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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坐實康得新虛增利潤逾百億 或被退市下周一起停牌

深交所表示,如證監會對*ST康得作出最終行政處罰決定,深交所將第一時間啟動公司重大違法強製退市流程。

四年間虛增利潤119億元、實控人被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在調查5個多月後,證監會於7月5日給出對上市公司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ST康得002450)立案調查的結果。

證監會表示,經查,康得新涉嫌在2015年至2018年期間,通過虛構銷售業務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並通過虛構採購、生產、研發費用、產品運輸費用等方式虛增營業成本、研發費用和銷售費用。通過上述方式,康得新共虛增利潤總額達119億元。

康得新在當晚提示風險稱,根據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認定的事實,公司2015年-2018年連續四年淨利潤實際為負,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製退市實施辦法》第四條第(三)項規定的重大違法強製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製退市,公司股票自2019年7月8日起停牌。

隨後,深交所表示,如證監會對*ST康得作出上述最終行政處罰決定,深交所將第一時間啟動公司重大違法強製退市流程。

《事先告知書》顯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二條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聽證規則》相關規定,就證監會擬實施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康得新及主要責任人員享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其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經證監會覆核成立的,將予以采納。如果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證監會將按照上述事實、理由和依據作出正式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決定。

證監會、深交所接連表態

虛增利潤達119億或面臨退市

今天20時13分,證監會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消息稱,經查,康得新涉嫌在2015年至2018年期間,通過虛構銷售業務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並通過虛構採購、生產、研發費用、產品運輸費用等方式虛增營業成本、研發費用和銷售費用。通過上述方式,康得新共虛增利潤總額達119億元。此外,康得新還涉嫌未在相關年度報告中披露控股股東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關聯交易和為控股股東提供擔保,以及未如實披露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等違法行為。上述行為導致康得新披露的相關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

證監會表示,康得新所涉及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持續時間長、涉案金額巨大、手段極其惡劣、違法情節特別嚴重。證監會已經向涉案當事人送達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擬對康得新及主要責任人員在《證券法》規定的範圍內頂格處罰並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康得新相關公告顯示,今年1月22日,接江蘇證監局通知,康得新於2019年1月22日收到證監會送達的《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

相應地,證監會在官微上表示,2019年1月,康得新因無力按期兌付15億短期融資券本息,業績真實性存疑,引起市場的廣泛關注和高度質疑。證監會迅速反應,果斷出擊,決定對康得新涉嫌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立案調查。

證監會重申,上市公司及大股東必須講真話、做真账、及時講話,牢牢守住“四條底線”,不披露虛假信息、不從事內幕交易、不操縱股票價格、不損害上市公司利益。

隨後,深交所在其官網上發表文章《深交所繼續依法從嚴實施重大違法強製退市切實扛起退市主體責任》稱,康得新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司公告稱,根據事先告知書認定的事實,公司2015年至2018年連續四年淨利潤實際為負,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製退市實施辦法》第四條第(三)項規定的重大違法強製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製退市,股票自2019年7月8日起停牌。

深交所表示,將持續密切關注*ST康得後續進展,如證監會對*ST康得作出上述最終行政處罰決定,深交所將第一時間啟動公司重大違法強製退市流程。

證監會在官微中表示,證監會將充分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意見,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進行處罰;對涉嫌犯罪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存虛增利潤、大股東佔用資金等四項違法違規事實

7月5日21時22分,康得新披露公告“關於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公開證監會調查結果的更多細節。

關於在年度報告中虛增利潤的總額,《事先告知書》顯示,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康得新通過虛構銷售業務方式虛增營業收入,並通過虛構採購、生產、研發費用、產品運輸費用方式虛增營業成本、研發費用和銷售費用。

通過上述方式,康得新分別在2015年至2018年年度報告中虛增利潤總額23.81億元、30.89億元、39.74億元和24.77億元,分別佔年報披露利潤總額的144.65%、134.19%、136.47%和722.16%。《事先告知書》表示,上述行為導致康得新披露的相關年度報告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

據康得新披露的年報顯示,上市以來康得新業績呈高速增長的態勢,其營業收入從2010年的5.24億元增長至2017年的117.89億元,複合增長率高達221.28%;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從2010年的7009.25萬元增長至2017年的24.74億元,複合增長率高達404.31%。

與之對應,繼2010年IPO融資5.7368億元後,康得新分別於2011年9月9日、2014年11月7日和2015年12月17日披露定增預案,並分別對應於2012年6月5日、2015年12月14日和2016年10月24日完成定增融資16.25億元、30億元和48億元,合計達94.25億元。

關於“未在年度報告中如實披露募集資金使用情況”,《事先告知書》顯示,2018年6月10日,康得新利用與中國化學賽鼎寧波工程有限公司(下稱“化學賽鼎”)、沈陽宇龍汽車(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宇龍汽車”)簽訂《採購委託協議》,約定由康得新確定下遊設備供應商,化學賽鼎和宇龍汽車按照康得新的要求與指定供應商製作和簽訂供貨合約、並按照康得新要求將收到的貨款轉付給指定供應商。

