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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女教師遭暴打住院:“家長暴力”何時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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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上午,安徽省淮北市第二實驗小學五(5)班學生張某與趙某發生矛盾。張某毆打趙某後卻謊稱自己被打,張母帶著親戚來到學校,對該班班主任進行暴打。最新消息稱,淮北市警察局依法逮捕行凶者,並分別做出行政拘留十五天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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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學校老師被家長辱罵、爆打的案件層出不窮:

4月10日下午,廣東湛江徐聞縣春蕾小學六年級某家長因孩子擅自離校暴打老師。

6月8日,四川資陽某中學老師杜某被家長舒某糾集的社會人員毆打,起因是杜老師曾製止舒同學在校“耍手機”“耍朋友”,家長對學校老師的管理不滿,隱忍到高考後,“考後算账”。

6月11日,安徽省蚌埠市五河縣五河小學家長王某因自家兒子沒有把老師批閱好的試卷帶回家簽字,大發雷霆,跑去學校毆打兒子的班主任張老師。還聲稱“我有資格打老師,老師沒有資格打我!”其惡劣程度、囂張態度,令人發指!

6月13日,安徽某小學劉老師因批評了課堂違紀的董同學,被學生的家長堵截暴打,血流滿面,額頭傷痕達十幾厘米。

時隔半月,6月29日,安徽省淮北市又發生小學女教師被家長暴打的新聞。

看起來,家長怒懟乃至暴打老師,不僅過癮,而且安全。教師們儼然已淪為“眾矢之的”,成為如假包換的“弱勢群體”。不再奢談“天地君親師”,教師行業早已“斯文掃地”。

針對頻繁的“家長暴力”行為,一位教育人認為,頻繁出現這類血腥打人事件,關鍵在於教師職業邊界的無限擴大。

一是教師身份“職業定位”的衝突。全社會對教師的職業“定位”與教師的“自我定位”產生巨大衝突。部分家長、媒體、管理層仍以傳統社會“精神人”“聖人”“春蠶”“蠟燭”的職業標準來定位教師,而無視在劇烈的社會變遷中,

二是教師工作“職業邊界”的反差。社會、家長、媒體,包括主管部門和學校長官層,對教師的職業邊界缺乏科學界定,一方面不斷擴大教師的“職責邊界”,成為“無限責任監護人”。另一方面,家長的強勢、媒體的造勢和教育管理層的弱勢,不斷壓縮教師的“權力邊界”與“權利邊界”。教師掙的是“白菜錢”,操的是“白粉心”,造成了教師不斷被家長暴打的“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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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老師曾回憶他遭遇“家長暴力”的經歷:

那一年,我在一所初中學校任教初二。班上有位男生成績不好,有小道消息說他有早戀跡象。有一天一起閑聊,我很隨意地拍拍他的肩膀說:“努力點,你可以趕上去的。聽說你談戀愛了,有這回事嗎?”學生未置可否。

第二天,學生家裡來了五六人,要找我麻煩,說我批評錯了他家兒子。其中兩個中年婦女很潑辣,要我道歉。幸好當時的校長和同事態度堅決,立場堅定,抱團怒懟,以牙還牙。家長一班人悻悻離去。

事後,家長沒有給我任何解釋!20多年了,我始終對這位家長心存芥蒂。直到現在,我也一直拒絕見這位男生。凡是他那個班的學生聚會,我一律拒絕參加。

我是真記恨這位家長。家長欠我一個道歉!學生現在長大成人了,他本來可以代他家長跟我說聲“對不起”的,但他沒有!

後來的教育生涯中,我一直堅持:愛是雙向的,老師應該愛學生,但家長應該愛老師!任何人都別用道德綁架的方式讓我屈服。我不是聖人,對蠻不講理的家長,我向來也以蠻不講理的方式對待。

本來,教師教書育人,學生尊師重道,家長老師和睦友好,這應是老師、學生、家長之間最為和諧的相處方式,但現在教師竟成為“高危職業”。

我們總是要求肩負傳道、授業、解惑的教師們要關愛學生、無私奉獻,可是平心而論,面對不斷被傷害的教師我們是否也該問一聲:遭遇毆打謾罵的教師,其合法權益該如何保障?怎麽做才能不讓我們的老師一邊操著心,一邊又傷著心?

