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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解讀+學者訪談,我們這樣觀察《甘柴劣火》事件

近日,自媒體“呦呦鹿鳴”一篇名為《甘柴劣火》的文章在朋友圈引發刷屏,獲得極大網絡關注。然而,這篇爆款文很快就受到財新記者王和岩“洗稿”的質疑,爭端迅速引起媒體人的相關討論。

RUC新聞坊整理了事件的發生過程,對13篇閱讀量破萬的相關文章進行了數據分析,並採訪了人大新聞學院的教師馬少華、陳陽、唐錚和董晨宇,對此事為何能引發廣泛關注進行分析與解讀。

一、事件概述

2019

1.12

財新記者王和岩在朋友圈轉發該文,並評論,所謂爆款文章可以根本不用採訪,不花任何成本,不冒任何風險,利用付費閱讀壁壘,就可以攢出來。對《甘柴劣火》的質疑引發全網熱議,各大公眾號紛紛撰文進行評論:

——張小榛在“疾痛的隱喻”上發布的《為什麽財新的氣生錯了》認為自媒體在場域投放、資訊源處理和爆款製造上有勝於傳統媒體的地方,傳統媒體除了有過硬的內容生產能力,還要注意內容運營的力量。

——方可成在“新聞實驗室”發布的《事件:給呦呦鹿鳴和財新建議一個解決方案》提出學習電商引流模式,財新把付費內容當作一種商品,呦呦鹿鳴可在文章中對其進行分銷推廣。

——宋志標在“舊聞評論”發布的《許多個機巧的偽裝 | 評甘柴劣火》認為《甘》非無損的完整標注,將引用和個人表達混合是技術性洗稿,還提到《甘》存在貶抑信源,將關鍵的、排他性的信源進行降維處理,以故意的漫不經心來實現洗稿的行為。

——徐甘甘在“藍鯨財經記者工作平台”發布的《熱文有罪?》展示了各個立場關於洗稿、新舊媒體觀點的截圖,希望關注中國版權問題和中國媒體生態問題。

之後,《甘柴劣火》被微信官方取消原創標識和讚賞。

當日下午,公眾號“呦呦鹿鳴”發文進行回應,題為《社會在崩塌——關於財新網記者攻擊呦呦鹿鳴一事的說明》。文中指出,《甘》“所有資訊,都在文中列明了出處”且“信源中,多數報導,都在財新網之前”。

2019

1.13

財新傳媒主編凌華薇發文表示,《甘柴劣火》“涉嫌赤裸裸的抄襲和侵權”,“說核心事實都來自財新也不為過”。

針對該事件,各大微信公眾號繼續發文參與討論。

——“小強傳播”的《“甘柴劣火”抄襲檢測鑒定報告(萬方相似性檢測系統)》使用萬方系統檢測《甘》和“呦呦鹿鳴”聲明中提到或沒提到的既有報導的相似程度,得出11.19%相似度的結論。

——張豐在“大家”發布的《最好的“自媒體和機構媒體的戰爭”:舊秩序正在崩塌 | 大家》認為自媒體的整合報導有價值,原有的媒體秩序在崩塌。

——魏武揮在“大家”發布的《在討論巨集大問題前,請以尊重私權利為前提 | 大家》認為為了所謂公的利益,也不可以無視合情合理合法的私人利益。

2018

1.14

輿論繼續發酵,主流媒體新京報以及其他自媒體在其微信公眾號發出“聲音”:

——新京報書評周刊的《爆款帶來新爭議:整合新聞報導,算“洗稿”嗎?》總結討論洗稿的價值在於討論洗稿的界定、引用的標準和新環境是否需要制定新標準。

——新京報的《被質疑“抄襲”之後,我們採訪了業界和學界大拿》對業界工作者和學界學者進行了採訪,討論了“算不算洗稿”“媒體公益性和商業化的邊界在哪”“自媒體時代傳統媒體怎麽變”問題。

——杜駿飛等在杜課發布的《杜駿飛:甘柴劣火又如何?(杜課779期)》中也認為《甘》的價值根本就不在新聞,而是索隱風格的“評論”。 他雖不承認《甘》是新聞,更不承認它是原創新聞,但“對這等有良知、有筆力的 ‘準新聞評論’文本致以敬意”。

2019

1.15

山寨發布會的《拆讀十餘篇財新,一種洗稿鑒別機制初試》使用霍炬識別法對比《甘》前五小節和以《財新》為主的既有報導的相似度,得出前五小節35個資訊塊中與《財新》報導相似度較高的結論。