按照上述協議安排,2018年7月至12月期間,康得新累計將24.53億元從募集資金專戶轉出,以支付設備採購款的名義分別向化學賽鼎、宇龍汽車支付21.74億元、2.79億元;轉出的募集資金經過多道流轉後主要資金最終回流至康得新,用於歸還銀行貸款、配合虛增利潤等,變更了募集資金用途。

然而,康得新在2018年年報中披露,報告期內已使用募集資金總額36.88億元,全部用於建設年產1.02億平方米先進高分子膜材料項目和年產1億片裸眼3D膜組產品項目,報告期不存在募集資金變更用途情況。

《事先告知書》表示,康得新未如實披露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導致2018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關於“未在年度報告中披露控股股東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關聯交易情況”,《事先告知書》顯示,2014年,康得集團與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簽訂了《現金管理服務協議》,對康得集團控制的下屬公司在北京銀行開立的銀行账戶進行統一管理,將協議下子公司账戶資金實時歸集到康得集團北京銀行西單支行3258账戶,如需付款再從母账戶下撥。各子账戶實際餘額為0,但北京銀行提供的銀行對账單上不顯示母子账戶間自動上存下劃等歸集交易,顯示餘額為累計上存金額扣減下撥金額後的餘額。康得新及其合並財務報表範圍內3家子公司的5個銀行账戶資金被實時歸集到康得集團。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第七條、第八條第(五)項的規定,康得新合並範圍內的5個銀行账戶資金被實時歸集到康得集團,實質上系康得新向關聯方康得集團提供資金、康得集團非經營性佔用康得新資金的行為,構成康得新與康得集團之間的關聯交易。

2014年至2018年,康得新與康得集團發生的關聯交易金額分別為65.23億元、58.37億元、76.72億元、171.50億元和159.31億元,分別佔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71.75%、120.92%、83.26%、109.92%和88.36%。

關於“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年度報告中披露為控股股東提供關聯擔保的情況”,《事先告知書》顯示,2016年1月22日、11月14日及2017年1月17日,康得新子公司張家港康得新光電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電材料)與廈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簽訂了3份《存單質押合約》;2018年9月27日,光電材料與中航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存單質押合約》。前述存單質押合約均約定以光電材料大額專戶資金存單為康得集團提供擔保。

《事先告知書》表示,康得新應當在相關年度報告中披露其為關聯方提供擔保的情況。康得新未在《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中披露該事項,導致相關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對康得新和鍾玉分別罰款60萬和90萬

證監會表示,上述違法事實,有相關公告、情況說明、合約文件、工作台账、账務資料、銀行账戶資料、銀行流水、銀行對账單、相關當事人詢問筆錄等證據證明,並認為,康得新披露的《2014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2015年年度報告》《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以及未及時披露重大事件的行為。

其中,證監會對張麗雄的違法行為的描述成為康得新財務造假的其中一個縮影。《事先告知書》顯示,張麗雄作為康得新時任資金部主管,負責上市公司資金日常管理。在控股股東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關聯交易行為中,張麗雄收到鍾玉的資金劃撥指令後安排人員辦理資金劃撥事宜,負責違法行為的具體執行;在虛增利潤總額行為中,張麗雄會同財務總監王瑜按照鍾玉提出的虛假業績指標要求負責具體組織和執行。

證監會認為,鍾玉作為康得新實際控制人,其行為已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三款所述“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指使從事前兩款違法行為”的行為。

同時,鍾玉作為康得新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在康得新信息披露違法行為中居於核心地位,直接組織、策劃、領導並實施了涉案違法行為,是最主要的決策者,其行為直接導致康得新相關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發生,情節特別嚴重。

據張家港市警察局官方微博消息,2019年5月12日,康得集團董事長、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大股東及實際控制人鍾玉,因涉嫌犯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強製措施。

最終,證監會擬決定對康得新及相關人員進行處罰,包括對康得新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鍾玉給予警告,並處以90萬元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30萬元,作為實際控制人罰款60萬元;對王瑜、張麗雄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徐曙給予警告,並處以20萬元罰款;對肖鵬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對杜文靜等14人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對侯向京、紀福星、余瑤、楊光裕、張述華、張宛東、高天、周桂芬、陳東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

此外,證監會對康得新實控人、原董事長鍾玉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康得新時任董事、財務總監王瑜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康得新時任資金部主管張麗雄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康得新時任董事、總經理徐曙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千億白馬”變身“黑天鵝”

15萬股民被坑

自去年12月起,康得新連遭三家評級機構降級。去年12月18日,康得新被穆迪從B1下調至B3,評級展望為負面;12月21日,惠譽將康得新評級下調至B+,展望為負面;今年1月3日,新世紀評估將康得新由AA+調整至AA級,列入負面觀察名單,隨後,新世紀評估又於1月14日將康得新的主體信用等級由AA級下調至BBB級,並將公司列入負面觀察名單。