教師不是原罪,沒有誰理應被暴力對待。

這些年來,像安徽小學女老師這樣遭到家長或學生謾罵毆打的事件一直存在。而人們對教師被打事件的態度則耐人尋味,其中有些態度折射出的社會心態應該引起反思。

這裡有個不遠的案例:

南京一初二男生將墨汁滴到同學小浩的水杯裡,小浩喝完混有墨汁的水後不久感到不適並入院治療。事情發生後小浩家人開車闖入校園,小浩的爺爺在確認迎接他的女教師是小浩的班主任後,不但暴力推搡班主任,更當眾狠狠地扇了班主任一巴掌。

讓人感到憋悶的是,很多媒體在跟進事件時都忽視了被打女教師的感受,甚至該校副校長在接受採訪時也隻字未提家長對班主任的傷害,仿佛受害學生家長把戾氣撒在老師身上理所應當。

根據《教師法》的規定,侮辱、毆打教師的,根據不同情節可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行政處罰;造成傷害的,責令賠償損失;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當教師遇到人身傷害時,應該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或者及時向警察執法部門報案,如果負責機構在規定期限內沒有作出答覆,可以在規定期限內向同級政府或上一級人事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複議,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有律師朋友分析認為,如果老師因為正常的教育批評學生被毆打,家長的行為就構成違法且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當事人報警之後,警察部門介入調查,有權對行凶人員采取罰款、治安拘留等行政處罰;如教師傷情嚴重,已構成輕傷以上,則可能追究行凶人員故意傷害的刑事責任。至於傷情鑒定,則應當以第三方結果為準。

《教師法》明文規定保護教師人身安全、合法權益,因此,不讓相關法律法規缺位成了防止毆打教師事件發生的關鍵。學生需要在陽光下學習,教師也需要在陽光下教學,只有和諧穩定的教學環境,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學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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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頻繁到學校施暴的新聞事件,不僅給教師維權敲響警鍾,也為家長吹響警笛。那麽,究竟如何才能避免這樣的“家長暴力衝突”呢?

1. 教師以家長的角度來愛學生

作為家長,總希望孩子在學校健康、快樂成長,希望老師多關心他的孩子。家長把孩子送到老師這裡,是想讓孩子得到最優質的教育,是對教師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老師經常聽到家長說:“老師您負責,我們放心……”所謂放心,就是家長相信老師會把每一名孩子當成自己的孩子,這也是所有家長最期待的。如果在工作中把每一學生當自己的孩子來愛,那麽就比較容易與家長建立良好的關係。

海納百川,有容乃大。作為老師,要嘗試把別人的孩子當成自己的孩子來愛。為人父母者,一般都認為自己的孩子好,即使孩子有各種缺點,也不希望聽到老師的惡語相向,毫不留情的指責。如果教師站在家長角度看待每一個學生,把他們都當成自己的孩子來愛,老師就會對學生多一份耐心。

2.堅守原則,不盲目迎合

當教育理念衝突時不盲目迎合。成功教育孩子,是每個家長的理想。對於現今的家庭來說,大多是獨生子女,整個家庭對於孩子寄予了全部的希望。作為教師,要理解家長的這種心情。

但是,由於每個家庭文化、理念的不同,家長對待孩子的教育理念也是不同的,對於家長提出的各種各樣的教育方式,作為教師不能盲目迎合。否則,今天的教育行為,受傷的仍然是學生。

教師要有一個正確的教育理念,我們看到的、考慮的應該是孩子的一個長期發展。因此當家長為了追求短期的教育效果,當家長僅關注分數,從而向我們教師提出不合理的,違反學生成長規律的要求時,我們作為一個明智的教育者,不能夠為了建立和諧的關係而盲目的迎合。

我們要堅持自己正確的教育理念,以理解的心對待家長,同時堅守自己的原則與家長和氣地談,談教育,談發展,從而逐步改變他們的觀念。

3.多種管道,建立和諧家校關係

隨著資訊化社會的發展,教師與家長聯繫的方式也變得多樣化:教育互動平台、電話、簡訊、QQ,郵件,成為家校溝通的橋梁,幫助我們建立和諧的家校聯繫。現代化技術使得我們與家長的聯繫方式變得多樣化,但是也需要合理利用,不要讓他們成為我們向家長告狀的手段,從而推遠家長與教師的關係。

教育家陶西平先生說:“學校教育如果不與家庭、社會教育相結合,學校教育就顯得蒼白無力”。良好的家校合作氛圍能有效的促進家校合作,是我們的教育事半功倍。用心就能營造一個良好的家校關係,就能使教育更成熟、更理智。

最後,我們要告訴家長,應積極配合老師、主動走進老師,不要把老師當“對手”;對於孩子犯錯這件事,應理性對待,切勿偏聽偏信,單聽孩子一面之詞;不要給孩子的錯誤找到理由,對老師的判斷不以為然。殊不知,您的借口雖然呵護了孩子的情緒,保存了您作為家長的顏面,但卻使您的孩子痛失了變得更優秀的機會。

穩定的心理狀態,合適的儀態儀表,清醒的頭腦,文明的言語和舉止是與人交流溝通時最基本的禮貌,家長與老師溝通自然也不能例外。這樣才能保證和老師的和諧有效對話,才能真正找到孩子的問題所在,幫助孩子改正錯誤。

來源 | 新校長傳媒

排版編輯 | 中國網教育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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