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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還寫子女名?這5大危害你必須知道……

過戶需要花錢,所以很多父母想要避免過戶的麻煩,少交過戶稅費,選擇提前在房屋產權證上加孩子的名字。可是這麽做真的對孩子好嗎?

1

孩子獨立買房時多付首付

名下無房,孩子成年後購房,首套最低首付兩成。二套商貸首付40%、公積金30%。

那給孩子買過房呢?如在限購前、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房產不超過2套,成年後可獨立購買1套房。這套房可享首套房利率優惠,但首付卻可能要按二套房標準,付40%。

2

名下房產太多要交房產稅

房屋產權證加子女名字,子女名下就有一定比例的房屋面積份額。若子女日後自己買房,且房屋面積過多,超過免稅面積。那麽,多出的份額就需要繳納房產稅。

3

父母的房可能被孩子配偶繼承

如果孩子婚後不幸去世,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孩子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房產,孩子名下的房產都將作為遺產分割和繼承,即便這房父母現在還住著。

4

離婚了孩子的房不算你的

夫妻離婚時,如果孩子沒成年,那誰有孩子的監護權,誰就管理孩子的財產,就擁有房子三分之二的價值。所以房產證上寫了孩子名字沒寫你的,日後你離婚了,這房子你還一分錢都分不到。

5

房產轉讓抵押麻煩

如果在房產證上寫的是子女名字,將來如果要將房子轉讓、抵押、擔保等等,都會遇到麻煩。民法規定:“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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