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70年產權到期後,你的房子屬於誰?

近日,知了姐的朋友圈中出現了一些關於房屋產權的傳言。傳言說:“以後房產沒有40、50、70年的限制,都將是統一不動產權證!以後房子將永遠都是永久產權!”經知了姐細細查證發現,這種說法不靠譜!

知了姐先來給你吃顆定心丸,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也就是說70年後,房屋產權不變!還咱的房子!

那麽,問題來了,相信很多小夥伴都有這樣的困擾,明明都是住宅,為什麽房屋產權有40年、50年和70年之分?要是70年產權到期了該怎麽辦呢?今天就讓知了姐給大家答疑解惑~

一、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是什麽關係?

房屋的產權是指房產的擁有者按照國家的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就是房屋所有者對於這個房屋的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以及處分的權利。

房屋的產權是由房屋所有權以及土地使用權兩個部分組成的,房屋的所有權期限是永久的,而對於土地的使用權是根據國家的法律規定為四十年、五十年以及七十年不等的。

二、以70年使用年限是怎麽計算的?

其實這個70年是從開發商手中簽下土地使用合約的時候開始算起。

我們國家現在實行的法律規定了建設使用地的使用權的期限,居住用地是七十年,工業用地是五十年,商業用地則是四十年,綜合用地五十年。

三、房子產權70年到期後怎麽辦

第一種,延長土地使用年限>>>

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第二種,國家收回土地,進行人員安置>>>

根據規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第三種,國家收回土地及地上建築物進行賠償>>>

根據規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對業主進行相應經濟補償。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