二、輿論焦點

我們根據微信各大公眾號針對《甘柴劣火》所發文章的閱讀量和點讚量,梳理了榜單,記錄了熱度前13名的文章。截止到1月15日15時32分,微信公眾號“折飛機”的文章《財新為什麽寫不出刷屏的“甘柴劣火”?》已經“因違規無法查看”。

備注:所有數據統計截止於1月15日15時55分

我們抓取了榜單13篇文章下方的共34575字的留言文本,並使用Jieba庫進行中文詞頻統計,計算出留言文本中出現頻率最高的100個關鍵詞,並將無意義的虛詞等進行過濾,將同一詞進行合並,保留69個關鍵詞。最後再利用Wordcloud庫繪製出詞雲。

其中,“媒體”“新聞”“引用”“抄襲”等詞出現頻率較高,主要代表了留言中對文章《甘柴劣火》存在“洗稿”現象的指責態度,這一部分讀者認為“洗稿”行為惡劣可以被視為一種抄襲行為,並對原創造成了巨大的傷害;

此外,“付費”“價值”“收費”等詞的出現體現了一部分讀者對財新付費模式的思考,其中一部分讀者認為財新築起“內容收費牆”在一定程度上將優質內容與大眾隔絕,同時也有一部分人認為財新內容優質,勝於國內大部分媒體,絕對值得讀者付費閱讀;

再來,“授權”“版權”“著作權”等詞語的出現則代表了部分讀者認為應該將著作權法的淵源和發展與中國現實相結合考慮,在此情況下,著作權法似乎也難以明確辨別孰是孰非;

最後,“個人”“引用”“新聞報導”“記者”“採訪權”等詞的出現代表了讀者對新聞記者在公開報導時該如何引用新聞事實以及相比於傳統新聞界自媒體可否成為新聞專業生產力量的思考。

三、專家觀點

關於《甘》一文引發輿論關於新聞事實引用、洗稿與抄襲的邊界問題,以及對自媒體時代資訊傳播、媒體商業模式等話題的討論,多名來自人大新聞學院的學者表達了他們自己的觀點。

疑惑一:《甘柴劣火》算不算洗稿?

人大新聞學院副教授陳陽認為這篇文章屬於抄襲,她認為微信公眾號“山寨發布會”發表的文章中比較了《甘》的八個小節以及其他資訊來源。其中第三小節是100%地採用了王和岩採訪的一些事實,而第四個小節也達到了85.7%。她說:“從這個角度來說,它就不是一個單純我們通常認為的洗稿,它其實就是不折不扣的抄襲。版權法不保護事實,但是保護事實的表達方式。可以對新聞稿件進行引用,但是引用的話就要直接注明出處,在正文裡,或者是在文末注明。”

人大新聞學院副教授唐錚認為目前“洗稿”是媒體業界自己所使用的詞,對這個詞並沒有非常嚴格的一些規定。她表示:“這篇稿子因為加工相對比較精巧,比一眼就能識別出來是‘洗稿’的很多自媒體文章帶有一定的隱蔽性。我個人會認為它是‘洗稿’,因為它核心的內容都來自王和岩。”

疑惑二、自媒體匯編資訊、重新敘事的稿子會和傳統媒體一手採訪的稿子有同等價值嗎?

陳陽認為,媒體的文章也好,傳統媒體的報導也好,任務是對於普通公眾進行警示和啟示,教育和啟發,讓公眾知曉更多資訊。從這個角度上來講,不管什麽來源的稿件,只要基本事實是正確的,事實清晰,觀點邏輯正確,它的價值都是同等重要的。

唐錚則表示:“此價值如果從生產者的角度上來理解,肯定是完全不同的。”她認為很多《甘柴劣火》裡面提到的記者都是花費了很大的時間和精力,以及非常多的不確定性才獲得了這些事實的資料。將這些材料變成了能夠被人們分辨出來的事實,是非常可靠且能夠直接使用的。而一些自媒體的文章,就是拿來主義,拿過來直接使用,從這種做法上來說,價值肯定就是大相徑庭的。

唐錚還表示:“從消費者使用的差別來說,這些稿件其實是沒有差別的。我舉一個例子,我只是一個吃飯的。我吃的這盤肉,這個豬是你自己養的,還是你上菜市場買來的,對我來說我不關心,我隻關心這盤肉是不是好吃。”

疑惑三:通過自媒體傳播資訊與在專業媒體上傳播的資訊有什麽具體的差別?

