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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浦發銀行副總涉杜傳志案 買車租房行賄金額百萬

  新浪財經訊 2018年7月27日,裁判文書網公布了濟南浦發銀行副總經理張某藝受賄、行賄一審的刑事判決書,而其行賄的對象也包括此前已經落馬的日照港集團原董事長杜傳志。

  此前,日照港集團原董事長杜傳志因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企業人員濫用職權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層層利益關係相繼浮出水面,相關行賄受賄的人員也被調查,其中包括濟南浦發銀行的副總張某藝,而對張某藝的調查也揭露了更多杜傳志貪腐的相關細節。

  據判決書顯示,張某藝,女,1976年4月3日出生於遼寧省錦州市,漢族,大學本科文化,案發前任浦發銀行濟南分行金融服務部副總經理,住濟南市歷下區。

  在杜傳志被帶走調查的兩天前,2016年12月27日張某藝因涉嫌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被日照市警察局嵐山分局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17年2月10日被日照市警察局嵐山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17日被逮捕。

  經法院審理查明,張某藝具有受賄、行賄的事實,且行賄事實與日照港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杜某志(已判決)關係密切。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是由日照港集團有限公司等持股的國有控股公司,2006年5月至2006年11月期間,杜某志任該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張某藝到案後主動供述了本案受賄事實、行賄事實,還揭發杜某志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等違紀違法問題。

  其中,張某藝的受賄情況包括:2013年,日照港計劃發行10億元的公司債券,張某藝與杜某志共謀,確定由張某藝推薦的申銀萬國證券作為主承銷商。2014年7月,張某藝以山東森信律師事務所名義收受申銀萬國證券業務員吳某90萬元,山東森信律師事務所扣除18萬元後轉款72萬元給張某藝。

  行賄情況包括:2011年12月至2016年10月,張某藝為在融資業務等方面謀求杜某志的照顧,2011年12月以64.52萬元的價格購買了一輛白色進口奧迪Q5越野車送給杜某志使用。而且,在2014年2月至2016年10月杜某志兒子在北京華融證券上班期間,在杜某志知曉的情況下,張某藝為其子在北京竹園賓館租房居住,累計支付房租34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某藝夥同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該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為他人謀取利益;還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其行為分別構成受賄罪、行賄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張某藝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

責任編輯:郭春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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