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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遏製隱性債務風險,財政部再次要求地方清理PPP項目

第一財經記者從多位地方財政人士處了解到,為了堅決遏製假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近期財政部發文,要求各地財政部門在6月底前,完成入庫PPP項目納入政府性債務監測平台情況梳理核實工作。

對於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PPP項目,將從PPP項目庫中清退出庫,並中止實施或轉為其他合法合規方式繼續實施,其中繼續實施的項目要做好隱性債務化解工作,維護各方合法權益,避免出現半拉子工程。

這將對擬投資13兆元的PPP項目產生影響,一些增加隱性債務的PPP項目將被處理。

一位省級地方財政人士告訴第一財經,目前當地正在按文件要求梳理增加隱性債務的PPP項目,目前已經有初步的項目名單。PPP項目是否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主要按照財金〔2019〕10號文來判斷,只要是依法合規的PPP項目就不存在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

所謂10號文,就是今年3月財政部公布了的《關於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規範發展的實施意見》,這份文件頒布主要目的,是通過明確合法合規PPP項目的正負面清單,來為防止地方政府假借PPP名義舉債融資,避免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從而推動PPP模式規範發展。

根據10號文明確的PPP項目正面清單,規範的PPP項目主要有6大條件,其中之一就是建立完全與項目產出績效相掛鉤的付費機制,不得通過降低考核標準等方式,提前鎖定、固化政府支出責任。

在PPP項目的負面清單中,排在首位的是PPP項目中,存在政府方或政府方出資代表向社會資本回購投資本金、承諾固定回報或保障最低收益的。通過簽訂陰陽合約,或由政府方或政府方出資代表為項目融資提供各種形式的擔保、還款承諾等方式,由政府實際兜底項目投資建設運營風險的。

財政部已經明確,上述負面清單中的PPP項目已入庫項目應當予以清退,項目形成的財政支出責任,應當認定為地方政府隱性債務,依法依規提請有關部門對相關部門及個人予以嚴肅問責。

上述地方財政人士告訴第一財經,目前當地納入隱性債務統計的PPP項目,基本上當地以為上級政府會有專項資金來解決的項目。這次清理PPP項目是否增加隱性債務行動,就是為了讓地方統一規範PPP項目口徑並糾正過來。

不過前述財政部發文中也明確,對於已經納入政府性債務監測平台但認定存在爭議的項目,最終充分論證未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規範PPP項目,應繼續推進項目有序實施。

另一位省級地方財政人士告訴第一財經,由於此前跟審計部門溝通比較暢通,因此在PPP項目是否涉及隱性債務的問題上達成共識,清理起來不難。

前些年一些地方政府借PPP模式變相舉債引起審計部門、財政部警惕,2017年5月財政部等部委發文,嚴禁地方政府利用PPP模式變相舉債,遏製隱性債務增長。近些年中央三大攻堅戰之首的防風險重要內容之一,就是遏製隱性債務增長,防範化解存量隱性債務風險。

在這一大背景下,去年財政部和發改委的PPP項目庫都進行大範圍清理,不規範的PPP項目被清退出庫。比如僅財政部PPP項目管理庫2018年清退2557個項目,涉及投資額3兆元。

在今年防風險攻堅戰下,不少地方相繼發文制定了化解隱性債務方案,隨著規範PPP項目的邊界清晰,新一輪PPP項目清理行動已經展開。

根據財政部PPP中心,截至今年3月底,全國PPP綜合信息平台項目管理庫中入庫PPP項目8839個,入庫項目金額約13.4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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