人大新聞學院講師董晨宇認為,自媒體參與新聞報導和發掘的能量是很有限的,做調查性報導,或者在全球各地派記者站的成本是巨大的,只有中心化的媒體機構才能做得到。自媒體最重要的一個功能其實是通過評論來引發社會情緒,而不是通過新聞事件的調查來去還原真相。

陳陽認為自媒體傳播的內容中其實是有情緒的。爆款的文章往往在這個點燃公眾的情緒方面都做得很成功,以情動人。但專業媒體內容講究用事實去說服人,情緒和情感這些在專業媒體這裡是一個忌諱。

唐錚則認為傳統媒體的報導方式是漸進式的,是滾動著更新的。這種方式潛在的邏輯仍然是大眾傳播的邏輯,即我是資訊的分配者,有議程設定、把關人的功能,所以閱聽人現在長期持續地關注這件事情,就要長期持續地更新這件事情的進展。財新的所有的報導都是這樣,就導致它從一定程度上不能很長遠地傳播,因為只要讀者在開頭的時候沒有看這件事,後續就不會知道。而《甘柴劣火》其實是用自己的一些情緒和邏輯梳理了一個非常完整的事件,這種表述方式毫無疑問更加適合現在的手機。

疑惑四:從媒體商業模式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件?

唐錚認為這是職業新聞人的專業報導受到侵犯後,自然流露出來的憤怒。她說:“如果你非要說這對於商業價值有沒有侵害?一定有,但它不是最核心的。我也更希望學習新聞的同學,從專業價值的角度去看這個問題,把他放在商業利益之前。”

董晨宇則表示,公眾號作為一個非常微觀的平台這些內容集中在了一起,在新媒體的發展的初期,對於傳統媒體的這種勞動的攫取其實是一個普遍現象。他舉例,“如果我們回顧歷史,廣播出現的時候,其實也在侵犯報紙的利益。這種利益的分配不公,是一個永恆的話題。”

陳陽認為從財新的角度不會願意將自己的文章授權自媒體來發表,這對他們的付費牆來說是一種挑戰。

付費牆制度其實一定程度上是對稿子的一種保護,由於傳播範圍有限,讀者數量有限,因此影響力有限。付費牆制度對於一些敏感話題的稿件是一種保護,能夠存活的時間長一點。

從財新角度講,財新的付費牆模式是一種嘗試,對於中國的媒體來講呢,還沒有一個媒體能夠成功地去做成這個付費牆。所以我覺得財新的心態是在嘗試,我們可以去給他多一點的空間,看他的結果怎麽樣。

疑惑五:媒體付費轉型和公共利益之間如何平衡?

人大新聞學院副教授馬少華認為單就一家媒體而言,肯定會把生存和發展當做前提。平衡不是在具體的一家媒體和抽象的公共利益之間完成的。

陳陽認為對於財新這樣的商業媒體來說,沒有財政撥款,承擔公共利益這個責任是理想化的追求。如果是接受財政撥款的人民日報來承擔公共利益是情有可原的。

從經濟角度而言,不願意支付成本,還要求有高品質的資訊,在經濟學領域上是不可能的,就是高品質的產品,一定是價格很貴的,如果要高級的產品的價格降低的話,那這個社會上就沒有高品質的產品了。

唐錚則認為所有的媒體的盈利方式從本質上都是一樣的,就是用好的內容吸引讀者。有的媒體只賣內容,有的媒體在賣內容的同時加入廣告。這兩種模式沒有區別,都是花錢才能獲得,是互聯網推動了免費傳播。而國內一直對版權不夠重視,也助長了互聯網的免費。新聞從來都是一個有價格有價值的東西,它的公共價值就體現在商業價值裡面,而盈利能力是這個媒體能夠存在的前提。

疑惑六、自媒體日漸發達,可能成為新聞力量,傳統新聞業界是否會接納這種力量?

馬少華認為傳播技術變革下的自媒體,本來就是普遍賦權的產物。所謂技術賦權,所賦之權就是公共表達權——其實是公共表達的機會,公共傳播的機會。但這樣的表達權利或者機會,不能否定或無視已有的、現實的權利——人們通過勞動創造獲得的知識產權。

他表示:“如果不談具體的事實確認和文本確認,而談一般原則的話,那麽,我始終認為,民法意義上的權利和秩序應當是優先的。所謂秩序優先,其實就是尊重現實的,穩定的權利,因為它們是秩序的基礎,無須重新論證。而新的傳播結構中出現的個體權利主張和公共利益主張,則需要仔細論證,求得共識,並不能自動直接成為普遍權利。”

本期編輯:楊雅涵 羅靜穎 鄧海瀅王天宇 蔣政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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