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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權輔弼:五分鐘讀懂中國宰相制度

中國的宰相制度是一個很有意思的話題,相權與皇權的鬥爭是一條貫穿中國兩千年帝製時代政治史的主線。

那麽首先,究竟什麽是“相”呢?“相”字是一個會意字,左邊一棵樹木,右邊是一隻眼睛,意思是眼睛在觀察樹木。《說文解字》對“相”的解釋是:省視也,就是認真地看、仔細地看。

正因為要仔細地看,所以眼睛必須接近、靠近樹木。據清代學者段玉裁考證,“相”字的很多意義都是從“接近、接觸”的意思中引申出來的。“相”的第一個名詞性意義是指:攙扶、引導盲人走路的人,或者稱為“瞽相”。比如《論語》中孔子曾經這樣譴責季孫:“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將焉用彼相矣?”意思是,盲人危險時你不扶持,跌倒時不攙扶,還要你這個“相”何用?

所以“相”有輔佐、幫助的意思,那麽宰相就是指輔佐、幫助君主的人,所以君主與宰相之間存在合作關係。但是,當君主自己足夠強大,不需要人來攙扶,那麽宰相就會顯得礙手礙腳,因此君主與宰相也存在鬥爭關係。由於皇權與相權存在鬥爭關係,所以相權經常被拆分,因此中國的宰相往往不是一位官員,而是一群官員、一套機構、一種制度。

秦始皇統一六國以後,中國就進入了帝製時代,那時的中央官製叫做三公九卿製。三公就是三位地位最高的官員,九卿就是九位負責各項事務的中層幹部。其實,九卿中一些職位與其說是朝廷官員,倒不如說是皇家的管理人員,比如太常是管皇家宗廟的,衛尉是皇宮門衛領班,太仆是給皇家養馬、趕車的,宗正是管皇家宗族事務的。所以三公九卿中,真正掌握朝政的是三公而不是九卿。

而在三公里頭,太尉是管軍隊的,而且不是常設的官職,真正掌握行政事務的“宰相”就只有丞相和禦史大夫。而禦史大夫主要管監察的,是給政府提意見的。所以,其實行政權掌握在丞相一人手裡,丞相的職權可以說大到沒邊,只要是行政事務,什麽都可以管,甚至皇帝的詔令都需要丞相的認可才能生效,以至於丞相府要設置十三個部門來協助丞相處理各種事務,叫做“十三曹”。“十三曹”只是協助丞相處理政務的幕僚,本身並沒有行政權。比方說,長安周邊的馳道需要修繕,丞相府的金曹掾吏就去測算出要花多少錢,預算做好後送交丞相,丞相再讓下屬官員從國庫撥錢。

由於丞相權力太大,非常妨礙皇權的施展,所以到漢武帝時期,就搞了一個中外朝制度,或者叫內外朝制度,外朝的丞相主要管執行,決策權歸內朝,那麽內朝是什麽人協助皇帝決策呢?是尚書令。尚書令最早的職責是伺候皇帝讀書,相當於今天的文秘,官階很低,但是漢武帝讓尚書令參與決策,比如權臣霍光就擔任過尚書令。後來,漢武帝又擔心尚書令權力太大,又讓中書令也參與決策,中書令原先的職責與尚書令差不多,但中書令是由宦官擔任的,比如司馬遷受宮刑後,就擔任過中書一職。

到曹操時期,他又對行政機構進行了調整,尚書令從內朝官變成了外朝官,管起了執行,而由中書令獨掌決策權,而且這時候的中書令不再是宦官,而是士人,一般由曹操的幕僚、軍師來擔任。此時,三公連執行也不管了,成了封給退休老幹部的榮譽頭銜。

到東晉的時候,侍中也加入了決策圈,與中書令一起參與決策。那麽侍中原先是個什麽官呢,是皇帝的隨從、跟班。到南北朝時期,中書令、尚書令、侍中逐漸機構化,比如侍中的機構叫做門下省,中書令變成了中書省,尚書令成了尚書省。到隋朝時,就正式形成了三省六部製,所以任何制度都不是突然從天而降的,而是有一個相當長的演進過程。在三省六部製中,中書省管草擬政令、門下省審核政令,尚書省執行政令,具體又由吏、戶、禮、兵、刑、工六部來分別執行。

那麽三省六部製好不好呢?有好的地方,好處在於三省互相牽製、製約,不會一家獨大,抗衡皇權,經過門下省審核通過的政令也更加靠譜;但是也有壞處,壞處在於三省互相扯皮,效率低下。所以李淵搞了一個政事堂,三省長官一起開會,方便協調三省,但是也不解決根本問題。

