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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過清明節,其實並不都“斷魂”

今人一提清明節,往往以為晦氣,將其當成是“上墳日”,雖然放個小長假,心情也比上班好不了多少,哪怕氣象晴好、纖雲皆無,口中也必定會念叨幾句諸如“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紙灰飛作白蝴蝶,淚血染成紅杜鵑”之類的詩句,一抒思古之情。

把文藝作品的片段當成歷史的真相,把茶間酒後的清談當成正統的國學,正是今人對古人種種誤解的根本原因。所以倘若限定一個時間,比如清明節吧,讓今人穿越到古人的時空裡,眼前看到的一切,一定會令前者大吃一驚,“城中士女豔妝靚飾,接踵聯肩,翩翩遊賞,以致畫船簫鼓,終日不絕”——這哪裡是過清明節,完全是喜氣洋洋的春遊啊!沒錯,古代的清明節恰恰是兩種截然相反的情緒構成——既有灑淚祭奠,亦有載歌載舞,互不抵牾,渾然一體。

一、賣饊子居然被捕入獄

也許是介之推的傳說影響力太大,以至於不少人以為中國從春秋戰國時代就把寒食節和清明節混為一談,而事實上《舊唐書》所載:“寒食上墓,《禮經》無文,近代相沿,浸以成俗,士庶之家,宜許上墓地,編入五禮,永為常式。”也就是說,寒食節和清明節在相當長的時間裡是“各過各的”(冬至後105日為寒食,寒食後一到兩天為清明),直到近唐才因為相距太近而合二為一。所以,清明節不僅包含了掃墓,也融合了寒食節所有的郊遊、聚餐等“項目”。

這一點在明代學者謝肇淛所撰筆記《五雜組》中體現得特別明確:“北人重墓祭,余在山東,每逢寒食,郊外哭聲相望,至不忍聞。”現在有所謂的職業哭墳人,被有錢的人家雇了,去墓地大放悲聲,而明代亦有此項“業務”,但比起單純的號喪可要有水準得多,“歌白樂天《寒食行》,作變徵之聲,坐客未有不墮淚者”;而“南人借祭墓為踏青遊戲之具”,紙錢還都沒燒完呢,踏青遊戲就已經開始了,這樣一直鬧到傍晚,墓地間的主客無不頹然醉倒。

清代褚人獲所著《堅瓠集》,分別記載了清明節的三項主要活動:一曰蕩秋千,“秋千,雲自齊桓公伐山戎,傳其戲入中國,今燕齊之間。清明前後此戲盛行。”據說這項運動本來是給漢武帝祝壽的一種表演,取吉祥之意叫“千秋”,傳來傳去,訛傳為秋千;二曰寒食,這一天不許生火做飯,“以雞羽入灰焦者罪之”;第三是掃墓,“清明前後,率子女長幼。持牲醴楮錢,祭掃墳墓,雖至貧乏,亦備壺醪豆豕……紙灰滿谷,哭聲哀戚”。

所謂的“寒食”,也是南北有別,南方最重青團,而北方多吃饊子。饊子古稱“寒具”,聽這名字就知道是寒食節特色食品,以麥、稻、黍等原料磨成麵粉,和面之後搓成細條旋轉後再用油炸而成,筆者對此食物別具印象,是因為小學時去北海春遊,在小賣店第一次買到,入口奇香。舊時,這種食物因為保存期限長,而往往在冬季就炸好,專門留到寒食節再吃。關於此物還有一個笑話,事見宋代學者莊綽所著筆記《雞肋編》。當時京城賣熟食的,都很喜歡在做廣告時標新立異,通過嘩眾取寵的方式“所售益廣”。有個賣饊子的,每次吆喝時不說賣什麽,只是把擔子往地上一放,縱聲長歎:“何苦要做這吃虧的事兒呢?!”往來的人們好奇,圍上來打探他出了什麽事,才發現他賣的是饊子——饊子味美卻價廉,賺不到什麽錢且容易虧本。這賣饊子的有商業頭腦卻全無“政治意識”,居然跑到被廢的昭慈皇后所住的瑤華宮門口吆喝:“何苦要做這吃虧的事兒呢?!”昭慈皇后是宋哲宗的妻子,善良聰慧並富有才能,卻受人陷害而被廢,出居瑤華宮,賣饊子的這麽一吆喝,很像是替她喊冤,結果被開封府抓了起來,一番拷掠之後,確認他並非“亂黨”,才打了一百杖釋放。

相比之下,另外一個賣饊子的老婦人則精明得多。她追求名人效應,找蘇東坡給自己的饊子求詩,蘇東坡一向不端架子,當下作詩一首:“纖手搓來玉色勻,碧油煎出嫩黃深。夜來春睡知輕重,壓扁佳人纏臂金。”把他的題詩掛在貨架前,您說這生意還能不好麽?