穆迪副總裁、高級信用評級主任全佳表示:“評級下調反映了穆迪對康得新最大股東流動性狀況惡化,且股票質押率居高不下,並導致康得新再融資及控制權變更風險加大表示擔憂。”

自上市元年2010年起,康得新控股股東康得投資集團即開始進行股權質押,除2010年末股權質押比例佔其所持有的康得新股份比例不足90%以外,此後每一年,康得投資集團質押的比例均在90%以上。截至2019年1月2日,康得投資集團持有康得新8.5141億股,佔總股本的24.05%,其中質押股份為8.4669億股,佔其持有康得新股份的99.45%。

與高比例股權質押對應,據東方財富Choice數據庫顯示,康得新2010年至2018年每年年末總市值分別是51.55億元、73.43億元、151.04億元、229.32億元、275.91億元、612.93億元、674.34億元、785.56億元、270.52億元。

2017年11月22日,康得新股價觸及歷史最高位26.71元/股(前複權),總市值為946億元,康得投資集團持股市值高達228億元。不過,康得新股價隨後一路下跌。截至7月5日收盤,康得新報3.52元/股,下跌1.12%,總市值125億元,已縮水821億元,累計跌幅達86.79%。康得集團持股市值也跌至約30億元,蒸發約198億元。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康得新共有股東155486戶。

今年1月15日,*ST康得首次出現債務違約,其未能按照約定償付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資券本息10.4億元。當時的輿論焦點在於,康得新账上貨幣資金账戶有150億元,為何還不上債券本息?

隨後,康得新又接連於1月21日、2月15日和3月14日分別表示,無法按約定償付規模5億元的2018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資券本息、規模10億元中期票據的5500萬元利息,以及3億美元擔保債券的900萬美元應付利息。

據財新網今年2月2日報導,在債券持有人大會上,康得新及康得投資集團實控人、前董事長鍾玉表示股東挪用部分在100億元以下,上市公司和大股東的錢放在一個資金池混用。康得投資集團挪用資金用途有二,一是投資碳纖維項目,二是股權質押貸款補倉,貸款的錢也主要用於碳纖維項目。

按公開資料統計,康得新目前涉及訴訟金額逾79億元,與此同時,資金導致公司經營生產前端採購原料受限,2019年一季度公司營業收入比上年同期減少了30.13億元,營收和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分別為5.37億元和-3.06億元,康得新在2019年一季報中表示主要原因是報告期銀行账戶凍結、營運資金持續緊張致使客戶與市場份額流失,造成營業收入大幅下降。

4月29日,康得新122億銀行存款去向問題引發新的輿論關注。在當天披露的2018年年度報告中,康得新的三位獨立董事楊光裕、張述華和陳東,公開提出了對2018年年報及2019年一季報的共同異議,其表示,康得新及其子公司账面顯示其在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的存款餘額共計逾122億元,對此強烈質疑,原因是這筆存款既不能用於支付也無法執行,並且北京銀行西單支行曾經口頭回復“可用餘額為零”。

5月17日,康得新舉行公司2018年度報告網上說明會。其中,有投資者提問“請問公司生產的情況,職工隊伍的穩定程度,2017年2018年的收入是否有假,如實講”。

時任康得新董事長、總裁肖鵬回復稱:“公司生產經營持續,核心專業團隊穩定。2017年2018年收入是否真實,證監會正在立案調查,請關注公司進一步公告。”

7月1日晚,康得新發公告稱,公司董事長兼總裁肖鵬、董事兼副總裁侯向京,因個人原因於7月1日提出辭職,而在此6天前,康得新大股東康得投資集團發文指責康得新現任董事會和管理層“未勤勉盡責,反而轉移資金,肢解核心業務,導致康得新經營瀕臨崩潰”。

較早之前,康得投資集團對股東大會提出的10項議案全部投下反對票,並在6月17日提出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提議罷免肖鵬和侯向京。隨後雙方多次“隔空喊話”,管理層表態要懲戒大股東佔用資金的行為,大股東則表態要罷免管理層。

7月3日,康得新公開部分新的人事任命,其發布公告稱,董事會審議通過同意提名王德瑞、王筱楠、梁振東為公司獨立董事,鄔興均、胡靜為公司非獨立董事,任命還需經7月19日舉行的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才能生效。

其中,鄔興均生於1972年8月,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歷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的公司業務客戶經理、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公司業務部總經理、百榮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等,現任合眾人壽保險集團旗下吉林北方國際金融資產交易市場股份有限公司總裁。

胡靜生於1973年3月,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歷,歷任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計劃財務科科員、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計財部部門總經理、中國民生集團投資有限公司設計六室主任、中民投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新加坡)首席營運官兼董事總經理。

新京報記者 肖瑋 編輯 劉曉陽 校對 李銘

記者聯繫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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