到唐玄宗時期,當時的宰相張說為了提高行政效率,就乾脆把中書省和門下省合並了,叫做中書門下,中書門下還設置了列吏、樞機、兵、戶、刑禮五房。那麽這樣一來,中書門下還代行了尚書省的大部分職能。所以,中書門下的長官權力就非常大了,三省就逐漸合為一省。

那麽,唐玄宗采取什麽方式來製約相權呢?就是不讓宰相當太久,不管什麽人,執掌中書門下,最多不超過五年,像姚崇、宋璟這樣的賢相在任的時間也不長,這樣就難以形成派系。可是唐玄宗後來厭倦朝政,不再像以前那樣勵精圖治,加上奸相李林甫耍了某些手腕,導致玄宗晚年時,李林甫、楊國忠的在任時間都非常久,終於釀成了很嚴重的吏治問題,間接導致了安史之亂。

從安史之亂到北宋中期這段時間,宰相制度非常紛亂,宰相的職權被拆得非常零碎,尤其是北宋時期,疊床架屋,機構臃腫得很厲害。如果把這段時間內,宰相的名號、人員編制列在一起,可以列出一張很大很長的表格。

到王安石變法以後,一定程度上恢復了唐初的三省制度,但是這三省權力仍然不平均,中書省權力還是很大。到南宋以後,三省又逐漸混同於一省。所以,唐宋時期,宰相制度總的趨勢是三省逐漸合成一省,因為這樣行政效率更高。

值得注意的是,金朝從海陵王完顏亮開始,就把中書門下給廢了,皇帝獨攬決策權,隻留一個尚書省管執行,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部分廢除宰相職能。

元朝其實也是一省製,中書省總領百官,門下省就再沒有了。而且從元代開始,尚書省時立時廢,其職能就逐漸下放,政務直接交給六部去執行。到明代就也再沒有尚書省了。

明朝初年的時候,朱元璋是一個精力過剩的皇帝,胡惟庸案以後,他就決定廢除宰相和中書省,皇帝、宰相他一人當,下面直接管六部。然而,雖然朱元璋自己很勤快,但是他的子孫後代都沒有他那麽精力旺盛,所以就還是需要一個輔助皇帝理政的機構,這時候,內閣製就誕生了。

內閣具體管什麽呢?管票擬,就是把群臣的奏章收上來以後,內閣先給出一個初步處理意見,寫在一張小紙上,然後皇帝再根據票擬的意見,用紅筆批示,叫做批紅。其實內閣就是一個幫助皇帝批閱奏章的機構。而內閣製的實質,還是一種宰相制度。

那麽眾所周知,明朝的皇帝越到後面越懶,於是內閣的權力越來越大,比之前的宰相權力還大。皇帝處理奏章,一般都得遵循票擬的處理意見,不能隨便越過內閣頒布詔書。後來,皇帝為了平衡內閣權力,又搞了一個司禮監出來,由太監任職,並掌握批紅的權力。所以到明朝後期,皇權相當於一分為二了,內閣管票擬,司禮監管批紅,那麽皇帝就可以去忙自己的業餘愛好了,比如開小買賣、做木匠活等等。

清朝入關以後,也繼承了明朝的內閣製,但是清朝的皇帝都很勤快,權力也大,於是內閣權力就變小了,逐漸成了一個執行機構,失去了決策權。雍正帝建立軍機處以後,就逐漸代行了內閣的部分職能,但是清朝的軍機大臣與明朝的內閣首輔相比,權力要小得多。

縱觀中國兩千年帝製時代的宰相制度,可以歸納出以下規律:

一、前一個朝代的決策機構,到後一朝代往往演變為外朝的執行機構,從而失去決策權。比如三公、尚書令、內閣就都是這樣。

二、官階與職能逐漸脫節,一些官階很高、名頭很高大上的官職,逐漸失去實際權力,比如大司馬、開府儀同三司、太子太保等等一品的大官,後來都成了賜給退休老幹部的榮譽和待遇。而相反,一些品級很低,名字並不起眼的官職,往往掌握宰相實權。

三、跟皇帝距離越近的官職,越容易獲得權力。比如西漢的中書令、明朝的司禮監,都是由跟皇帝距離最近的宦官來任職的。

那麽,是什麽原因造成以上規律呢?因為皇權與相權是此消彼長的關係,當皇權強大,會削弱相權;當皇權衰微,相權會填補權力真空。但中國帝製時代總的趨勢是皇權不斷膨脹,所以皇帝會起用那些跟自己距離近、地位低、肯聽話的人,去架空那些高官顯貴們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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