二、婚外遇居然慘遭勒索

除了掃墓、踏青與吃喝,清明節還別有一項“功能”,如今早已是提也不提,那就是男女青年的求偶。畢竟是“春城無處不飛花,寒食東風禦柳斜”的好時節,從某種程度上講,古代的青年男女,是把清明節當情人節過的。比如宋代筆記《太平廣記》中記載唐代詩人崔護“清明日,獨遊都城南”,來到一花木叢萃之所,見到一位“妖姿媚態,綽有餘妍”的佳人,心有所屬,第二年清明節再次踏訪舊地,門牆如故,佳人不在,於是寫下了“去年今日此門中,人面桃花相映紅;人面不知何處去,桃花依舊笑春風”的千古名詩。

清代筆記中對此類事件記載也很多。《小豆棚》中寫一嘉興人名叫朱雲,家中很有錢,有一年寒食節跟朋友一起去掃墓,但見“梨花草徑,四野如市,芳樹之下,遊女雲集”。朱雲本來有老婆,卻總惦記有個外遇啥的,便借機往來於釵行粉隊間,尋花問柳。見一麗人,“珠翠壓鈿,面白可鑒,兩目若有曼光,衣帔素飾,絕世如仙”。朱雲頓時五迷三道的追到人家家裡,但見牆垣周繞,門徑深閎,是一個富豪人家的別墅。他正發愁不知道該怎麽辦,門裡突然鑽出一個侍女,說家中的千金大小姐看上他了,約他月圓之夜相會。

朱雲喜出望外,等到了日子,深更半夜獨自來到別墅門前,只見大門微啟半縫,僅容一身,他趕緊鑽將進去,在侍女的帶領下來到內寢,“見屋中華麗異常,一切器用多未曾睹,繡帳半開,麗人披衣伏枕,半體猶抱衾裯,床前設一幾,幾上爐煙縷縷,絪縕撲鼻”。朱雲按耐不住,正要移步近榻,門外突然衝進十幾條大漢,將朱雲綁上,自稱是家中健仆,專門守護養病的小姐,要將朱雲送官,告他入戶強奸民女,朱雲苦苦哀求,說願意出錢贖罪,並把自己那位朋友的住址告訴了他們。這些大漢出得門去,片刻,朋友趕來,朱雲悄悄告訴他自己有個秘密的藏金之所,並將鑰匙給了他,朋友去取了錢交了贖金,才將朱雲贖出。

這麽一鬧騰,朱雲倒也得了教訓,從此專心讀書,沒過幾年科舉得中,實授湖廣湘潭縣縣令。他與前任辦交接時,前任告訴他有一宗錢物詐騙案還未結案,朱雲下令升堂,把一眾犯人提來,一看首犯竟是自己當年那位朋友,而從犯就是當年抓自己勒索錢財的健仆,還有一個俊美的少年,有些面善,再一端詳,倘若男扮女裝正是那位“麗人”,才知道這夥人串通起來敲詐勒索自己的錢財,不禁暗自懊悔當年的色迷心竅、交友不慎了。

《耳食錄》卷二亦有“胡好好”的故事。天津有位姓何的書生,娶妻張氏,“美而妒”。這一年清明節,“氣象晴朗,花柳爛漫撩人”,何生劃了條船遊曳河上,“逢一少女,淡妝素服,嫋娜而前”。何生見了目不轉睛,那少女也望著他脈脈含情,兩個人很快便“好上了”。少女自稱名叫“胡好好”,是一個寡婦,被夫家欺負逃離出來,何生將她收留,“托以讀書,辭家長居別業,不複歸臥張所”,跟張氏算是徹底的兩地分居……不過這個故事的結尾卻寫胡好好是一個狐妖,看何生與張氏夫妻感情不睦,趁機作祟耳。

三、夢舊友居然活捉小豬

除了丈夫在清明節出軌之外,還有妻子在清明節“險些出軌”的。

《子不語》中寫黔中有位姓賈的,娶妻陶氏,頗為貌美。清明時節,兩口子一起去上墳,“忽有旋風當道,疑是鬼神求食者”,賈某當即灑酒祭拜說:“倉促間沒有什麽別的東西,一壺濁酒,毋嫌不潔。”

第二年的清明節,他離家出遠門,這一天走到了荒郊野地,天色將晚而附近又沒有旅社,正在躊躇今夜該去那裡住宿,忽然見路邊有一豪宅,“樓閣雲橫,皆飾金碧”,有位道服儒巾的風雅之士正站在門口,將他迎入宅內,與他美酒佳肴。賈某饑渴難耐,一番狼吞虎咽之後問道:“敢問主人可曾與我相識,竟承蒙如此盛情款待!”風雅之士笑道:“去年清明節,賢夫婦上墓祭掃,可還記得旋風當道者?那就是我啊!”賈某大驚失色,不敢稱鬼,隻戰戰兢兢問他是哪位神仙?那人笑道:“我是掌管露水姻緣的地仙。”賈某一聽來了神兒,問自己今生可否還有豔遇?地仙笑道:“你是沒戲了,但尊夫人很快將有良緣。”賈某一聽,一頂綠帽已經戴了半頂,頓時大汗淋漓,懇求地仙給“解藥”,地仙說你趕緊回家,現在還有破財免災的可能。

