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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人格?人格心理學家們都在研究啥?

什麽是人格?

人格心理學都在研究什麽問題?

研究這些與我們有什麽關係?

在《人格心理學入門》(第8版)中可以找到答案。

98.00元 2018年08月

[美]馬修?H.奧爾森 B.R.赫根漢 著

陳會昌 蘇玲 譯

ISBN:978-7-300-25883-6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Personality(人格)這個術語來自拉丁文的persona 一詞,意思是面具。

人格好像面具,這就把人格定義為一個人公開的自我。人格是我們選擇向公眾展示的自我的那些方面。

這個定義意味著,人的一些重要方面因為某些原因被隱藏了。

人格的其他定義五花八門,從比較流行的說法,即人格使人的社會交往更有效(一個人可以被看作有完美的人格、糟糕的人格,或根本沒有人格),到包含數學公式的高度技術性的定義。凡此種種,不一而足。

實際上,每一種人格理論都可以被看作給人格下定義的嘗試,這些定義彼此之間差別巨大。

人格理論關心的三個問題

克拉克霍恩和穆雷(Kluckhohn & Murray)提出:

(1)每個人都和其他所有人相像;

(2)每個人都喜歡一些人;

(3)每個人都不喜歡一些人。

我們和所有人相像,是因為所有人都具有人的本性(human nature),即所謂的“人性”。人格理論家的一項任務就是要描述,所有人有哪些共性,每個人在出生時就具有什麽獨特性,就是說,要描述人的本性

我們喜歡一些人,是因為我們和這些人享有共同的文化。例如,人的本性之一是要裝扮自己的身體,使整個世界和自己在世界上的太空更有意義,人要尋找一個配偶並生兒育女,撫養兒女,與自己的同僚相互照應,共同生活。正是文化決定著這些需要怎樣得到滿足。在我們的文化中,如果我們想結婚,那麽,在同一時間,我們只能有一個妻子或丈夫。每個人都是獨特的,擁有自己獨特的基因,也有自己獨特的個人經歷。

人格理論家試圖通過描述人格,揭示出我們在哪些方面與別人相似,在哪些方面與別人不同。前者關切的是人的本性,後者則關切個體差異(individual differences)。

他們的一個成就,是描述了人類本性的各個成分,以及人們在這些成分中的差異;另一個成就是解釋了人的起源,人們怎樣互動,怎樣隨著時間而變化,怎樣發揮自己的機能。人格理論的目的就是要描述人們在哪些方面相似,為什麽會相似,這就是,既要解釋人的本性,也要解釋個體差異。

這是一項艱巨任務,沒有一個理論在這兩項任務上做得完美。不同理論都會強調人的本性和個體差異的不同方面,做出不同的描述、解釋並決定研究方法。也許由於這個原因,對人格的最好理解,來自多種人格理論的結合,而不是來自某一個理論。

人格理論家面對的問題

在探索完整的人的心理學時,人格理論家處於一種獨特地位。其他心理學家大多隻關心人的一個方面,如兒童發展、老年、知覺、智力、學習、動機、記憶或心理疾病。只有人格理論家試圖呈現人的完整圖景

這一任務是非常巨集偉的,它不但與心理學其他領域相關聯,而且與其他學科相關聯,如醫學、神經生理學、生物學、社會學、人類學、哲學以及電腦科學。人格理論家力圖把心理學和其他學科的知識加以整合,形成一個聯繫緊密的完整結構。人格理論家經過多年的努力,已經考察了有關人類本性及個體差異的幾個問題。對這些問題有多種答案,但無論有多少答案,每一種人格理論都總算直接或間接地解決了一些問題。如前面討論過的先天論與經驗論之爭就是一個例子。

此外,人格理論家還考察了以下一些問題。

1. 過去、當前和未來哪個更重要?

一個問題是,童年經驗與成年後的人格特徵有何聯繫。與此相關的一個問題是:人格發展有沒有一個關鍵的、不可逆的階段?弗洛伊德認為,在人生第五年末期,人格從本質上就已得到充分發展。

另一些理論家強調未來目標對人的行為的重要意義。指向目標或指向未來的行為也被稱為目的論行為(teleological behavior),這種行為在榮格、奧爾波特和班杜拉與米歇爾的理論中起著重要作用。而斯金納的學習理論和梅的存在主義- 人本主義理論,則都強調當前在人格中的重要作用。

2. 人的行為是由什麽推動的?

