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官方重申!深圳居民家庭新買建案拿證3年內不能賣

重申此類政策,既是提醒,也是規範,有助於讓市場參與者敬畏市場和遵守交易規則,同時也利好後續房地產市場的繼續把控。對於一些炒房需求也是有積極的遏製作用的。

11月5日,深圳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公告,受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通知,A122-0357宗地《出讓合約》中第七條中“本地塊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讓”條文修改為“居民家庭新購買商品住房的,自取得不動產權利證書之日起3年內禁止轉讓”

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市海洋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此次修改是為了表述更加清晰,重申強調“居民家庭”對個人購房者進行約束

根據此前出讓公告,A122-0357土地性質為“居住用地+商業用地”,土地使用年期為70年,位於深圳市寶安區西鄉鐵崗地區,土地面積18566.08平方米,建築面積59040平方米,掛牌起始價20.6億元人民幣,最高限價26.78億元,掛牌期自2018年11月21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15時止。

今年7月31日,深圳市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其中加強了對個人購買商品住房銷售管理,居民家庭新購買商品住房的(不含人才住房、安居型建案),自取得不動產權利證書之日起3年內禁止轉讓。

同時,該《通知》提到,深圳市將暫停企事業部門、社會組織等法人部門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深圳在今年下半年購房政策收緊,尤其是提到了限售3年的規定,所以某種程度上體現了深圳繼續把控“房住不炒”政策的導向。而此次交易中心重申限售政策,很大程度上也是和房產交易有關。

嚴躍進表示,往往在具體的交易過程中,很多購房者對於限售政策的理解是不到位的,這樣容易帶來交易上的一些問題。

單純從字面上看,商品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可能是所謂大產證的概念,這個時候是所謂開發商拿到的整棟小區的大產證,這樣是有歧義的。而強調居民家庭,其實是強調購房者繳納契稅等稅費以後獲取的不動產權證

重申此類政策,既是提醒,也是規範,有助於讓市場參與者敬畏市場和遵守交易規則,同時也利好後續房地產市場的繼續把控。對於一些炒房需求也是有積極的遏製作用的。

根據出讓公告,A122-0357宗地採用“單限雙競”的辦法以掛牌方式出讓,即:限成交地價、競成交地價、競人才住房或公共租賃住房面積。

A122-0357宗地建設普通商品住房,競配建人才住房。其中,人才住房初始配建面積為7550平方米。

A122-0357宗地上建設的人才住房產權歸深圳市政府,競得人建成後無償移交,由深圳市寶安區住房和建設局與競得人簽訂監管協定並負責監管,建成後由深圳市寶安人才安居有限公司接收、運營。

A122-0357宗地內建設的商品住房、商業和辦公用房可按規定銷售;商品住房銷售時不得強製搭售其他服務、產品,不得捆綁精裝修。

A122-0357宗地內建設的商務公寓在70年出讓年限內自持,限整體登記、不得分戶登記,不得轉讓;允許抵押,但抵押金額不得超出合約地價與建築物殘值之和。

商務公寓竣工驗收後方可租賃,租賃須符合市政府關於租賃商務公寓的相關規定,每次簽訂房產租賃合約的租期最長不得超過10年。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