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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每一位國Ⅲ車主都被寬厚以待

願每一位國Ⅲ車主都被寬厚以待,這不單單是車的事兒,這關乎法治,關乎公民的基本權益。

文/《汽車人》評論員 劉葳漪(微信公眾號:汽車人傳媒)

日前,北京擬提前實施國Ⅵ排放標準的消息引起了筆者的格外關注。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在官網發布《關於北京市實施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通告(征求意見稿)》,向各部門征求意見。《意見稿》提出,自2019年7月1日起,在北京銷售和登記注冊的重型燃氣車以及公交和環衛行業重型柴油車須滿足國Ⅵb階段標準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北京銷售和登記注冊的輕型汽油車和其余行業重型柴油車須滿足國Ⅵb階段標準要求。

此外,這份意見稿還明確了外遷的時限,凡在本通告規定的標準實施日期之前已購買的(以購車發票日期為準)和已從外省市轉出遷往北京市的(以機動車登記證書的轉移登記日期為準)符合國Ⅴ標準要求的車輛,在國Ⅵ標準實施日期之後的一個月內可繼續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手續,逾期將不再辦理。

這就意味著,還有10個月,北京的國Ⅴ車型將不能銷售和上牌,剛剛購買國Ⅴ車型的車主,開始坐等貶值;對於“國Ⅳ”車型來說,大部分地區國Ⅳ標準的二手車只能在本地過戶,無法外遷,二手車價格大幅降低;那麽,國Ⅲ車型的命運似乎最為悲慘,難道它們將迎來不可避免的限行與報廢?

2001年7月,我國開始實施國Ⅰ標準;2004年7月,開始實施國Ⅱ標準;2008年7月,國Ⅲ標準頒布;之後,排放標準不斷升級,從國Ⅲ到國Ⅳ,只有3年時間;而從國Ⅳ到國Ⅴ,間隔了5年……現在回頭看,十幾年前買到的國Ⅱ車,已經被“淘汰”得差不多了。至於還在“堅守”的國Ⅰ車,存活的數量應該不超過3位數。

我們歡迎環保標準越來越嚴苛,但前提是公民的合法權益也應得到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三條明確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合法購買的家用汽車是公民的私有財產,私有財產的處置更新應該由財產所有者決定。之前對國Ⅰ、國Ⅱ車“北京五環內工作日限行”的規定基本上等於變相報廢。這不能不令國Ⅲ、國Ⅳ車主草木皆兵,政策制定者有沒有提前預測國Ⅲ、國Ⅳ車輛未來的出路?有沒有盡早制定相關政策?國Ⅴ標準頒布,國Ⅰ、國Ⅱ車型的命運,是不是就是國Ⅵ標準頒布時,國Ⅲ、國Ⅳ車主的命運?

客觀地說,2002年到2003年期間,那個年代是合資產品的天下,很多車型本身都是歐Ⅲ或歐Ⅳ的技術,只是當時的國標只有國Ⅰ、國Ⅱ,車主購車時才注冊成國Ⅰ、國Ⅱ。管理落後所導致的疏忽,為什麽一直讓消費者買單?如今國Ⅴ實施不到2年,再次頒布國Ⅵ標準,不知道什麽時候又迎來國Ⅶ、國Ⅷ,國Ⅵ很快又將面臨淘汰。政策如此沒有規則而多變,不僅車企難以承受,消費者的個人財產權益無法保障,也會讓買車者非常寒心。

畢竟,一輛車被限制行駛的依據,不應該是標準,應該是檢測的具體數值。這就好比人到了60歲,無論你有沒有疾病指證,都得一刀切去死一樣,顯然是不合理的。

對於發動機環保技術而言,從化油器到電噴+三元,堪稱技術革命,排放可降低2個數量級。淘汰化油器車,反對的人不會不多。但從國Ⅰ到國Ⅲ,或從國Ⅲ到國Ⅳ,技術上並無本質差別,只是逐步改良。淘汰國Ⅰ、國Ⅱ、國Ⅲ、國Ⅳ機動車,尤其是車況相對良好的私家車,無疑是巨大浪費,製造新車不會浪費更多的資源麽?不是同樣增加更多的汙染麽?

當初,國Ⅰ、國Ⅱ車在2017年6月前報廢可補貼1萬-1.2萬元,試問,這1.2萬能買什麽車呢?這是不是以“環保”的名義,對國Ⅰ、國Ⅱ車主的搶劫?隨著國Ⅵ漸近,二手車市場已經出現了“倒計時效應”,國Ⅲ、國Ⅳ車輛現在出現了明顯貶值。

買車的時候,沒有人告訴我們,您的車只能開10年啊!就算您花100萬元買了一輛車,當排放標準升級時,也無法逃脫限行、限遷、最終被淘汰的厄運。願每一位國Ⅲ車主都被寬厚以待,這不單單是車的事兒,這關乎法治,關乎公民的基本權益。(文/《汽車人》評論員 劉葳漪,部分圖片來源網絡)【版權聲明】本文系《汽車人》獨家原創稿件,版權為《汽車人》所有。如需轉載,轉載方必須與“汽車人傳媒”(郵箱:[email protected]或電話:010-63135250)聯繫,獲得同意取得轉載授權,否則必將追究法律責任。敬請關注“汽車人傳媒”公眾號(qcr0505)。

編輯:大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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