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購房路曲折面對“陷阱”該如何?

隨著貸款政策的放鬆,房屋交易市場變得日益火爆。那麽,購房者在進行樓房買賣過程中經常面臨哪些陷阱?該怎麽辦呢?

陷阱1、口頭誇大贈送面積

雖然置業顧問口頭許諾及戶型銷售資料上都標明了贈送的面積,但這並不視作“要約”因為戶型圖上還有這麽一句:本資料所有圖片及文字說明僅供參考,實際交付規範以規劃國土部門的批準檔案及雙方簽署的買賣合約為準”因此,建議購房要求與開發商簽附加協定約定清楚贈送的面積。

陷阱2、商業煙道串味居民樓

煙道屬於公共局部,保修期內應由開發商整改。若逾越保修期將動用大修基金整改。購房者是與開發商構建的合約關係,開發商不能以施工部門沒履行義務來抵消其應該對購房者履行的義務。開發商可以用原施工方的保證金找第三方整改。

陷阱3、套內實得均價誘惑你

不要輕信廣告。應實地考察套內均價。很多廣告中的均價都是包含贈送面積的。

陷阱4、贈送的地下室風險大

保修期是依照接房時間起算的贈送的地下室,業主專有局部之下的非公共部分,屬個人受益,因此,若逾越保修期出現滲漏等品質問題,司法實踐中,往往不能通過業主大會決議動用大修基金維修,一般由業主自己買單。

陷阱5、車位配比嚴重缺乏

對於私家車車主,買房時一定要合理關注車位配比,把其當作購買與否的重要條件。

陷阱6、忽悠你優惠明天結束”

很多售樓處都設立了銷控表。置業顧問說其它房源已經賣了就剩這幾套了實際不然,多半是開發商製造的緊張空氣;說“活動今天為止”明天優惠結束”多是逼單行為。目前在房地產交易過程中,開發商處在強勢地位,與購房者之間資訊極不對稱,存在開發商做霸王買賣的現象。為此,消費者要擺正心態,不畏強權,購房時要把問題搞清、搞細,對合約條款有異議、約定不明確、滿意意的就堅決別簽。

陷阱7、隱瞞規劃欺詐購房者

開發商無權自行改變規劃設計。如果開發商明知規劃設計,卻刻意作虛假宣傳的話,那就涉嫌欺詐,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法律明確規定,以欺詐方法訂立的合約,當事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並可要求對方賠償相關的損失。

陷阱8、設計有安全隱患等問題

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不能滿足基本使用功能時,購房者可以拒絕接房。購房者在哪些條件下可以拒絕接房?一要尊重當事人的約定;二要看是否滿足法律法規規定的規範;三要考慮房屋存在品質瑕疵是否能夠滿足房屋的基本使用功能。

陷阱9、物管隻收費不好好服務

審查與物業部門簽訂的合約內容,查找物業違約的表示,然後要求物業承擔違約責任。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要求物業提供服務及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建議選擇品質好一點的開發商。

陷阱10、精裝房其實並不“精”

消費者首先要搞清楚精裝房合約上約定的精裝修還是“全裝修”但如果合約沒有明確約定,房屋一旦出現問題,維權會比較麻煩。同時,購房者買房時要鎖定相應的裝修規範,接房時要一一檢查。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