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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違規群租房 要“堵”更要“疏”

觀政經大事、察百姓心聲,議時事熱點、論獨到觀點。這裡是《長沙觀察》。今天要說的是群租房,這個問題屬於老生常談。說群租房,你會想到什麽?狹小的房間裡擺滿了床,連廚房、陽台都是床,私拉亂接、超負荷用電,還極易引發火災……最近,記者連續接到市民投訴,稱雨花區中天瑞景小區內群租房現象十分突出,居住安全、房屋品質都沒法得到保障,觀察員展開了調查。

中天瑞景小區2棟的居民李偉英投訴說,新房已經擱置了6年沒住。常年漏水,根本沒有辦法裝修,而且頭頂7個廁所,任誰都住得不舒心。李偉英家樓上是一套複式樓,房屋中間僅有一條狹窄的過道。210平米的房子被分成了7個單間,每間面積僅10平米左右。每個單間內均增加了廚房和廁所。

表面上看,群租房為一些租客提供了方便,但這樣的做法破壞了房屋結構,威脅的是公共安全。在整個中天瑞景小區內,改作群租房的並非只有這一戶。

業主陳女士家同樣是被群租房包圍的“重災戶”,樓上、隔壁,都是經改建用於出租的群租房。

調查過程中,觀察員發現,很多房屋並非房主自行改造,而是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由二房東或中介公司改造,然後再進行改裝、高價分租。中天瑞景小區的2棟1701室,就是由二房東“操刀”改造的。

二房東孫志華:我是花了很大的價錢裝修了這個房子,租費是2000塊錢一個月,接著還要交物業管理費,還要維護,反正這一套房租我是三年回本。我一共租六年。

以每間1000元的月租金計算,1701共7套房,除去原本的房屋租費以及物業費等,二房東每月能輕鬆賺到4000多元。按照我國《建案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出租住房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屋為最小出租部門,人均租住建築面積不得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廚房、衛生間、陽台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可見,將建案改成群租房對外出租,不具有合法性。

為盡快整治群租房問題,雨花區政府近日制定頒布聯合執法方案。通過社區和街道的前期摸底調查,雨花區城鄉建設局對群租房戶下達了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自行整改。但是,當街道、社區工作人員再次上門時卻發現,大部分群租房完全沒有整改跡象。

雨花區植物園社區書記鄧敏:今天把大家召集過來,是要提醒你們,整改時間只有12天了,但是你們沒有動作啊。這是雨花區裡一次大型行動,你不改,我們就來改!

雨花區政府副調研員劉廣平:三間房改成8間房,廚房廁所加建在陽台,萬一發生火災怎麽辦?煤氣中毒怎麽辦?消防怎麽救?在陽台那邊萬一掉下去了怎麽辦?這未必還不嚴重啊!

6月20日,雨花區政府成立了“群租房”專項整治工作長官小組,召集住建、消防、安監等多個部門,再度召開整治工作調度會議。接下來專項整治行動進展情況如何?觀察員又將帶來怎樣的觀察報告?精彩內容敬請關注長沙電視台新聞頻道22:20《長沙觀察》。

(編輯:文武)

注:如需轉載,請與觀察君(ID:hncstv)取得聯繫。任何媒介轉載須注明來自微信號“長沙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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