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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來了解一下70年產權,40年產權到期了怎麽辦

     我們很多人都知道,目前國內住宅的產權是70年,商業建築的產權使用年限為最高40年,以前很多人也問過,我掏錢買的房子怎麽就還要有個使用年限呢?

     這裡就要普及一下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問題。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期限根據1990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分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類型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權屬年限最高為70年,工業用建築用地和綜合類用地最高為50年,商用建築用地最高為40年。

     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

     所以明白了嗎?雖然你買的房子和商業建築是你的,但是下面的土地是國家的,是有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到期後你非要較真,那好,把你的建築物從我的土地上搬走.......

       確切地說中國從1998年開始房改到現在,還沒有哪個房子的使用年限到期了,所以到期了怎麽辦?誰都沒見到,但是隨著房產稅的加速,廣為關注的產權問題到期後怎麽解決,也被提上了日程表.

      最近正在全國人大審議的民法典物權編草案,很清楚的提到: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這裡透露了一個很重要的資訊,屆滿後自動續期,所以首先你不用擔心你的房子沒地方放的問題.但是民法典中對續期費用沒有明確,如果真要明確續費很多,我們大部人也是不爽的

      那麽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這裡的法律法規主要是和,其中的表述和民法典草案基本相同,但是有關長官在兩會上也曾明確表示:住宅70年產權續期,不需要申請,沒有前置條件,也不影響交易.就是說續期費用減免的可能性比較大,即使繳費也不過就是一個形式.

       商業住宅40年產權到期後《城市地產管理法》《物權法》有相關規定內,最低不得低於15.6元/平米繳納土地出讓金,繼續續期就可以。其實呢大可不必糾結40年50年和70年的產權問題,商業產權,產權到期後兩種結果!第一,如果國家沒有其他規劃,業主只需續交土地出讓金即可繼續使用;第二,若有其他規劃,需要拆遷,則商業補償按照1:3補償,是住宅的三倍!

我們知道中國目前大部分的建築使用壽命不足50年,70年的產權問題糾結就沒有意義了,其實我們更應該擔心的是到期後我們的房子還在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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