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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一套149平米房子隔成5居室!群租房之痛該如何破解?

三湘都市報記者 卜嵐 實習生 徐婷 王孝清

“C3棟1單元2501房原是149平方米左右的三室一廳,但二房東將其改成了5間房,裡面蝸居了七八人。”8月20日,長沙市八方小區業主張先生擔憂地表示,原本一戶人家的供電線路現在改成五戶使用,而且都有熱水器等大功率電器,火災等安全隱患重重。

據了解,早在2011年,住建部就頒布了《建案屋租賃管理規定》,規定“出租住房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部門”,但群租房的現象仍舊在長沙頻發。業內人士指出,群租房消防、治安等隱患極大,監管存在真空地帶,建議多渠道提供經濟適用的租賃住房。

案例:三室一廳隔成5個單間出租

“群租房”是指通過改變房屋結構和平面布局,將住宅分割改建成若乾小間,分別按間出租或按床位出租。人均居住面積不過幾個平方米,沒有基本生活措施。

8月20日,三湘都市報記者來到位於嶽麓區杜鵑路附近的八方小區C3棟1單元2501房。在敲了5分鐘門後,一位25歲左右的年輕男子走了出來。進門,門口一張紅色廣告單上寫著“利江公寓”的居住提醒。再往裡走3米,過道上被改裝後的5個水表顯得格外扎眼。房內,原來的三室一廳被隔成了5 個單間,2個公用廁所。

“我3月就住這了,年底離開。”租戶鄒先生是自媒體從業者,因在麓谷上班,想著在附近租個便宜點的房子,“我這十幾平方米的房間750元/月,估計是這最便宜的了。沒有空調,夏天熱到不行。利江公寓公司在這小區大概有10-20套群租房,他們都是租了房東的房子再二手租給租戶。”

鄒先生領著記者參觀了他的“蝸居”,一張床、一張桌子、一個熱水器、一間廁所,再無其他,房間內的雜物隨意擺放著。

“這裡還有房嗎?”“現在還有一間,另外還有一個馬上要搬出來了。這個小間的900元/月,大點的1150元/月。”利江公寓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個房子以前是三室一廳,總共有149平米,“我們從把房東那裡租來的毛坯房進行裝修,再租出去。半年起租,押一付三,租半年免物業費,最多便宜50元/月。”

回應:社區、物業將采取多項措施進行整治

原本的一戶變身五戶?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對此,嶽麓區望月湖街道相關負責人解釋說,經核實,C區3棟1單元2501房確實存在群租現象,街道城建辦、物業辦等相關部門已及時帶隊社區與物業開展聯合行動,對八方社區的群租房進行了統一摸底排查,並將采取多項措施進行整治。

“之前社區已下發整改通知函。由街道相關網格長牽頭,帶隊社區與物業工作人員定期開展巡查工作,對群租房涉及結構改造的進行拍照存檔並下發整改通知函,一律要求限期整改,但業主並未配合整改。”負責人表示,社區還向轄區派出所、住建、城管、消防、市監等相關部門進行了匯報,並帶隊社區工作人員與轄區派出所多次上門對群租房現象進行登記,對租住人員進行排查。

該負責人稱,關於群租房問題,目前長沙尚無明確的政策規定,相關職能部門缺乏執法依據,街道社區只能多次召開協調會議,調和業主矛盾。社區將就此事根據智慧嶽麓上的責任清單向區委區政府提交申請報告,並加強網格安全隱患排查,“在群租房問題得到徹底解決前,我們將定期對相關樓棟進行專項安全隱患排查,物業也會強化巡查力度,加強流動人員管理。”

現象:群租房亂象在長沙頻頻上演

群租房亂象,在長沙早總是“屢禁不止”。記者以“群租房”為關鍵詞在長沙市長信箱進行搜索,近3個月相關結果就多達12條。

今年5月,長沙綠地湖湘中心業主投訴,小區內1棟1005等房間群租房亂象已嚴重影響其生活。小區內隨處可見各種垃圾,煙頭,檳榔。為方便群租住戶出入,部分二房東故意破環單元大門。這不僅會影響小區業主的正常生活,還會導致出現各種社會治安等問題。

今年5月,嶽麓區望興家園業主許先生投訴,8、9棟地下室,業主擅自更改房屋結構,隔成10間小單間作群租房用。存大嚴重的治安、消防等隱患,已嚴重影響小區業主的生活環境,小區業主意見頗大。

今年7月,長沙北辰三角洲業主投訴,C2區現在9棟共有群租房9間,分別為705等房間,群租房將原本的3房和4房分割為7-9房,不管是否改變房間的承重,房間的消防是否達到標準,湯女士認為,小區為超高層住宅,最近長沙也發生了很多居民樓起火的事故,害怕自己小區也同樣“上演火災悲劇”。

