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定了!
今日晚間,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科創板相關的多條規定、細則。“3+6”制度設計將初步搭建科創板試點注冊製體系!
什麽樣的人可以投資科創板?
哪些企業可以登陸科創板?
退市制度會不會更嚴格?
股票漲跌幅有多大?
股份減持怎麽進行?
注冊製下,誰將承擔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職責?
……
結合相關規則,我們第一時間梳理出了9個要點。要知詳情,快往下看。
(關注1) 漲跌幅限制放寬至20%
科創企業具有投入大、迭代快等固有特點,股票價格容易發生較大波動。為此,在總結現有股票交易漲跌幅制度實施中的利弊得失基礎上,將科創板股票的漲跌幅限制放寬至20%。此外,為盡快形成合理價格,新股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
(關注2)散戶資產不低於50萬元,且有2年投資經驗
科創企業商業模式較新、業績波動可能較大、經營風險較高,需要投資者具備相應的投資經驗、資金實力、風險承受能力和價值判斷能力。由此,要求個人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證券账戶及資金账戶的資產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並參與證券交易滿24個月。未滿足適當性要求的投資者,可通過購買公募基金等方式參與科創板。
(關注3)引入“市值”指標,
在市場和財務條件方面,引入“市值”指標,與收入、現金流、淨利潤和研發投入等財務指標進行組合,設定了5套差異化的上市指標,可以滿足在關鍵領域通過持續研發投入已突破核心技術或取得階段性成果、擁有良好發展前景,但財務表現不一的各類科創企業上市需求。
允許存在未彌補虧損、未盈利企業上市,不再對無形資產佔比進行限制。
(關注4)允許特殊治理結構企業上市
在非財務條件方面,允許存在表決權差異安排等特殊治理結構的企業上市,並予以必要的規範約束。
(關注5)增加資訊披露或者規範運作存在重大缺陷等合規性退市指標
在市場指標類退市方面,構建成交量、股票價格、股東人數和市值四類退市標準,指標體系更加豐富完整。
在財務指標方面,在定性基礎上作出定量規定,多維度刻畫喪失持續經營能力的主業“空心化”企業的基本特徵,不再採用單一的連續虧損退市指標。
其他合規指標方面,在保留現有未按期披露財務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審計報告等退市指標的基礎上,增加資訊披露或者規範運作存在重大缺陷等合規性退市指標。
(關注6)不再設定專門重新上市環節
壓縮退市時間,觸及財務類退市指標的公司,第一年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第二年仍然觸及將直接退市。不再設定專門的重新上市環節,已退市企業如果符合科創板上市條件的,可以按照股票發行上市注冊程式和要求提出申請、接受審核,但因重大違法強製退市的,不得提出新的發行上市申請,永久退出市場。
(關注7)公司已明顯喪失持續經營能力將啟動退市
現行退市制度執行中的突出問題是,個別主業“空心化”企業,通過實施不具備商業實質的交易,粉飾財務數據,規避退市指標。為解決這一“老大難”問題,科創板退市制度特別規定,如果上市公司營業收入主要來源於與主營業務無關的貿易業務或者不具備商業實質的關聯交易收入,有證據表明公司已經明顯喪失持續經營能力,將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式啟動退市。
(關注8)交易所將承擔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職責。
試點注冊製下,交易所將承擔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職責。相關發行上市審核制度安排,堅持了四方面的思路:一是堅持以資訊披露為中心。二是推進審核公開透明。三是壓嚴壓實中介責任。四是加強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監管。
(關注9)並購重組涉及發行股票的實行注冊製
科創板並購重組涉及發行股票的,實行注冊製,由上交所審核通過後報中國證監會注冊,實施程式更為高效便捷。同時,要求科創板公司的並購重組應當圍繞主業展開,標的資產應當與上市公司主營業務具有協同效應,嚴格限制通過並購重組“炒殼”“賣殼”。
(經濟日報 記者:溫濟聰 周琳 策劃 文案:孟飛 見習編輯:覃皓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