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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最嚴禁煙條例”:娛樂服務場所不受限,被專家批是歷史倒退

成都市司法局、市衛健委6月25日舉行《成都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聽證稿)》(下簡稱聽證稿)立法聽證會。這一當地媒體口中的“成都最嚴禁煙條例”卻在寫入“室內全面無煙”的同時,做出了例外規定,允許茶館、棋牌室、酒吧、咖啡廳、小餐飲店、歌舞廳、遊藝廳等娛樂場所,以及按摩、洗浴等服務場所免於遵守禁止吸煙的規定。

新華社資料照片

控煙人士擔心,如果這樣立法,1600多萬成都市常住居民,以及每年超過2億人次來成都旅行的遊客,都將無法得到法律的有效保護。

控煙立法卻開綠燈

南都記者注意到,聽證稿的第八條規定,“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內禁止吸煙,但本條例第九條規定的場所除外。”

這裡被立法者“除外”的場所包括:茶館、棋牌室、酒吧、咖啡廳、小餐飲店、歌舞廳、遊藝廳等娛樂場所,按摩、洗浴(包括桑拿、水療、水會、足浴)等休閑服務場所。不過,設置於商業綜合體內的上述場所禁止吸煙。

此前,北京、上海、深圳、西安等地的城市控煙立法中,普遍實行了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內100%全面無煙。成都市這種列舉式對在公共場所吸煙“開綠燈”的做法引發控煙人士擔心。

一名控煙公益人士表示,此草案最大的問題就是在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內全面禁煙之外再做例外規定,允許餐飲、娛樂等場所單獨設立吸煙室或吸煙區等於將此類場所的工作人員、顧客置於嚴重的健康風險中,更無法實現本草案第一條“減少吸煙造成的危害,維護公眾健康權益”的立法目的。

與健康中國的國家戰略不符

此次成都市控煙《聽征稿》第九條“限制吸煙場所”的規定,與健康中國的國家戰略並不相符。

公開資料顯示,在《“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中,關於室內公共場所禁煙有非常明確的表述:“積極推進無煙環境建設,強化公共場所控煙監督執法。推進公共場所禁煙工作,逐步實現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煙。”同時,《綱要》還指出,到2030年,15歲以上人群吸煙率降低到20%。

顯然,《聽征稿》第九條在室內公共場所“限制吸煙”做法,完全不符合健康中國國家戰略中“積極推進無煙環境建設,推進公共場所禁煙工作,逐步實現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煙。”等內容的表述,而娛樂場所中15歲以上人群不在少數,有研究者表示,“到2030年15歲以上人群吸煙率降低到20%”這一目標本來就很艱巨,而成都市此次《聽征稿》第九條的“限制吸煙”規定,無疑會對這一目標造成阻礙。

根據成都市《聽征稿》第八條規定,完全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僅適用於主要為婦女兒童提供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兒童福利機構;主要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學、活動、服務的場所;體育、健身、演出場所的觀眾坐席和比賽、健身、演出區域;對外開放的文物保護部門;以及其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公共場所。

從這些場所可以看出,完全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範圍主要存在於一些公益性場所,但對於成都這樣一個旅遊城市而言,類似第九條所限制吸煙的娛樂場所不在少數。

以第九條“小餐飲店”為例,《成都市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中對於“小餐飲店”的表述包括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兩類,其經營面積分別在100平米以下和150平米以下。南都記者從官方人士了解到,僅第九條中“小餐飲店”一項就佔到成都餐飲70%~80%的規模。因此,在全面禁煙上對這些娛樂場所“開綠燈”,無疑是放棄了對在這些場所活動的公眾健康權益的保護。

與現行法律和標準條例相衝突

更為不合理的是,成都市此次的控煙《聽征稿》與多個現行法律及標準條例相衝突。

北京市義派律師事務所生態環境公益法律中心主任李恩澤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表示,娛樂場所作為人群密集的場所很容易發生火災,而成都市控煙《聽征稿》第九條“限制吸煙”的做法與現行的《消防法》有關規定相衝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

此外,國家衛生城市標準(2014年版)中規定:“室內公共場所、工作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設置禁止吸煙警語和標識。”從這條規定可以看出,要想成為國家衛生城市,就應該做到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無煙。如果室內公共場所允許設置吸煙室吸煙區,作為第七次被評為“國家衛生城市”的成都市,將不符合衛生城市的要求。

專家呼籲:不及格的法規,歷史的倒退

“就得分來講,這肯定是一個不及格的控煙法規。在北上廣深等各大城市已經頒布室內無煙環境規定的背景下,成都市如果頒布這樣一個法規可以說是一種歷史的倒退。”

作為煙草控制研究領域的專家,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王青斌表達了自己對成都市控煙《聽征稿》第九條的看法。王青斌向南都記者表示,這樣的規則制定得不科學,不能夠保護公眾免受二手煙的危害,另外從執法層面講也很不容易,對與公民個人而言,遵守起來比較麻煩。

南都記者從官方人士處了解到,有關部門曾經對控煙執法做過相關調研,調研結果顯示,在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煙對於控煙執法人員是最簡單的,取證容易,全面禁煙的做法也最受執法工作人員歡迎。

“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不應該只是國家層面的義務,地方政府和人大同樣需要遵守。”該官方人士向南都記者表示,中國已經加入世界衛生組織並簽署《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地方政府不應該做與《公約》相違背的事情。

根據世衛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室內工作場所、公共場所和公共交通中應該采取措施,以免人們被動吸煙。而“限制吸煙”的做法顯然不符合《公約》要求。

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王青斌向南都記者採訪表示,所謂“限制吸煙”,其實就是在室內公共場所設置“吸煙區域”和“非吸煙區域”,但從科學的角度講,這樣的劃分毫無意義,得不到科學理論的支持。

關於這一點,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第八條實施準則明確指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接觸煙草煙霧,需要在特定空間或環境完全消除吸煙和煙草煙霧,以建立100%的無煙環境。

接觸煙草煙霧沒有安全程度可言,應當拋棄二手煙草煙霧毒性有一個臨界值的概念,因為此類概念與科學證據相抵觸。100%無煙環境之外的任何方針,包括通風、空氣過濾和指定吸煙區(無論是否有專門的通風系統),都一再表明是無效的,有科學和其它方面的確鑿證據顯示,技術方法不能防止接觸煙草煙霧。

“成都作為一個大都市,如果做出這樣的法規是落後的,是城市的不自信。”中國疾控中心研究員吳宜群向南都記者表示,成都市控煙《聽征稿》第九條沒有堅持保護公眾權益公平性的原則。她還建議,成都市有關部門應該理性的去北京、上海等已經實行全面禁煙的城市去看看。此前有公開報導稱,北京在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煙2年後,成人吸煙率降低了1個百分點,減少了吸煙人數20萬人。

像北京這樣在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煙的城市正在不斷增加,甚至已經有城市開始將禁煙場所,擴展至室外。同樣作為旅遊城市,與成都市形成對比的是秦皇島市。前不久,《秦皇島市控制吸煙管理辦法》(簡稱《辦法》)已經於2019年6月20日秦皇島市政府第4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於2019年8月1日起施行。

值得注意的是,該《辦法》除了對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實行全面禁煙外,秦皇島還將風景名勝區等室外公共場所納入禁煙範圍,而海濱浴場、沙灘等場所的納入更是中國首例。

采寫:實習生 牛偉 南都記者 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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