大多數理論家假定,有一種“掌握”動機推動著人的行為。

他們認為,在人的行為背後存在一種所謂的主要驅力。

弗洛伊德、斯金納、多拉德和米勒認為,這種驅力是快樂主義(hedonism),或尋求快樂、回避痛苦的傾向。

榮格、霍妮、馬斯洛和羅傑斯認為,這種掌握動機是自我實現(self-actualization),或挖掘自己全部潛力的衝動。

阿德勒認為是優越感。

梅和凱利假定,這種驅力來自對意義的尋求和減小不確定性。

巴斯認為是反映出進化心理機制的素質。

班杜拉和米歇爾認為是為了有效地應對環境而發展認知能力的需要。

3. 自我概念有多重要?

把人的行為比作平穩跑步的一些理論認為,人的行為始終需要以某種方式對行為的特徵做出有條有理的解釋。

有的理論把自我(self)看作是對人格加以組織的機制。自我還被認為是為個體行為提供跨時間、跨情境穩定性的機制。霍妮、奧爾波特和羅傑斯等人的理論非常強調自我概念。

其他理論家聲稱,使用自我概念可以很容易地把我們關於人的問題轉換為有關自我的問題。換句話說,自我好像是人身體內部的一個小矮人,它操控著人的行動。

反對自我概念的人則認為,自我怎樣操控人的行為還是一個謎。

而弗洛伊德所說的自我(ego)常以相同方式與自我概念混用,也因為同樣原因招致批評。斯金納就是一位嚴厲批評自我理論的學者。

4. 無意識機制有多重要?

弗洛伊德和榮格這樣的深度理論家則關注無意識心理。這些強調無意識機制的理論面臨的問題是:

意識和無意識之間有何關係?

怎樣對無意識進行研究?

人們能夠曉得他們自己的無意識動機嗎?

如果能,他們是怎麽做到的?

對強調人格的社會文化因素(如阿德勒、霍妮和埃裡克森)的理論家以及進化心理學家(如巴斯)來說,無意識機制也很重要。而特質理論家(如奧爾波特、卡特爾和艾森克)、學習理論家(如斯金納、多拉德和米勒、班杜拉和米歇爾),以及存在主義- 人本主義理論家(如凱利、羅傑斯、馬斯洛和梅),要麽否認無意識因素對人格的重要性,要麽認為其作用微不足道。

5. 人的行為是自由選擇的還是聽命於人的?

如果在某一時間點上,對人行為的所有影響都能查明,我們能否完全準確地預測人的行為呢?如果你回答“能”,你就是一個決定論者。如果回答“不能”,你也許就是相信自由意志的人。

不過,在回答這一問題之前須先假設,我們能查明影響人的行為的所有因素,而這是做不到的。例如,假設給你一個任務,讓你查明一個人為什麽去偷竊。那麽,可能的原因數不勝數,包括生物、社會和個人因素。無論是偷竊,還是別的行為,大多是由這樣那樣的原因互相結合而導致的。

因此,即使堅定的決定論者也懂得,他們對行為的預測只是概率性的。多數人格理論家是決定論者,但是,他們所強調的決定因素各有不同。

唯一不承認決定論(determinism)的是存在主義- 人本主義理論家,他們相信,人的行為是自由選擇的。在他們眼裡,人是自己命運的掌控者。人不一定要成為自己的經歷、文化、基因、特質、獎懲方式或其他因素的犧牲品。

6. 通過向人們詢問,我們能夠了解什麽?

自己查明自己的心理內容稱為內省(introspection)。

這個問題的關鍵是,內省報告有多少是可信的。這個問題的答案不一而足:存在主義者認為,內省是探索人格的最有價值的手段;學習理論家則聲稱,內省既是無效的,也是無用的。弗洛伊德和榮格處於這二者之間,他們認為,只有經過訓練有素的分析師的解釋,內省報告才有用。

7. 獨特性對共同性

前面曾提到,每個人都是獨特的,因為兩個人之間沒有完全相同的基因或環境經驗。但是,所有人都有很多共同點,這也是事實。

我們每個人都擁有與別人相似的大腦、感官和文化,這意味著,在很多情境下,我們和別人會做出同樣的反應。使人們產生美感的東西、勾起人們喜怒哀樂的事物以及人們對超自然現象的恐懼,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文化決定的。

因此,每個人既是獨特的,又有很多地方和別人相同。

這兩種說法在人格理論裡都能找到。對一個個體的研究被稱為特殊規律研究(idiographic research),對一群個體的研究則被稱為一般規律研究(nomothetic research)。奧爾波特、斯金納和凱利等人都採用特殊規律研究法,因為他們都強調每個個體的獨特性。

卡特爾和艾森克則使用一般規律研究法,因為他們強調很多個體共同擁有的特質。

8. 人是內控的還是外控的?

