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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標準將有哪些新變化

大慶創業城住宅區。  新華社記者 王建威攝

繼2019年2月首次征求意見之後,近日,《住宅項目規範(征求意見稿)》第三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居住生活關係到每一戶家庭的安居樂業,征求意見稿中涉及基本規定、居住環境、建築空間、結構安全、室內環境、建築設備等多個方面,一些標準較現行標準有所提升,回應了廣大居民對美好居住生活的更高需求。

比如,征求意見稿中明確,“層高不應低於3.00米;臥室、起居室的室內淨高不應低於2.50米”。相較於現行規範,層高和淨高標準分別增加了20厘米和10厘米。層高越高,居住空間就越大。而目前一些老小區層高略低,影響了人們的居住體驗,很多購房者在購買二手住宅時都曾有這樣的經歷。征求意見稿中關注層高標準的提升,能夠有效改善廣大居民的居住舒適度。業內專家告訴記者,通過調研發現,目前相當數量的城市高層住宅層平均層高實際上已經達到3米,此次標準的修訂,實際是現行做法的集中體現和總結。不過,層高更高對於房地產開發企業而言有可能增加一定成本,如果層高略低一點,層數多的高層住宅可供銷售的住宅就有可能多出1層甚至更多。而《住宅項目規範》具有強製性特徵,一旦實施,所有市場主體均須遵照執行。

還有一些要求也關乎居住舒適度。比如,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困擾於樓板不隔音,由此引發的鄰裡糾紛也不少。樓板厚一些,隔音效果可能會更好些。征求意見稿中明確,“新建住宅建築的鋼筋混凝土結構樓板厚度不應小於100毫米”。還比如,“臥室使用面積不應小於5平方米;住宅套型不設起居室時,臥室使用面積不應小於9平方米;廚房的使用面積不應小於3.5平方米;便器、洗浴器和洗面器集中配置的衛生間的使用面積不應小於2.5平方米”。不僅通過具體數值對於有關空間的面積予以規範,人們關注的采光也有明確要求。征求意見稿明確,“每套住宅應至少有一個居住空間能獲得冬季日照”;“每套住宅臥室、起居室、廚房均應有直接采光”。

關於電梯的條文也頗受關注。征求意見稿明確,“入戶層為二層及二層以上的住宅建築,每單元應至少設置1台電梯”,這表明,電梯可能將成為未來城鎮住宅的標配。業內人士普遍分析稱,將電梯作為住宅標配與當前社會老齡化趨勢相呼應。同時,征求意見稿還規定,“入戶層為四層及四層以上,或入戶層樓面距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超過9米的住宅建築,每單元應至少設置1台可容納擔架的電梯”。近些年,由於電梯體積過窄導致擔架難以進入,致使居民在急症救助時面臨困難的新聞時常出現。征求意見稿對於電梯有更為精確的要求,有利於通過提高技術標準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

對住宅內部進行明確規範的同時,征求意見稿對小區周圍居住環境的要求也有所明確。比如,隨著電動汽車的增多,充電樁的需求量更大。征求意見稿明確,“應配置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綠地既美化環境,也日益成為廣大城市居民休閑運動的好去處,對於綠地的設置,征求意見稿同樣也有明確。包括“居住街坊內應設集中綠地”;集中綠地寬度不應小於8米”;“集中綠地中,在標準的建築日照陰影線範圍之外的綠地面積不應少於三分之一,並應設老年人和兒童活動場地”。

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級工程師王清勤介紹:“征求意見稿是底線要求,有不少地方比現行標準適當提高,這有利於服務人民群眾的美好生活,提升老百姓的獲得感和幸福感。”未來的住宅項目建設以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為目標,相信隨著相關標準的進一步完善和提升,居住生活定會更加便利、舒適和溫暖。(經濟日報記者 亢 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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