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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業指南:買房時注意這幾個問題不容易被坑

房地產開發商在房地產市場上銷售建案,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並且按照有關規定在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建案銷售的各種手續。其中,“五證”、“二書”是最為重要的條件。五證不全的房子,不合法,開發商的銷售行為也是違規行為,消費者一定要謹慎購買。

置業提醒 規避風險

購房前必須查看開發商是否具備“五證”、“一照”。“五證”是指企業資質證書、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建案預售許可證。“一照”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交房時,還要注意開發商是否提供“兩書”即商品住宅品質保證書和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

一定要實地核實建案。除價格、面積、戶型、周邊環境和小區的配套設施及售後服務外,對房屋的供水、供電、供氣、綠化、保安等都要進行詳細的谘詢。

慎交“定金”,尤其要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之類的條約,以免上當受騙。開發商往往通過混淆“定金”和“訂金”的概念,給購房者下圈套。法規對“定金”有規定,對“訂金”沒有,有不良開發商用“定金”代替“訂金”,蒙騙消費者。如果建案不符合銷售條件,屬違規或違法銷售,而購房者已交納了“定金”,無論雙方是否約定“定金”退還事項,開發商都應該無條件退還給消費者。

要提防購房合約中的“霸王條款”。消費者如認為購房合約模糊、有失公平,或不完善的,應該堅持要求對有關內容進行細化、改進。

建案面積應以實測為準。根據我國現行的房地產權屬登記制度,房屋的面積以產權登記機構實際測定面積為準,只有這一面積數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建案竣工後,房產實際面積和合約面積的誤差比在3%以內,據實結算,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並約定退款及付息。

開發商設計變更需提前通知。根據規定,建案預售後,開發商不得擅自變更規劃、設計。經過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部門同意的設計變更,開發商應在變更確立之日起到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

對物業合約不能忽視。尤其要注意幾個問題:經過招投標確定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公共部位使用經營所得收入的分配方式、維修資金的管理使用等。

最好自繳維修基金。維修基金業主可自繳,開發商也可代收,但對開發商不了解的,最好自繳。(華龍網整合)

轉載自:華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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