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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傷害教師,該怎麽保護你,我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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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師在校被人襲擊昏迷!該怎麽才能保護你,我的老師?

文|佚名

據媒體報導,2018年12月29日下午,安徽阜南第二初級中學一位女教師在教學樓遭遇襲擊導致昏迷,目前嫌疑人已經被警方控制,據監控錄像顯示,犯罪嫌疑人是該教師教過的一名學生,年僅15歲。

古人雲:天地君親師;把老師放在和父母相同的地位讓學子們尊師重道,可是近年來,學生襲擊老師的案例愈加頻繁。手段也更加凶殘,是誰在縱容孩子的自私?又是誰在“包容”孩子的任性?

一個孩子,他一生中的教育分為兩個部分,一個是家庭教育,一個是學校和社會教育。家庭與學校可以說是相輔相成的。父母言傳身教,給孩子塑造正確的價值觀,學校教授學生知識的同時加深學生的價值觀教育,可是現在的學生為什麽會弑師呢?

筆者認為,這首先是家庭教育的缺失,更是父母責任的缺失。現在的父母對於孩子猶如“掌上明珠”,是含在嘴裡怕化了,捧在手裡怕摔了。孩子在這種環境下就會滋生一種“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霸道思想,說白了就是自私自利。孩子要什麽,買;孩子要吃什麽,買;這種教育方式,遲早會毀了孩子。都說可憐天下父母心,可是父母們,除了你們,還會有誰去溺愛你們的兒女呢?一旦他在社會或者學校中遭受挫折,他們的思想就是報復,而不是去解決問題,這樣對孩子來說,不過是讓他們自毀前程啊。

還有些父母就是隻管賺錢,不管孩子,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缺乏正確的引導,就會表現得內向、暴躁、冷血。這也是為什麽有太多學生襲擊老師的原因。你們在家裡不管孩子,在學校老師一旦管束過於嚴格一點,就會激發他們的報復心理,這是非常可怕的。一旦釀成大錯,到時的後果只會讓父母們追悔莫及。

當然,也不能說學校沒有需要改進的地方,相反,學校作為孩子們教育成長的主要陣地,除了家庭教育之外孩子的價值觀就是來源於學校的教導。現在很多學校是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心理,亦或是為了“面子工程”的升學率,忽視了對學生進行必要的道德教育和心理疏導。什麽成績排名,按成績分配座位等等現象,都加深了學生的不自信。在此,筆者呼籲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相關的規定來重新重視學生們的道德教育和價值觀的引導。同時加強對學生的心理疏導,與學生家長互相協作溝通,讓學生有正確的價值取向。

現在師生關係的緊張,已經緊張到讓老師們風聲鶴唳的程度,老師們人人自危,甚至筆者的老師曾經說過這樣一句“名言”:“當老師就是拿著農民工的工資乾著賣命的活”。這句話也體現了現在師生關係到底已經發生怎樣的扭曲,我們都在說新時代師生關係是平等的,可是我們已經有了未成年人保護法,我們的老師有什麽呢?

就像前陣子的一個新聞,一位男士的在街上掌摑自己二十多年前的老師,是什麽刻骨銘心的仇恨才讓他記恨老師記恨了二十多年?或許老師當時的體罰是過重了,但是記恨一個人二十多年,筆者自認做不到,真的做不到。

都說老師是辛勤的園丁,希望父母們能正確的教育孩子對待自己的老師,如果老師有錯,那父母就應該出面去跟學校老師溝通,父母們也要關注孩子的心理,不要讓弑師的悲劇再度上演。

延伸閱讀:

學生傷害教師!拿什麽保護你,我的老師?

文|綜合報導

據媒體報導,2015年12月4日上午8點26分左右,湖南邵東縣創新實驗學校高三97班班主任滕老師(時年49歲)被學生龍某(已年滿18歲)持水果刀殺害。

因考試成績不理想,龍某及其母親被約談。滕老師對做其思想工作時,龍某持水果刀把老師殺死。據該校多名學生介紹,被害人滕老師平時口碑很好,對學生很關心、負責,是一位雖然嚴厲但受學生愛戴的老師。而學生龍某成績中等,性格比較內向,之前和滕老師並沒有發生過矛盾。

其實,這已經不是學生傷害教師的第一起案件了,據《法制晚報》記者統計盤點,2015年一年內至少發生了13起教師被襲擊案。這不禁讓人感慨,拿什麽保護你,我親愛的老師?

