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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要點:一文看懂科創板交易有何特別之處

7月22日,科創板正式開門迎客。作為中國資本市場的重大改革舉措,科創板的玩法有何特別之處?

從新設盤後固定價格交易,到放寬漲跌幅限制;從連續競價的有效價格申報範圍設置,到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為兩融標的安排,科創板有太多有別於其他板塊的制度創新。下面是澎湃新聞記者梳理出的針對個人投資者的科創板交易十大要點,帶你玩轉科創板。

一,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需要新開账戶嗎?

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僅需向其委託的證券公司申請,在已有滬市A股證券账戶上開通科創板股票交易權限即可,無需在中國結算開立新的證券账戶。

個人投資者開通科創板交易權限需要滿足特定條件,一是申請權限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账戶及資金账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50萬元,且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二是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

二,科創板股票交易的漲跌幅比例是如何規定的?

上交所對科創板股票競價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20%。

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科創板股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提示投資者注意。

三,科創板股票交易的單筆申報數量是如何規定的?

不同於滬市主機板市場,投資者通過限價申報買賣科創板股票,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 股,且不超過10萬股。

投資者通過市價申報買賣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5萬股。

投資者參與盤後固定價格交易,通過提交收盤定價申報買賣科創板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100萬股。

申報買入時,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超過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為部門遞增,如201股、202股等。

申報賣出時,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超過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為部門遞增。餘額不足200股時,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如199股需一次性申報賣出。

四,投資者可以通過哪些方式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投資者可以通過競價交易、盤後固定價格交易和大宗交易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

與滬市主機板不同,科創板引入了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方式。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是指,在收盤集合競價結束後,交易所交易系統按照時間優先順序對收盤定價申報進行撮合,並以當日收盤價成交的交易方式。

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時間是交易日的15:05到15:30,撮合成交價即收盤價,需要提醒投資者的是,盤後固定價格交易的價格申報並不需要等到15:05再開始,而是可以在正常交易時段就輸入委託指令。

設置這一特殊交易方式的初衷,是為了避免尾盤大單對收盤價造成衝擊,尤其是可以滿足被動管理型基金希望以收盤價進行成交的需求,這樣一來,這些大單就不會對個股競價交易的成交價產生擾動。

五,科創板連續競價的價格申報有何要求?

投資者買賣科創板股票,其申報價格應當符合價格漲跌幅限制的相關規定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試行)》的要求,否則為無效申報。

值得一提的是,科創板新增了有效價格申報範圍的設置,這在過去的主機板交易中是沒有的。根據這一“價格籠子”的規定,如果投資者在連續競價階段通過限價申報買入科創板股票,那麽,其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也就是說,投資者可以以等於或者低於買入基準價格102%的價格來提交買入申報。相應的,如果投資者在連續競價階段通過限價申報賣出所持有的科創板股票,那麽,其賣出申報價格是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98%的。

需要指出的是,這裡提到的有效申報價格範圍僅針對投資者提交的高價買單和低價賣單加以單向限制,對低價買單或者高價賣單不會造成影響。此外,價格申報範圍會隨著市場動態調整,投資者不用擔心交易的連續性問題。

提示投資者,一方面,上述提到的對限價訂單設置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要求,僅適用於連續競價階段,對於集合競價階段和盤中臨時停牌期間不適用。另一方面,如果投資者的申報超出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限制,那麽,該筆申報將會被交易系統自動拒單。

此外,科創板股票在開市期間臨時停牌,投資者仍然可以提交申報。複牌時,將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集合競價撮合。

所謂“買入基準價格”,是指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如無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則是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如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則是最新成交價;如當日無成交的,則是前收盤價。

舉個例子,投資者小王想買入科創板股票 A,如果此時既無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也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而股票 A 的最新成交價為10.00元/股,那麽,小王的買入申報就不得高於10.00元×102%=10.20元/股。

類似的,“賣出基準價格”是指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如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則是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如無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則是最新成交價;如當日無成交的,則是前收盤價。

舉個例子,投資者小王打算賣出所持有的科創板股票 A,如果此時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僅有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10.00元/股,那麽,小王的賣出申報價格就不得低於10.00×98%=9.80元/股。

六,科創板股票臨時停牌的安排是怎樣的?

在A股已有的臨時停牌機制基礎上,科創板進行了兩方面的優化設置。一是放寬臨時停牌的觸發閾值,從10%和20%分別提高至30%和60%,以避免上市首日頻繁觸發停牌;二是將兩次停牌的持續時間均縮短至10分鐘。

需要注意的是,在盤中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繼續申報或撤單,但不會實時揭示行情。停牌結束後,交易所會對現有訂單集中撮合。

七,融券機制上,科創板有什麽特殊安排?

科創板的改革亮點之一,就是優化了融券機制。《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第十三條指出,科創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為融資融券標的。

具體來看,一方面,兩融標的篩選標準變了。主機板篩選標的證券的標準,要滿足上市三個月,以及市值、股東人數、波動率等方面的要求。而科創板股票上市第一天就成為標的證券。

另一方面,兩融配套機制的完善主要體現在券商借券環節。券商把券借給融券客戶,券商自營的券不夠時,也需要從其他機構借。券商借券環節,是兩融業務的上遊環節,又可以分為轉融通證券出借和轉融券,簡單起見,合稱為券商借券環節。

在這一塊,主要有四方面完善。第一,能出借券的主體更多了,公募基金可以把券借給券商。第二,能出借的券的類型多了,戰略投資者在承諾的持有期限內,可以將配售獲得的股票借出來。第三,實現了借券的實時成交。有券的機構,比如說基金,10:00把券借給券商,券商10:01就可以把券借給自己的融券客戶融券賣出。而在主機板,券商當天借到的券,次一交易日才能借給客戶融券賣出。第四,券商借券成本降低,期限費率更靈活。

八,哪些情況會被列為異常波動交易行為?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試行)》對異常交易行為做了詳細的規定,主要包括虛假申報、拉抬打壓股價、維持漲(跌)幅限制價格、自買自賣(互為對手方交易)和嚴重異常波動股票申報速率異常等5大類共11種典型的異常交易行為。

此外,為抑製市場非理性波動,科創板交易監管區分了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和嚴重異常波動情形。科創板將連續10個交易日多次出現同向異常波動,以及連續10個、3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累計大幅偏離等情形認定為嚴重異常波動情形。

九,對在科創板上市時尚未盈利和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的發行人的股票或存托憑證,上交所是否會作出相應標識?

投資者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時需關注,對在科創板上市時,發行人尚未盈利的,其股票或存托憑證的特別標識為“U”。發行人首次實現盈利的,該特別標識取消。

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的發行人,其股票或存托憑證的特別標識為“W”。發行人上市後不再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的,該特別標識取消。

關於“U”“W”的特別標識在上交所行情信息的產品信息文件中顯示,並在上交所網站展示。

十,科創板股票是否可作為股票質押回購及約定購回交易標的證券?

為了防範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業務風險,保障市場穩健運行,科創板開板初期,科創板股票暫不作為股票質押回購及約定購回交易標的證券。後續如有調整,上交所將另行通知。提示投資者予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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