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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生育津貼被問得最多的4個問題,一文搞定

隨著生育政策的開放,

越來越多的家庭步入二胎時代。

孩子從生育到教養,

又是一大筆花費啊~

但是想想還有生育津貼可以領,

心裡是不是踏實了許多?

可是你知道

生育津貼如何計算?

可以領多少?怎麽領?

跟著小午了解一下吧!

北京產假多少天?

北京新計生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機構、企業事業部門、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女職工,按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享受生育獎勵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產假十五天。女職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間,機構、企業事業部門、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不得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約。

解讀政策

無論是生育一孩還是二孩,產假至少為:98天基本產假+30天獎勵假=128天,此前,女性產假一般為98天基本產假+30天晚育假=128天,產假時間其實並無變化。但亮點是,增加了配偶陪產假15天。

另外女職工經所在機構、企事業部門、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個月的假期。(不同城市有不一樣的政策)

什麽是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

生育津貼有多少?

生育津貼領取前提

參保範圍的女職工,在生育前需要連續繳費9個月,可即時申領享受相應的生育津貼待遇(包含分娩當月);如連續繳費不足9個月,也不用著急,分娩之月後連續繳費滿12個月的,職工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予以補支。補支標準為申報領取津貼之月。

生育津貼計算公式

生育津貼=用人部門月人均繳費基數÷30天×產假天數。

用人部門月人均繳費基數:女性參留職工發生引、 流產或分娩的自然年度中,所在部門首次進行繳費基數核定之月,全部參留職工繳費基數之和除以參留職工人數。

產假天數:女職工最少可享128天產假,最多可有7個月產假。

女職工與所在部門協商延長產假期間,不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就高不就低:如果生育津貼低於本人生育休假期間應享受的個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用人部門必須補足;如果生育津貼高於本人生育休假期間應享受的個人工資標準的,用人部門必須全額發給個人。

一名女職工每月生育津貼為8000元,而用人部門當月的平均工資為8500元,其中的500元差額需要用人部門補足;女職工每月生育津貼為8000元,而用人部門當月的平均工資為7500元,超過平均工資的500元用人部門不能克扣。

特別提醒:職工生育津貼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生育津貼怎麽申領?

提交材料

登錄社保網上平台,通過“下載專區”-“表格下載”-“社會保險支付”-“生育保險各類表樣”項下,下載、填寫並列印《北京市申領生育津貼人員資訊登記表》一式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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