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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一場幻夢,虛增利潤119億臨近退市

記者 | 習曼琳

7月5日晚間,*ST康得(002450.SZ)收到證監會的處罰事先告知書,因虛增利潤119億元,並存在涉嫌違規擔保、未如實披露募資情況等違法行為,*ST康得被處以60萬元罰款,實控人、時任董事長鍾玉被處以90萬元罰款並終身證券市場禁入,這均是當前《證券法》規定範圍內的頂格處罰。

據公告信息,在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ST康得通過虛構銷售業務方式虛增營業收入,並通過虛構採購、生產、研發費用、產品運輸費用方式虛增營業成本、研發費用和銷售費用,共虛增利潤119.21元。界面新聞記者整理後發現,如果扣除虛增利潤,*ST康得過往4年實際均為虧損,累計虧損額達57.91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合計虛構的淨利潤金額正好接近此前市場質疑的122億。如果按照上述實際淨利潤數據,*ST康得已經觸及強製退市標準。

公告還披露了公司未在年度報告中披露控股股東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關聯交易情況。

2014年,康得集團與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簽訂了《現金管理服務協議》,對康得集團控制的下屬公司在北京銀行開立的銀行账戶進行統一管理,將協議下子公司账戶資金實時歸集到康得集團北京銀行西單支行3258账戶,如需付款再從母账戶下撥。各子账戶實際餘額為0,但北京銀行提供的銀行對账單上不顯示母子账戶間自動上存下劃等歸集交易,顯示餘額為累計上存金額扣減下撥金額後的餘額。*ST康得及其合並財務報表範圍內3家子公司的5個銀行账戶資金被實時歸集到康得集團,實質上系*ST康得向關聯方康得集團提供資金、康得集團非經營性佔用*ST康得資金的行為,構成*ST康得與康得集團之間的關聯交易。

*ST康得與康得集團發生的關聯交易金額2014年為65.23億元,佔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71.75%;2015年為58.37億元,佔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20.92%;2016年為76.72億元,佔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83.26%;2017年為171.50億元,佔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09.92%;2018年為159.31億元,佔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88.36%。*ST康得年報中未披露關聯交易事項,屬於重大遺漏。

違規提供關聯擔保方面,2016年1月22日、11月14日及2017年1月17日,*ST康得子公司張家港光電材料與廈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簽訂了3份《存單質押合約》;2018年9月27日,光電材料與中航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存單質押合約》。前述存單質押合約均約定以光電材料大額專戶資金存單為康得集團提供擔保。*ST康得未及時披露該重大事件,導致相關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此外,*ST康得未如實披露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2015年12月,*ST康得依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中國證監會)的核準批複,非公開發行17,074.56萬股股票,發行價為每股人民幣17.57元,募集資金淨額29.8億元,用於向光電材料增資,建設年產1.02億平方米先進高分子膜材料項目。2016年9月,*ST康得依據中國證監會的核準批複,非公開發行29,411.76萬股股票,發行價為每股人民幣16.32元,募集資金淨額47.8億元,用於向光電材料增資,建設年產1億片裸眼3D模組產品項目和前述先進高分子項目及歸還銀行貸款。

2018年6月10日,*ST康得與中國化學賽鼎寧波工程有限公司(下稱化學賽鼎)、沈陽宇龍汽車(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宇龍汽車)簽訂《採購委託協議》,約定由*ST康得確定下遊設備供應商,化學賽鼎和宇龍汽車按照*ST康得的要求與指定供應商製作和簽訂供貨合約、並按照*ST康得要求將收到的貨款轉付給指定供應商。

按照上述協議安排,2018年7月至12月期間,*ST康得累計將24.53億元從募集資金專戶轉出,以支付設備採購款的名義分別向化學賽鼎、宇龍汽車支付21.74億元、2.79億元;轉出的募集資金經過多道流轉後主要資金最終回流至*ST康得,用於歸還銀行貸款、配合虛增利潤等,變更了募集資金用途。

*ST康得《2018年年度報告》披露,報告期內已使用募集資金總額36.88億元,全部用於建設年產1.02億平方米先進高分子膜材料項目和年產1億片裸眼3D膜組產品項目,報告期不存在募集資金變更用途情況。*ST康得未如實披露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導致《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上述違法事實,有相關公告、情況說明、合約文件、工作台账、账務資料、銀行账戶資料、銀行流水、銀行對账單、相關當事人詢問筆錄等證據證明。證監會認為,*ST康得披露的《2014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2015年年度報告》《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以及未及時披露重大事件的行為,涉嫌違反《證券法》規定。

證監會擬決定:對*ST康得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ST康得實際控制人鍾玉給予警告,並處以90萬元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30萬元,作為實際控制人罰款60萬元;對時任財務總監王瑜、時任資金部主管張麗雄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時任總經理徐曙給予警告,並處以20萬元罰款;對董事肖鵬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對相關負責人杜文靜、閆桂新、包冠乾、呂曉金、王棟晗、那寶立、吳炎、鍾凱、邵明圓、隋國軍、蘇中鋒、單潤澤、劉勁松、張豔紅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對其他負責人員侯向京、紀福星、余瑤、楊光裕、張述華、張宛東、高天、周桂芬、陳東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

另外,證監會認為,鍾玉作為*ST康得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在*ST康得信息披露違法行為中居於核心地位,直接組織、策劃、領導並實施了涉案違法行為,是最主要的決策者,其行為直接導致*ST康得相關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發生,情節特別嚴重,證監會擬決定對鍾玉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時任財務總監王瑜、時任資金部主管張力雄是*ST康得相關違法行為的重要組織者、參與者,也均擬被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徐曙擬被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證監會表示,*ST康得所涉及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持續時間長、涉案金額巨大、手段極其惡劣、違法情節特別嚴重。證監會已經向涉案當事人送達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擬對*ST康得及主要責任人員在《證券法》規定的範圍內頂格處罰並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根據事先告知書認定的事實,公司2015年至2018年連續四年淨利潤實際為負,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製退市實施辦法》規定的重大違法強製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製退市,股票自2019年7月8日起停牌。

深交所7月5日晚間表示,深交所將持續密切關注*ST康得後續進展,如證監會對*ST康得作出上述最終行政處罰決定,深交所將第一時間啟動公司重大違法強製退市流程,此前*ST長生為首家被作出強製退市決定的公司。

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對界面新聞記者表示,目前正在征集*ST康得投資者索賠,暫定:1、在2015年4月14日至2018年10月28日(含當日)期間買入康得新股票,並在2018年10月29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辦理索賠預登記。2、在2015年4月14日至2019年1月22日(含當日)期間買入康得新股票,並在2019年1月23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辦理索賠預登記。索賠預登記條件僅供參考,最終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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