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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總讓你信用卡账單分期還,到底是優待還是套路?

“您這筆消費金額要不要做分期?可以減輕還款壓力,年底手續費打折!”臨近年底,信用卡分期的電話、簡訊推銷源源不斷。

信用卡分期到底是優待還是套路?不少消費者反映刷卡後遭遇了“被分期”或者綁定了額外的付費項目。專家提醒,信用卡分期暗藏的消費陷阱亟須警惕。

不管你分不分,反正刷滿500元就自動分期

杭州的陳女士近日使用浦發銀行信用卡刷了502元,很快就收到簡訊:

“您申請的账單分期已成功,502元分6期,每期本金83.81元,手續費25.88元。”

陳女士感到莫名其妙,自己沒有申請過分期,怎麽刷了這麽小一筆金額就自動分期了。一問銀行客服才知道,信用卡被開通了自動分期功能,只要账單金額滿500元就會自動分期。

記者調查發現,一些銀行的信用卡為了簡化分期辦理流程,設定了滿額自動分期功能。消費者在辦卡時若選擇了該功能,或在接聽銀行推銷電話時答應開通,那在後續刷卡時,只要達到一定金額就會自動分期。

銀行客服說,辦卡的合約裡有一項自動分期條款,如果當時沒有提出不同意,那就默認開通。我當時跟線下業務員填單辦卡的,對方也沒提示過。”陳女士說。

有的銀行還直接發行了帶有自動分期功能的信用卡,只要消費達到一定金額就會自動分期。河南的吳女士就稀裡糊塗地辦理了一張興業銀行帶有自動分期功能的立享卡,“業務員到我們部門辦的,就讓填申請表,當時不知道是自動分期的卡,業務員也沒說。”

躲過辦卡環節套路,還有用卡陷阱等你跳

記者調查發現,如果你躲過了這些辦卡環節的“被分期”套路,用卡環節也有可能跳入“被分期”及其他陷阱。

江蘇的吳女士在某行業務員的電話推銷下,開通了信用卡分期貸款額度,沒想到後來1萬多元的信用卡账單,雖然按時還款了,還是要支付接近2000元的手續費。

“業務員說開通貸款額度不用也沒關係,可以放著備用,但真正的規則其實是只要刷卡達到3000元,就會默認使用了貸款額度,要付手續費。而原本我1萬多元的消費,按時在账單日前全額還款,是沒有任何手續費的。”吳女士說。

如果說這是被誤導辦理,那還有更“霸道”的是直接默認捆綁,還美其名曰“免費體驗”。

上海的陳先生申請了某銀行信用卡的“萬用金”分期貸款,沒想到被默認綁定了“免盜刷”服務,每月要付費24元,還有“免還款”服務,每月付費20元。“偶然一次查账單明細發現的,銀行客服說申請‘萬用金’就會贈送,免費體驗兩個月後,如果不致電取消那就要開始收費。”

分期手續費是各銀行信用卡業務收入的重要來源,很多銀行都會以送積分、兌換禮品、提升額度等優惠措施,吸引持卡人辦理分期業務。但需要警惕的是,銀行分期手續費並沒有看起來那麽低。以月費率為0.55%為例,一年費率就是6.6%,看起來不高。但這只是名義利率,實際利率其實要高很多。

據了解,金融機構的分期手續費算法,是按期初的分期總金額乘以一定的費率系數來計算,並不是按照每月剩餘的未還金額來計算。若按每期本金遞減的計算方法,以12000元分期金額為例,分12期實際的費率為12.2%。可以看出,考慮資金實際佔用因素後進行計算,信用卡分期手續費的年化費率要比名義利率高出近一倍。

信用卡分期市場需規範發展

“每月都在账單日前就按時還款的用戶,不做分期也不貸款,說白了,對我們是沒有利潤價值的。”一位銀行信用卡人士的話,道出了信用卡盈利的真相。

上海財經大學現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認為,信用卡分期、互聯網上的收據等分期產品,現在使用越來越普遍,本身也符合消費者和市場需求,大方向是對的,但需要規範發展才能更長遠。監管部門應規範金融機構的相關業務流程,避免業務誤導而損害消費者權益。

融360大數據研究院研究員殷燕敏表示,消費分期業務的發展速度和市場滲透很快,金融機構在大力推廣、開展業務的同時,更應該加強風險教育,不要趨利避害僅說好的一面,忽略風險提示。“應重點強調那些可能產生的費用,對消費者做更明確的風險提示,在相關推廣、辦理頁面應該有醒目明確的提示,讓消費者在開通業務前就了解產品屬性,理性辦理。”

上海市消保委副秘書長唐健盛表示,經常收到關於消費分期的投訴,很多時候都是業務辦理流程有問題,提示不足、刻意把重要條款放在不顯眼的地方甚至默認捆綁。這種行為其實是給消費者挖坑的,會造成消費者的權益損失。我們並不建議企業在有關消費者利益的服務上,設定默認項或者進行捆綁。

對於消費者而言,專家提醒,在辦理消費分期時,應注意認真閱讀合約條款,尤其涉及費用如違約金、利息、逾期費率計算等,不要認為看這些麻煩,馬上就簽字。建議消費者在了解完產品的相關收費標準情況下,理性選擇。

編輯 |李淨翰

來源:新華社

記者:王淑娟

原標題:《信用卡分期有陷阱,到底是優待還是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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