賈某晝夜趕行,縱使路上大雨也不敢歇腳太久,終於趕回家,“則見臥房牆已淋坍”,他衝進去一看,陶氏正愁眉苦臉地坐在床上。賈某以為晚了,不免頓足捶胸,陶氏也哭訴道:“牆倒了以後,隔壁的單身少年來調戲我,我趕緊逃到鄰居家,剛剛回來,發現枕頭下面藏著的金銀被盜竊一空!”賈某這才明白地仙所言的“破財免災”是何意。

其實清明節正值“人間四月天”,大好春光,豈可辜負,飲食男女,皆屬正常,只是清朝以前的筆記中,清明時節的男歡女愛往往寫得旖旎,而清朝之後的筆記,比如上述三例,都有某種教訓的意味,雖然表達了對婚外戀的反對和譴責,但客觀上也應該認識到,這與清朝禮教的約束愈發森嚴密切相關。

當然,“佳節清明桃李笑”只在春光大好隻時,倘若遇上雨紛紛的壞氣象,自然是“野田荒塚隻生愁”了。筆者三年前的清明節去過一次江南,正趕上陰雨連綿,那個小長假過得真個是“興味蕭然似野僧”,撐傘出門一次,山間草野到處縹緲著寒霧冰針,都像伏著妖似的。

因此,古代筆記中,清明節又經常以一種“鬼物橫行之時”的面貌,呈現在世人面前。《醉茶志怪》就明言:“每清明、中元節、年終,鬼必還家取紙錢。嘗見其家貧有不焚者,則鬼徘徊門左,狀甚淒楚,至有零涕者。”也就是說清明節是去世的家人回家提款的固定時間,有了這些錢,才能在陰間繼續享受生活,否則便只有淒楚涕零的身份——這話雖屬荒誕不經之語,但另外一部清代筆記《夜譚隨錄》記有一事,仿佛是給這段話做的注腳。

有個姓林的天津人,跟宋某“皆從浙江某監司為常隨,相交極密,寢食必俱”。監司罷官之後,二人便流落在江淮間,連回家的錢都湊不夠。不久宋某患痢疾病死了,林某拿出身上所有的散碎銀兩給他下葬。

此後的中元節和年終歲尾,林某總想去給宋某掃墓,燒些紙錢,奈何身上實在沒錢,只好一拖再拖。不久的一天夜裡,他忽然夢見宋某對他說:“清明將至,相交多年,難道你就忍心看我在陰間忍饑挨餓嗎?”林某保證盡快燒些紙錢給他。一覺醒來,林某將身上搜索淨盡,也沒有找到一兩銀子,縱使去掃墓也只能兩手空空,只能作罷。當晚他又夢見宋某,宋某問他為何爽約?他說自己真的是沒錢,宋某說:“二三緡之數,有這麽難辦嗎?你去向家住南關的富商金四借一點兒不行嗎?”第二天,林某跑到金四家借錢,金四與他素不相識,當然不借。林某心中苦悶,當晚又夢見宋某,宋某說:“明天就是清明節了,你就不能給我燒一點兒錢嗎?”林某說:“你去世時,我給你置辦墓地和喪事,已經花光了身上所有積蓄,萬望你忍耐一二,等到中元節,我一定湊錢來燒給你……”宋某一聽,坐在他的床上哭了:“沒想到我才死了這麽久,你就如此薄情,說什麽生死之交,原來都是騙人的。”林某覺得實在委屈,抓住他的胳膊想要分辯,誰知宋某掙扎的力氣甚大,掙扎中林某把一床被子蓋在了他的頭上!宋某的叫聲驚醒了林某,只聽見“被中嗚嗚然,猶有哀懇聲,林驚惶極力捺之,漸覺縮小,而聲嘶且左,良久,不動”。林某掀開被子一看,竟是一隻小豬,將它綁了,到市場上賣了,“貨錢二千,盡置酒盒香楮,往祭宋墓,大慟而歸”。

宋某說林某不夠交情,依我看他不能體恤朋友的困境,一逼二迫,真正不夠交情的恐怕正是他自己吧……想來人世間這類強人所難的事情還真多,尤其現在過節,商家總能打著各種旗號大做文章,元宵節你要買買買,中秋節你要買買買,七夕節你要買買買,不買不是地球人,還好很少有商家搞清明節大促銷的,倘若他們知道古人把清明節當情人節過,恐怕也要扯出“清明剁手大放血”的條幅吧,聽來倒恰合時宜。

本文轉自澎湃新聞網 http://www.thepaper.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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