定一次性繳納養老保險費超過3年(含)的,提供人民法院、審計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行政部門或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證明一次性繳費期間存在勞動關係的文書,補繳的年限可以跨統籌地區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無法提供以上文書的,補繳的年限不能跨統籌地區轉移。

特別提醒有轉移意願的參保人員注意:一定要按時繳費,否則補繳超3年又沒有規定文書的人員將無法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係。

市社保局提醒廣大中斷繳費人員為了您的切身利益,儘快繳納養老保險費,2018年個體人員年繳費標準:上等11,666.16元,中檔9,333.00元,低檔6,999.60元,參保人員可持身份證至吉林銀行任一網點繳納

顧問電話:6507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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