一年內至少13起教師被襲擊案曝光

《法制晚報》稱,據不完全統計,在最近的一年內,至少有13起教師被學生或家長襲擊事件曝光。

據記者統計,這13起教師被襲擊的事件,分別發生在湖南、廣東、四川、福建、雲南、吉林、重慶、湖北、上海等地,其中雲南、湖南、上海三地均有兩起教師被襲事件發生。

案件回顧

2015年10月,同樣是湖南邵東。

當日12時許,3名中小學生回到宿舍樓,發現在校值班的女教師李某,便將女老師引出房間並持木棒對其進行毆打致其身亡,後將被害人的手機及2000餘元現金搶走。據悉,被害教師李某是一名優秀數學老師,時年53歲,再過幾年就要退休,丈夫此前剛因病離世。2015年10月19日,劉某等3名嫌疑人被抓獲。隨後,當地官方通報稱,為遇害女教師李某雲啟動“因公殉職”報批程式,劉某等3名未成年嫌疑人被移送感化教育學校。

2015年9月,重慶。

一學生家長同舅子來到孩子所在小學,當眾毆打學校3名教師、1名保安,致四人受傷。被打的張老師向記者證實,打人男子發現自己孩子手上有擦傷,以為是老師打的,不等老師解釋就動手打人。

2015年6月,雲南邵通。

教師石俊濤剛進入辦公室,就被學生李某的母親抓住,扭打在地。原因是半年前,石老師對其所教的初一271班進行例行早讀檢查,發現並沒收了本班學生李某的一本課外書。因為此事,石老師兩次被學生及家長毆打。

2015年年4月,廣東廣州。

某小學四年級學生阿彬因其美術老師催交作業,竟對老師大打出手。同學稱,“他練過跆拳道,當時他抓住陳老師的頭髮,一拳打到陳老師臉上,一腳踢到陳老師肚子上,按在地上打”。隨後,孩子家長的態度也讓校方感到失望,並沒有支付受傷教師的醫藥費。

案件數據統計

施暴者

在13起案件中,部分施暴學生或受到家長影響,部分家長平時就對孩子疏於管教,或教育方法不得當。更有3起案件是家長“親自上陣”毆打老師,有兩位家長事後並不願負責。

中學生:6起

家長:3起

小學生:2起

大學生:1起

畢業生:1起

施暴原因

催交作業:3起

叫家長、課堂點名:2起

勸架:2起

其他(包括遲到、沒收課外書等):6起

咱老師,為什麽成為了矛盾中心?

有老師感歎,做老師真是不容易:平時教育教學活動中,對學生管理放鬆,說教師瀆職不負責任,不符合素質教育要求。對學生管理嚴格了呢?則說是扼殺了學生的個性,泯滅了學生的天性。

有的老師則說,還有學生記恨老師,咒罵老師。甚至還有家長趕到學校無理取鬧,侮辱老師。最極端的情況就是發生上述的那些襲擊事件。

雖然,特別極端的案例仍然屬於個案。不過,原本應該被尊重的老師,發生這樣的事情,實在應該引起社會的重視,讓人心痛!

那麽,老師為什麽就成了矛盾的中心了呢?

老師是未成年孩子相處時間最多的“外人”

學生每天相處最多的人是誰?無外乎家人、同學和老師。學生和老師之間沒有親情關係的維系,也不像同齡人間有那麽多共同語言。然而老師作為教書育人的工作者,難免會對學生進行評價,這些評價對於一些心理比較脆弱的學生來說可能就難以接受。相處時間長,被“指責”的時間長,然而交心時間卻不多,負面情緒就更容易積累。

中小學生作為未成年人心事尚未成熟,協商、溝通解決問題的能力較差。加之一些未成年學生熱衷漫畫、遊戲,而漫畫、遊戲中充斥著暴力內容,因此,他們也會將此用到實際生活中,認為敢動拳頭有勇氣、有魄力,這就把粗魯當成了時髦。而且這個階段的孩子多處在青春期,激素分泌不平衡,容易衝動,常常會因為一個想法或一句話產生過激行為。

家長希望老師真正去關心自己孩子vs老師真心沒有時間和精力深入關心每一個學生

家長把孩子送到學校,自然是希望孩子能不讓自己操心,同時學習優異。然而老師卻很難有時間做到對每位學生關心入微。

除了繁重的教學工作和學校的文書工作,老師需要面對的還有職稱評定、業務培訓等等。在這種緊密的時間安排下,儘管大多數老師還是會力所能及地去關心每一個學生,但對一個班幾十個學生給予同等程度的深入關懷也是不現實的。

