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中金愛尚非法集資案主犯最高獲刑6年 高息誘騙近2億

  新浪財經訊 近日,裁判文書網發布了解倫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二審刑事裁定書。解倫等4人所在的公司中金愛尚高息利誘非法集資,金額近2億元。四人分別被判3-6年不等。

  張立系北京中金愛尚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江菲系北京中金愛尚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銷售部負責人,解倫系北京中金愛尚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銷售部負責人,胡國強系北京中金愛尚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法人,四人均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逮捕羈押。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判決認定,胡國強於2014年間,在本市東城區銀河搜候30508室等地,先後成立北京中金愛尚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金愛尚公司)、北京愛尚安盛投資管理中心等公司、企業,張立先後擔任大客戶部經理及總經理,被告人江菲、解倫擔任銷售部負責人,於2014年3月至2016年5月間,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向社會公開宣傳並發售“愛尚安盛·萬寶糧油”、“三色源”等項目,並與投資人簽訂《入夥協定》,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吸收資金共計人民幣1.94億餘元,案發前已返還投資人本金共計人民幣0.29億餘元。

  其中,張立吸收資金共計人民幣1.36億餘元,江菲吸收資金共計人民幣1284萬元,解倫吸收資金共計人民幣760萬元。

  據胡國強的供述,銷售人員將客戶約到公司,向客戶發放宣傳冊,介紹我們的產品高於銀行利息,並承諾到期兌付本金和利息等。之後銷售人員會帶客戶去財務部通過pos機將購買的金額劃入到我們公司設立的相應產品账戶裡。解倫供述稱,“萬寶糧油”約定按季度支付利息,年化收益為10%-13%。

  被告人胡國強、張立、江菲、解倫均於2016年6月30日被北京市警察局東城分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民警抓獲。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胡國強、張立、江菲、解倫無視國法,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數額巨大,四被告人的行為破壞了金融管理秩序,均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依法應予刑罰處罰。

  被告人胡國強、張立、江菲、解倫到案後如實供述所犯罪行,被告人江菲、解倫積極退賠部分贓款,依法予以從輕處罰,並可對被告人江菲、解倫宣告緩刑。

  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胡國強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二、被告人張立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三、被告人江菲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

  四、被告人解倫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

  五、責令被告人胡國強、張立、江菲、解倫退賠各投資人經濟損失。

  六、扣押在案的被告人江菲人民幣二十五萬元、解倫人民幣三萬元並入退賠項執行;在案扣押未隨案移送的物品由扣押機構依法處理。

責任編輯:曹婕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