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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創板實行有效報價範圍及盤中臨時停牌制度

⊙記者 王曉宇 ○編輯 浦泓毅

昨日,上交所正式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針對科創板企業和投資者的特點,上交所設置了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盤中臨時停牌機制和市價申報保護限價等交易機制。

業內人士指出,《細則》有利於更好地發揮市場價格調節機制,引導市場價值投資理念,促進科創板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首次明確有效申報價格範圍

在科創板股票連續競價階段,投資者的限價申報應符合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要求。

根據《細則》,投資者在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應當符合以下兩個要求,一是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二是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

其中,買入(賣出)基準價格為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的,為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的,為最新成交價;當日無成交的,為前收盤價。開市期間臨時停牌階段的限價申報,不適用此規定。

也就是說,當投資者申報買入時,只要申報價格不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則申報有效;當投資者申報賣出時,只要申報價格不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則申報有效。

假設某科創板股票的現價為10元,賣一為10.01元,買一為10元,投資者在下買單時可以低於或等於10.21元的任何價格申報買入,也就是說,買單有報價上限,為10.21元,沒有價格下限;在賣出股票時,投資者的報價需高於或等於9.80元,即賣單有報價下限,為9.8元,沒有價格上限。

《細則》還指出,有效申報價格範圍將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前端控制的方式實現,無效申報進入交易系統後將會被拒單。

設置有效報價範圍有助於市場穩定

資深業內人士表示,對投資者訂單設置有效報價範圍區間是一項國際通用的措施,目前中國香港市場、日本市場以及芝加哥商業交易所、歐洲期貨交易所等交易所均有採用,其主要目的是防止出現錯單、惡意拉抬打壓股價等異常交易行為。

“大幅偏離市場價格的高價買單或低價賣單進入市場後,會與大量存量訂單主動成交,造成市場流動性瞬間減少。”上述資深業內人士分析道,設置有效申報價格範圍,可避免上述訂單進入市場,有助於減少市場流動性的瞬間大量消耗,防止股價瞬間大幅波動。

上交所比照滬市主機板的歷史交易數據發現,僅0.49%的訂單和0.64%的账戶出現申報價格範圍超出2%的情況。由此可見,將價格申報範圍設定為2%,只會影響極少量的訂單和账戶。

券商經紀業務資深人士表示,對明顯偏離市場價格的申報行為進行限制有助於維護市場交易秩序。設定有效報價範圍還可以有效抑製瞬時“地天板”“天地板”等極端情況,市場波動將更加平緩,更有利於引導理性投資,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從實際操作來看,在能以市場價格買入的情形下,以大幅高於市場的價格買入,不符合一般投資者的交易邏輯,而且不排除存在惡意拉抬股價的意圖。賣出申報時情形也類似。”上述券商人士進一步分析道。

設30%、60%兩檔臨時停牌機制

針對科創板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等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細則》做了臨時停牌安排。

當出現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時,以及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60%時,上交所將對股票實施臨時停牌。

單次臨時停牌的持續時間為10分鐘;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當日14:57複牌;盤中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繼續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複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集合競價撮合。

由此可見,科創板的臨時停牌機制將大幅區別於主機板現行規則,不會“一停到底”,單個交易日內,科創板股票單向至多停牌2次共20分鐘,雙向至多停牌4次共40分鐘。

業內人士認為,對科創板盤中臨時停牌做出的安排,是統籌考量防控過度投機炒作與保障市場交易連續性的結果。從國際經驗看,其通行的盤中臨時停牌時間為5分鐘至15分鐘,將科創板盤中臨時停牌時間設置為10分鐘,可以讓市場參與者有更多的交易時間進行充分博弈,讓市場連續定價機制充分發揮作用。

上交所統計顯示,A股2009年至2013年新股上市首日且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中,盤中股價較開盤價漲幅超30%的佔比不到10%,較開盤價漲幅超60%的佔比不到5%。因此,科創板將觸發盤中臨時停牌的股價波動閾值設置為30%和60%,能夠將停牌股票數量控制在一個較為合理的區間。

此外,《細則》還新增市價申報保護限價機制,允許投資者根據需要自主設定能接受的“底線價格”,從而將市價申報在成交或轉限價時的價格不確定性限定在投資者能接受的範圍內。市價申報保護限價機制有助於幫助投資者防範交易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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