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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未全額還款 多數銀行將全額計息

近期,不少消費者收到“618”之後的“巨額账單”,隨之而來的還有一些銀行信用卡中心打來的推銷電話:“您最新一期信用卡账單金額較大,我們向您推薦本行分期還款業務,每月只需支付一點手續費,就能極大地緩解還款壓力……”

不過,一些持卡人但凡獲悉“要額外承擔手續費”,便會拒絕選擇“分期還款”方式,即便確實有還款壓力,也寧可按“最低還款額”還款應付一下,殊不知這樣會產生循環利息,還款成本往往更高。

根據信用卡業務的一些投訴熱點和消費誤區,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日前發布2020年第四號風險提示,提醒消費者應正確認識信用卡功能,合理使用信用卡,樹立科學消費觀念,理性消費、適度透支。

未全額還款將產生高額循環利息

“之前綁定的自動還款的銀行卡上餘額不足,314.2元的账單,就還了36.8元,剩餘部分跟下期账單一起還清了。但我在最近一期账單中看到了有罰息。”談起這件事,我市某國有銀行信用卡持卡人許女士仍心有余悸。

“277.4元,晚還27天,被罰了近10.2元利息,我算了下,以為年化利率高達50%。後來問了銀行客服才知道,利息不是那麽簡單算出來的,很複雜。”許女士告訴記者,根據該行客服的解釋,利息的收費標準由人行統一規定,日利率為0.05%,年化費率為18.25%,利息會按月計收復利。

記者從我市多家銀行了解到,信用卡未按時全額還款,將產生高額循環利息。“利息包括兩部分:一方面,當期账單上每筆消費,從記账日(一般是刷卡消費的第二天)開始收取每天萬分之五的利息,到本期還款日為止;另一方面,當期账單剩餘未還的部分,從本期還款日起,按照每天萬分之五收取利息,直到還清為止。”據我市某國有大行信用卡部相關負責人介紹,不論持卡人已還金額有多少,銀行普遍按照當期账單全部欠款金額計算利息。“如果當期還款額低於最低應還款額,銀行還將按照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收取違約金,並計入征信。”

全額還款才能享受免息待遇

免息還款期長是信用卡的一大優勢。不過,有些持卡人容易忽視,銀行信用卡的免息還款期待遇,實際上是有條件的。如果持卡人沒有全額還款,則意味著當期全部消費金額不享受免息優惠。

據介紹,各家銀行對信用卡免息還款期都有明確解釋。如某國有大行表明,免息還款期是指在到期還款日(含)之前全額還清本期账單應還款額,則當期账單上的刷卡消費(不含取現、轉账)可享受免息的待遇,免息期時長25—56天不等。

此外,記者了解到,在多家銀行的信用卡領用協議中,有條款明確約定,“甲方在對账單規定的到期還款日或之前償還了全部欠款的,對账單所載消費交易可享受免息還款期,否則乙方自銀行記账日起計收利息,日利率為萬分之五,按月計收復利。”“甲方未在到期還款日或之前償還全部欠款的,全部應還款項(含甲方已還部分款項)不享受免息還款期,自銀行記账日起按規定利率計算透支利息。”

值得一提的是,循環利息、上期未償還的金額和違約金計入下期账單後,這部分金額將不再享受免息期。

銀保監會發布相關風險提示

雖然消費者在申請信用卡時,都會簽上“本人已閱讀全部申請資料,充分了解並清楚知曉該信用卡產品的相關信息,願意遵守領用協議的各項規則”這樣一段話。可實際上,認真閱讀並理解協議內容的消費者又有多少呢?

日前,中國銀保監會消保局發布關於合理使用信用卡的消費提示,提醒消費者應當正確認識信用卡功能,理性透支消費,不要“以卡養卡”“以貸還貸”,更不要“短借長用”。消費者在申請、使用信用卡時,應充分了解信用卡計結息規則、账單日期、年費/滯納金/超限費收取方式等信用卡相關信息。信用卡分期還款和最低還款方式可以暫時緩解壓力,但也會產生相應的費用和利息,消費者應當合理選擇信用卡分期還款或最低還款方式,避免信用卡逾期。在使用信用卡消費時,消費者應合理規劃資金,做好個人或家庭資金安排和管理。考慮自身實際需求、收支狀況理性消費,堅持“量入為出”的科學消費觀念,做好個人或家庭財務統籌,防止因為過度消費而影響日常生活。

徐楊

來源:常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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