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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暗訪影片瘋傳!日銷20萬份的“髒外賣”令人作嘔!

導讀:外賣平台的興起,給人們帶來了快捷的用餐服務,可是這兩天被曝光的一家主供外賣的合肥速食包食品公司,卻讓廣大食客倒足了胃口。(友情提示:建議不要邊吃飯邊看此推文)

來源丨綜合自南方都市報(nddaily)、梨影片(pearvideo)、北京青年報(beijingqingnianbao)、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公開資訊等

常看新聞的朋友可能知道,早前有媒體曾報導:那些你曾點過的外賣,有可能是外賣料理包(也稱速食包)加工成的……

有網友表示震驚,也有網友表示如果乾淨衛生符合標準外賣料理包也可以接受。

而就在近日,一段暗訪影片瘋傳,影片中曝光的一家料理包工廠。讓外賣依賴者們一片“哀嚎”…

臥底實拍每天20萬人吃的外賣秘製過程

建議經常點外賣的朋友一定要看完

近日,梨影片拍客臥底了安徽合肥一家大型料理包加工廠,歷時一周,從冷庫、配料醃製車間、燒製車間到包裝車間,拍下這些觸目驚心的鏡頭……

拍客臥底的速食包生產廠家:合肥杠崗香食品有限公司。

冷庫:

據該冷庫管理員介紹:“我們進的肉,都是便宜貨,遠低於市場價,進了十幾噸,專門賣給外賣商家。”

“這裡只有這一個冷庫,冷庫的溫度為零下7、8度,行不行反正就這樣了。(冷)柯瑞夏天進來都會出汗,跟桑拿房一樣。原料買多了,不到保存期限就已經壞了。”

拍客發現冷庫地上還囤著幾箱排骨粒,據工作人員介紹:“這些排骨粒都快放一年了,已經過期。”

配料醃製車間:

醃製車間裡,員工們將肉粒直接過水解凍後進行醃製,另外還會在肉裡注射大豆蛋白,加20%,提高重量。

員工們自己說;“這牛肉都沒法吃了。”

醃製過程也十分惡心,員工直接用手攪拌醬汁。

拍客看見,有員工將掉在地上的肉粒,直接撿起醃製。

還有一名在攪拌機器前正在操作的員工看著這些肉糜,自己都忍不住說:“這太惡心了,肉有點髒,這麽多肉根本弄不乾淨。”

燒製車間:

據燒製車間的工作人員介紹,這個菜就油炸三分鐘,沒有一個是炒的。炒的好麻煩,都是炸過一遍的。

這些油炸後的菜品再配料汁,混合在一起,進包裝!

包裝車間:

包裝車間工作人吐槽說:“我們自己包裝,自己看著都不想吃。”

據悉,這些包裝好的料理包一般重量為200克或180克,但裡面加的湯汁很多,食料很少。例如:一袋魚香肉絲200克,除去湯湯水水也就剩120克。

利潤巨大

那麽,這個行業的利潤太空有多大?

該工廠工作人員透露:魚香肉絲成本才五六毛錢。拍客自稱想做他們代理,可以給到的批發價為3.3元,而市場上一份魚香肉絲蓋澆飯正常要十餘元。

有的商戶為了減少成本,大批量進料理包存在冰箱裡,有的甚至冷藏一年或兩年。

該公司董事長助理、運營中心總監馮紅武宣稱:目前該公司年銷量可達2.2億元,日產料理包達40萬份(外賣銷量超過一半),僅華東地區的外賣月銷量就鋼彈300萬份。有些小料理包廠為了延長保質時間,添加過量防腐劑,也不殺菌。

在銷量如此巨大的市場中,我們看到點過這類外賣的顧客,不乏孕婦等人群。

在該公司網站主頁我們看到,這家公司的董事長還獲得了中國徽菜產業年度功勳人物的美譽。

產品已下架,涉事公司:惡意誹謗,已報警

11月16日中午,據北京青年報報導,涉事公司在天貓商場開設了“杠崗香旗艦店”,銷售的10包10味料理包組合套餐價格從58.2元到61.2元不等,但是已經下架。

同時,在店鋪首頁,該公司發出聲明,稱:

有媒體爆出公司存在生產環境惡劣,食品安全無保障等不實影片,經鑒定此影片為剪輯拚湊,後期配音合成,為惡意攻擊我司形象的別有用心的惡意誹謗行為,已經報警。

其在聲明中表示:

我司已於第一時間聯繫省市食藥監局、媒體到公司現場,對公司在各項生產流程上的合法合規性進行現場審核,對廣大消費者予以公開公示。

然而16日下午,在天貓已經搜索不到“杠崗香旗艦店”。

當地食藥監部門:未發現過期食品原料和成品

16日晚,合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通報稱:

經查,合肥杠崗香食品有限公司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等相關資質,排骨、牛肉、大豆蛋白等食品原料進貨驗證資料齊全,未發現過期食品原料和成品,大豆蛋白的使用符合相關規定。

該公司生產車間存在地面積水、原料運輸過程防護措施不嚴格的問題。目前,食藥監部門正在對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對在庫的食品原料和成品,包括網絡影片反映的料理包,進行全面抽樣送檢。該涉事公司已主動要求停產自查。

下一步,合肥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對該企業生產行為進行徹底核查。一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並及時公布。

專家:外賣不明示使用速食包侵害消費者知情權

外賣以及部分快餐店用速食包加工的做法行不行?符不符合相關規定?

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佔領律師表示,在能否使用菜肴包做外賣方面,國家並沒有做出相應規定。不過仍有兩點需要特別關注:

“第一,商家通過網絡外賣平台銷售的時候,是否明確告知消費者,(外賣)是屬於料理包還是屬於現場製作。第二,即使采取了料理包這種方式,同樣也是需要遵守食品安全相關的法規,不能存在一些安全的問題,食品品質要合格。”

此外,外賣使用“速食包”而不明示,是否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趙佔領律師認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知情權包括生產地、日期、品質、規格等,經營者使用速食包的行為超出了一般大眾的消費認知,不符合法律對經營商品進行完整、準確告知的要求。

趙佔領律師表示:

“如果是現場製作食品,一般情況下不需要專門去注明,因為這個是符合消費者通常的認知。但如果說採用的是料理包這種方式的話,對於消費者來講,它是需要單獨去提示消費者,否則消費者通常的理解,他以為還是現場製作的這個食品。”

21君

吃外賣的你知曉外賣使用速食包的情況嗎?你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本期編輯 黎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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