人的行為的控制點在哪裡?

一些理論家強調特質和自我調節系統這樣的內部機制,如奧爾波特、卡特爾和艾森克、霍妮、羅傑斯和馬斯洛;

另一些人強調環境刺激和獎懲形式這些外因,如斯金納、多拉德和米勒;還有人認為內控和外控都重要,如班杜拉和米歇爾。從內部控制人的行為的變量被稱為人的變量(person variables),從外部控制行為的變量被稱為情境變量(situation variables)。對人的行為來說,究竟是人的變量更重要,還是情境變量更重要,要看每個人格理論家的基本觀點。內控對外控的問題往往是以主觀想法對客觀現實的方式提出來的。人的變量包括人的主觀覺知(意識),而情境變量隻不過是人所經歷的客觀環境的另一種說法。

9. 心身之間有何聯繫?

純心理的東西,像精神、思想或意識,對純生理的東西,如腦、身體或行為究竟有何影響?反過來又怎樣?這個經典的哲學問題仍然活生生地存在。

一種回答是,這個問題並不真的存在,因為精神並不存在,我們所說的精神狀態不過是一些精細的身體反應而已。這種觀點被稱為生理一元論(physical monism),亦稱唯物論。

第二種回答是,精神活動不過是身體反應的副產品,它可以而且應該在分析人的行為時被忽略。這種觀點被稱為副現象論(epiphenomenalism)。

第三種回答是,外部事件同時導致了身體和心理活動,這兩類活動彼此獨立。這一觀點被稱為平行論(parallelism)。

最後,一些人主張,精神影響身體,身體也影響精神(如弗洛伊德認為,致病思想可能導致身體疾病)。這種觀點被稱為互動作用論(interactionism)。我們將看到,關於身心問題的各種觀點,在各派人格理論家中都能找到代表人物。

10. 人的天性的本質是什麽?

人格理論家怎樣回答這個問題,決定著他們理論的主要推動力是什麽。

答案是因人而異的:

經驗主義理論認為,人會變成他們所經歷過的那個樣子。

理性主義理論認為,人的行為是或可能是被思想、邏輯、理性思維過程控制的。

獸性論認為,人類擁有和其他動物,尤其是靈長類動物相同的衝動和本能。

進化心理學理論聲稱,人類繼承了祖先的行為傾向,但這些傾向可以憑借理性思維或文化影響而得到修正。

存在主義理論主張,人類本性的核心是選擇行為理由、賦予生活事件以意義的能力。

人本主義理論認為,人之初,性本善。人之所以做出不符合期望的行為,只是因為文化、社會或家庭條件強迫人去這樣做。

機械主義理論認為,人好像是自動對環境事件做出反應的機器人。這些自動化的反應可能是對環境刺激的簡單反應,或者是來自環境的資訊被資訊加工系統加工後做出的反應。兩種情況下,反應都是自動的、像機器一樣的。在後一種情況下,機械主義理論把人類本性比作電腦。

同樣,上述各種觀點都可以在不同的人格理論中找到。

11. 人的行為有多大的穩定性?

強調特質、習慣、遺傳或無意識機制的理論家在解釋人格時假定,人的行為在相似情境中應該是穩定的,而且隨著時間的變化保持一致。例如,擁有誠實特質的人,在大多數有關誠實或不誠實的情境中會表現出誠實。同樣,一個具有攻擊性的人會在各種情境中表現出攻擊。

傳統上,多數人格理論家認為,人的行為是穩定的,他們所要做的就是對這種穩定性做出解釋。但是,後來人們發現,人的行為並非那樣穩定。例如,米歇爾(Mischel,1968)在認真回顧了有關行為的跨時間、跨情境穩定性的研究之後,做出結論說,人的行為是很不穩定的,以至於無法對特質這樣的術語進行解釋。證據顯示,有些人的行為在某些方面穩定,但在另一些方面不穩定,穩定的那些方面,人與人之間又有不同。

人格理論家現在必須面對的問題是:

人的行為具有怎樣的穩定性?

什麽原因構成了穩定性?

對穩定性的個體差異做何解釋?

哪些因素導致了穩定性和不穩定性?

對這些問題的回答往往轉為關於人的(內部)變量與情境(外部)變量孰輕孰重,以及二者相互作用問題的討論。本書將在第11 章專門討論人的行為的穩定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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