不少家長有這樣的錯誤觀念:教育孩子的責任全是老師的

當孩子出現某些方面的問題時,一些家長沒有反思自己是否忽視了自己應該做好的家庭教育,而把責任全推卸給老師。

孩子的成績不好,是老師有問題。孩子心態出現了偏激,是老師的問題……推卸責任可能是很多人遇到問題的第一反應。但是推卸責任並不能找到問題發生的根本原因,更不能解決問題。

面對現在的孩子,根本不敢管

不少老師都反映,現在的孩子越來越難管了。甚至連批評學生都要看學生當天的心情怎麽樣。

愛的教育對孩子固然重要,但教育同樣也是讓孩子學會規矩、成為社會人的一個過程。在這一個過程中,指出問題所在是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環。

一小學老師訴苦,課堂學生玩遊戲不聽課,老師開玩笑地批評他一句,結果家長知道了,認為老師是侮辱他家孩子,到學校找老師。百口難辯,老師喟歎:一個老師連批評教育的權利都難以行使,動不動就是一頂為人師表的帽子扣到頭上,以後誰還會或還敢管學生啊!

拿什麽保護你,我的老師?

教師這個職業往往戴著“太陽底下最光輝職業”的光環,但其實,咱老師也是普通人,需要被呵護和關懷,至少是平等對待。

拿起法律的武器

在很多情況下,法律已經對教師的權利做出了明確保障,但是很多教師自己沒有意識到。教師要認識到自己的權益,做一個會保護自己的人啊!

其實,若學生或家長對教師做出了不合理的過分舉動,老師絕對可以大膽站出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這可都是法律明文規定的。

《教師法》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侮辱、毆打教師的,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行政處罰;造成損害的,責令賠償損失;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多和學生及家長溝通

學生和家長襲擊老師這種事,某種程度上可以算是因為雙方產生了矛盾。矛盾是怎麽來的?一般都是因為彼此間的誤會和不理解。那解決矛盾最好的方式是什麽?當然是溝通。

如果說老師和和學校溝通是下屬和上司的溝通,比較難解決實際問題。那老師和學生及學生家長的溝通更像是平等級別的溝通,應當是相當有效的一種溝通形式。

只有平日多多溝通和交流,您才能更了解這個學生學業以外的情況,了解他們的心理。這樣會讓學生感受到更多的溫暖和關懷,化解他們的某些負面情緒。即使這個學生已經在心智上誤入歧途了,您也能夠及時發現這一點,更懂得怎樣和他們相處,怎樣對他們進行正面引導,避免一些悲劇的發生。

而老師和家長溝通,也需要讓家長明白身為老師有的時候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明白老師也有難處,增進理解。

弘揚師德,也勿忘師權

教師也是普通的人,我們在弘揚師德的同時,也應該宣傳、鼓勵對教師合法權益進行保障,讓家長和社會有這樣的認識。這不僅有利於教師合法權益的保障,也有利於促進學生、家長、學校、教育行政部門以及全社會法律意識的養成。

鏈接:

《教師法》對侵犯教師權益的行為是怎麽說的?

《教師法》明確地規定了教師的權益,就使維護和保障教師的權益製止懲處侵害教師權益行為有了法律武器。

(一)哪些行為侵犯了教師的權利?

1.侵犯教師的生命健康權和人格權、著作權、專利權。

2.侵佔教師的財產。

3.侵犯教師申訴權。

4.侵犯教師的教育教學權,拖欠教師的工資損害教師的合法權益。

(二)侵犯教師權利應該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教師法》第82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侵犯教師,受教育者,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失、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教師既是普通公民,又是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專業人員,為了保護教師的合法權益,《教師法》針對侵犯教師權益的情況規定了如下法律責任:

1.《教師法》第35條:對侮辱、毆打教師的,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行政處罰;造成損害的責令賠償損失;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教師法》第36條:對依法提出申訴控告,檢舉的教師進行打擊報復的,由其所在部門或者上級機構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給予行政處分。國家工作人員對教師打擊報復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46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3.《教師法》第38條:地方人民政府對違反本法規定,拖欠教師工資或者侵犯教師其他合法權益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違反國家財政制度,財務制度,挪用國家財政用於教育的經費,嚴重妨礙教學工作;拖欠教師工資,損害教師合法權益的由上級機構責令限期歸還被挪用的經費,並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文綜合整理自北京青年報《湖南一學生辦公室捅死老師 被害老師受學生們尊敬》、光明網《媒體:一年來已至少發生13起學生襲擊老師事件》、中公教師網《說說教師的十大難處》、中國教育報《弑師案警醒我們什麽?》、《教師法》,版權歸原創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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