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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自述:差點背鍋!多虧病歷救了我……

希望青年醫生能夠重視病歷的規範書寫,掌握好這項基本功,是對病人負責,也能保護到自己。

作者 / 楊進剛

來源 / 醫學界內分泌頻道

前段時間,成都某醫院發生了一起因病曆書寫不規範而引起的醫療糾紛。病曆書寫是臨床醫生必須掌握的基本功,但我國的臨床醫生特別是年輕醫生,需要在這方面做出較大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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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心內科曾遇到一件事,家屬很不理解。

有位病人,當天做完心臟支架術後,晚上10點多,發生噁心、嘔吐,家屬找到了我。支架術後噁心嘔吐可能有很多原因,也可能意味著很嚴重的情況。

我趕忙去問病人,具體有哪些不適。病人表示他覺得噁心、想吐。我再問他有沒有頭暈、頭痛、胸口痛、手麻之類的癥狀,病人全部否認了,說只是胃不舒服。

這種情況通常不需要特殊處理,於是我依據常規查體,做了心電圖、抽血化驗,隨後就離開了。但當時家屬並不在場。

誰料,夜裡2點多,家屬又找來了,說病人「怎麼叫都不醒」。

這明顯是意識出了問題,我當即懷疑他發生了腦出血,並得到了CT證實。腦出血的發生與支架術後常規應用的抗凝葯有關。

家屬打算投訴,他認為我沒有去看病人。但我在病歷上記錄了我的這次診療過程,包括詢問腦卒中相關的情況,以及心電圖的記錄。家屬也沒有找到毛病。

因為單純噁心嘔吐,而缺乏其他證據證實可能存在腦血管意外時,沒有做腦CT的指征。

對待可能存在潛在致命性疾病的患者,有句話說得好,「寧肯錯殺一百,不可放過一個」,多長個心眼沒有壞處。

二. 病歷的另一層意義:醫生的自我保護

病歷的重要性非同小可,因為它不僅是是醫務人員記錄診療活動的醫療檔案,也是處理醫療糾紛最直接、最重要的書面證據。

我們先說說怎樣在寫病歷過程中做好自我保護。

作為一名心內科醫生,漏診或誤診可能會給病人造成致命的後果,尤其是急性心肌梗死或惡性心律失常等疾病。

那漏診是否都是醫生的責任呢?當然不是,若是這樣的話,很多醫生就得失業了。

人體十分複雜,醫生不是神仙,不可能做到完全沒有漏診和誤診。

台灣曾總結過與心梗漏診或誤診有關的醫療糾紛,多數心臟科和急診科的醫生能贏,但其他科醫生有1/4敗訴。

如果發生漏診,判斷醫生是否有責任的一個重要依據,就是臨床診療過程是否規範。怎麼體現呢?就是病歷記錄是否準確,尤其是,針對威脅生命潛在疾病的鑒別診斷,是否進行了問診和相應處理。

漏診和誤診最常見,也最危險的就是急性心梗了。因為有些心梗患者癥狀非常不典型,特別是部分老年人或糖尿病人,常缺乏胸悶、胸痛等常規表現,而是表現為牙疼、胃疼、肩膀疼。

有的研究中,高達5%的心梗被漏診或延遲診斷。美國估計,在急診科就診的胸痛患者中,一年有2.4萬心梗患者被放回家,也就是被漏診。

中國也不時有腹痛患者誤診,最後被發現是心梗的例子。因此在病曆書寫時尤其要注意這些疼痛部位不典型,但有可能是致命性疾病的鑒別診斷。比如,腹痛、肩痛或牙痛患者是否有心臟病的蛛絲馬跡,是否要進行心電圖檢查。

其次說說主訴。主訴是病歷的開始,雖然只是簡單的幾句話,也會暴露出很多問題。對主訴把握準確、分析得當,可以確定問題的關鍵,並排除無關情況。

病人的主訴和現病史可能包含很多內容。一位病人,同時有頭暈、噁心、心悸、胸悶、乏力等癥狀,主訴和現病史怎麼記?這種情況下,建議大家抓主線,不要鬍子眉毛一把抓!

我見過一些醫生的主訴和現病史,記了很多內容,但沒有主線,看了半天也不知道這名醫生懷疑這個病人得了什麼病,也沒有針對性鑒別診斷的病史詢問。

寫病歷實際上是一個鍛煉臨床思維的過程。

如果患者以胸痛、心慌和出汗就診,是一位60多歲的男子,醫生應首先懷疑冠心病,針對冠心病的問診和病歷就應以胸痛為主要描寫部分,其他癥狀作為伴隨癥狀,這樣便突出了重點。

同樣以胸痛、心慌和出汗就診,但是一位30歲左右女性,冠心病可能性較低的話,懷疑存在精神心理方面的問題,主訴寫法也就不一樣啦。描述上不妨以更多的筆墨來寫心慌、失眠多夢等情況,把胸痛當作伴隨癥狀。

當然,冠心病也是作為鑒別診斷的內容。

例如,有位病人就診時說自己只是牙疼,作為醫生,就需要想到牙疼也可能是急性心梗的癥狀之一。這種情況下,將主訴記錄為牙疼是沒問題的,但在寫現病史時,就要考慮牙疼以外是否有心臟病跡象,進行鑒別診斷。

四. 做好鑒別診斷:沒有的癥狀也要記

針對可能的疾病進行鑒別診斷時,患者沒有的癥狀也需要記錄。以我遇到的病人為例,他有噁心、嘔吐等癥狀,但在問病史的時候,一定要針對性詢問並記錄,是否有頭暈頭痛和四肢活動的問題。

醫生必須詳細詢問和記錄,因為病人並不清楚什麼癥狀可能提示其有嚴重的問題,也不知道什麼叫鑒別診斷。

再比如,對於就診其他科的病人,胸痛算是伴隨癥狀,但非心臟科醫生最好也要記錄具體疼痛部位、誘因、持續時間、怎樣會緩解,有無出汗、放射痛等伴隨癥狀。

心梗是一個比較容易被誤診和漏診的疾病。我們牽頭的中國心梗註冊研究發現,每40例心梗就有一人表現為上腹痛、100例心梗會有一人表現為牙和下頜疼痛等。

有一項屍檢研究發現,在心肌梗死漏診的病人中,癥狀不典型和沒有考慮到心肌梗死為可能診斷,是兩個非常關鍵的因素。

病歷應該言簡意賅,重要的內容不漏,不重要的內容不寫。什麼是重要的內容?有了懷疑的疾病,才能進行針對性的詢問病史、體檢和進一步的檢查,否則就是一頭霧水。

總結

總之,希望青年醫生能夠重視病歷的規範書寫,掌握好這項基本功,是對病人負責,也能保護到自己。

專家介紹

楊進剛,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醫院心內科副主任醫師,國家心血管病中心醫學研究統計中心醫學部主任,《中國循環雜誌》編輯部主任,《醫師報》副總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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