“五礦萬境藍山因挨著即將建成的湘雅五醫院,導致很多商人嗅到商機,在小區租了未裝修的毛胚房進而改造成格子間、群租房,24棟2305住戶房屋承租人將整房改為5間房出租,原設計的衛生間隔成兩個個衛生間,廚房隔成二個廚房。”五礦萬境藍山業主胡先生認為,群租房電線走的明線極容易引起火災,而且一天到晚敲敲打打,已嚴重影響業主休息。今年6月1日,胡先生一氣之下也將小區投訴至了長沙市長信箱。

問題:安全、治安隱患極大,監管存在真空地帶

“之前我們小區120平米的房子,出租給一家理發店員工居住,結果卻在房間內雜亂搭床住人達20來餘人,我曾多次上門查看情況,裡面棉被衣物隨意堆放,插線板接線雜亂無章,小電飯煲、冬天使用烤火爐等均隨意擺放,安全隱患極大。同時他們每天晚上11點才回,人員跑動吵鬧嚴重擾民。”長沙茂華國際小區業主吳先生說。

和吳先生一樣,不少業主對群租房的安全問題深表擔憂。而且這種擔心,有些已經變成現實。“我們也很為難,作為社區,我們只能多巡查,多觀察,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但如何根除,我們也無能為力。”雨花區左家塘街道嘉園社區負責人夏紅無奈地說。

“我們不是執法機構,只是服務性質的公司。在業主裝修期間,就算發現是群租房,我們前去提醒,客氣一點的業主會表面上應和下,不客氣點的人直接就說關你什麽事 。”一位品牌物業公司負責人透露。

職責不明晰,或讓執法無法順利開展。

8月14日,針對開福區某小區嚴重群租房問題,開福區警察分局回復稱:期間警察分局與街道、社區及12345熱線部門相關工作人員,一同對房屋結構進行了現場核查。經查確實存在多處疑似合租房設置的裝修施工,但暫未發現破壞承重牆,梁等主體結構的現象。警察分局已督促物業加強日常巡查,對疑似的群租房進行監督,如有破壞承重牆的情況及時向警察分局反映。

5月16日,嶽麓區望月湖街道也曾在市長信箱中回復:長沙對於“群租房”的定義及合法性沒有明確界定,相關執法存在一定的難度,但是望月湖街道將對流動人口、房屋安全等問題進行核查,如查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處理;市民關心的綠化保潔、安保及物業服務不匹配等問題已經要求物業公司立即做出整改,提升物業服務品質。

“目前執法的唯一依據,就是2011年施行的《建案租賃管理辦法》,這個辦法只針對於建案,這一項就把許多其他性質的房屋群租排除在外了。”一位業內人士指出,這還不是主要的,更要緊的是,看上去天衣無縫的法條,執行起來其實並沒有標準。

建議:明確職責,建議多渠道提供經濟適用的租賃住房

群租房亂象該如何破解?其實早在2017年,部分城市就已頒布了相關規定。

2017年11月,《南京市房屋租賃合約》範本發布,要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房屋,人均租住面積不得低於南京市有關規定;承租方擅自增加居住人數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約,收回房屋;

2017年12月,《合肥市房屋租賃合約》範本發布,除明確不得用於居住的情況外,還規定轉租房屋時,需提供房屋所有權人同意轉租的證明。

2018年12月,《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草案)》規定,出租屋承租人人均使用面積少於5平米,或將非居住用途的空間用於出租的,出租人將面臨5千至3萬元的罰款。

長沙一位物業管理負責人建議,將群租房納入立法規範,明確部門職責,也可建立督查小組以及部門的聯動機制,“督查小組應定期展開安全隱患排查,對小區消防隱患、用電負荷、環境衛生等方面進行檢查。也可以借鑒上海的經驗,引入居住領域信用管理制度,將違法建設和破壞房屋承重結構、群租、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等違法違規違約行為錄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台,與個人征信記錄聯動起來,這是懲戒群租房房東、二房東的‘殺手鐧’。”

“在堵之餘,疏解問題也很重要。”該負責人認為,破解“群租房之痛”,關鍵在建立多元化的租房供應體系,從實現“居者有其屋”的角度多發力,放寬對群租族等收入困難人員的申請審核條件,要多渠道提供經濟適用的租賃住房,適當給予特困人員相關住房補助。鼓勵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到住房租賃中,增加市場住房的供應量。

一位業內人士也建議,建立投訴熱線,發動群眾共同參與其中也十分關鍵。“一方面多些安全意識,不要只顧貪便宜;另一方面,如發現周邊的群租亂象要及時投訴舉報,配合相關部門一同加入到整治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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